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璧山委发〔2022〕18号)和《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4〕10号)等规定要求,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发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一是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点内容,由局领导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日常学习,借助干部网络学院和学习强国等平台,做到时常学、经常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职责及人员编制划转等有关事项的批复》(璧委编委〔2022〕45号)文件要求,由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各单位非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对20万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开展最高限价审核。区财政局引入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与专业律师多次沟通并充分收集第三方机构意见,拟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评审咨询服务合同,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2024年全年累计完成项目财政评审380个,送审金额7.43亿元,审定金额6.05亿元,审减投资1.38亿元,审减率18.60%。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常态化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常态化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2024年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通知》,针对全区1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后反馈单位并督促单位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二是优化采购平台建设。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除协议供货外限额标准(即50万)以下货物、服务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购买,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加强推进数字化采购,我区已完成政府采购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采购文件编制、项目评审过程到采购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线上交易,强化过程监管。
(三)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
围绕“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精简涉企证照,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用“一纸承诺”取代“一摞材料”,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由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统筹行政审批事项的收集、办理,积极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深化“一网通办”。
(四)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完善法律顾问履职机制。区财政局共聘请2名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分别负责机关日常法律咨询、政府采购及投诉案件处理等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进行行政决策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各科室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法律风险,确保作出的决策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等规定。科室就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法律顾问提出咨询,法律顾问基于科室提供的材料,提出咨询意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并旁听庭审,参加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为确保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行规范性文件要求,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严格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合法合规,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2024年区财政局牵头制定规范性文件1个,《重庆市璧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经过律师审查,公开征求意见,报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六) 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执法事项目录,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区财政局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内积极认领执法事项,财政领域中带“县级”的处罚事项130项、检查事项6项,已认领处罚事项130项、未认领0项,已认领检查事项6项,未认领0项。
(七)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推行“三项制度”,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区财政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考试,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规范持证执法和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八)健全监督制约体系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区财政局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6件,代表委员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盘活的意见建议,转化为1150亩商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为5个优质项目落地腾出发展空间。
二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2024年,区财政局深入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区财政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82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461条,地方政府债务1条,惠民惠农资金219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25条,行政许可8条,政府采购监督1条,其他类信息3条,财政信息透明度逐年提高。
(九)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以案促改”专项行动,对照“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整改问题清单,区财政局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整改区财政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2024年区财政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共结案1件,被纠错0件,纠错率为0%。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法治理念。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局党组会上听取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法治建设工作,自觉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二)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二是通过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常态化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高标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理论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度还需要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工作的结合面还需进一步拓展、深入和细化,提升宣传教育的有效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将财政法治教育成果运用到各项工作中去。对新出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组织专题学习,让财政干部及时掌握新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财政工作。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二是进一步夯实普法责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类指导、精准普法,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根据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普法实效。
三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公开目录动态更新调整。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机制。加大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证法律顾问发挥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中的积极作用。优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