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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9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根据《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投标条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支部大会学习,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以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安全周、节能周、粮食科技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乡场、商超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70多个,受益人员达3000多人。

(二)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在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官网、信用中国(重庆璧山区)网站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依托“企业吹哨 部门报道跟踪督办系统”,全面覆盖,建立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归集通报清查工作机制。在企业项目备案环节,积极落实负面清单制度;适时向相关单位收集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线索,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提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建议,鼓励外资企业投向高新技术领域,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三)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技审分离、平面审批要求。按照“三级四同”原则,完善办事指南个性化要素,配置办事流程。行政审批实行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审批超时默许和缺席默认实施办法、“好差评”制度。实行分级预警提醒,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四)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璧山区2022年度粮食执法督查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按计划组织执法检查,会同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农发行璧山支行对璧山区储备粮公司等单位开展粮食领域购销、政策性粮油库存、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保供等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切实落实粮食安全监管责任,累计完成联合执法4次,检查9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立了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库、执法人员信息库,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区2家代理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五)加强信用监管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升级,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积极探索联合惩戒与制约办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不断完善。

动态更新《重庆市璧山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涵盖税务、市场监管、环保等信用信息5288项,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归集信用信息共计2893521余条。积极推动区级信用平台与市级信用平台信息共享。立足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定位,推进璧山信用信息平台与市级相关平台协作联动,共享信用数据信息。目前,已基本实现与市级信用信息平台的全面共享。

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化整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对以民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创新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软查封”、执行和解等方式方法,严格管理执行各环节时间节点,并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提升执行完毕率。

(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认真做好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工作,配合区政府办出台了《璧山区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做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来水、天然气按销售价格5%的补贴工作。同时健全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警机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

(七)深化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一是牵头制定《重庆市璧山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进一步规范区内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是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的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工作,形成《璧山区公共数据资源数据目录》,在原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基础上,明确数据的元数据、开放属性、开放方式、安全级别、使用条件、更新周期等。梳理可开放的数据资源,明确开放类型及开放条件,做到涉密“不予开放”、不涉密且符合特定条件“有条件开放”,其他公共数据“无条件开放”,严格把关数据资源共享。截至目前,全区已上行34家部门285项数据资源,市级已下行70家部门3486项数据资源。

三是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厘清区内政务信息化项目基本情况。

四是推动先进数据中心和区大数据公司发展。抢抓“东数西算”机遇,已为先进数据中心项目争取中央资金3亿元,并推送该项目入选重庆市高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库;积极推动西算大数据公司成立,该公司以整合全区数据资源,运营数据资产,营造数据生态,统筹推动数据“聚通用”为职能职责,指导并协助西算大数据公司开展全区政务化信息调研工作,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五是发挥重庆市政务数据协同试点区县和政务云同城双活中心的牌照优势,推动非涉密政务系统迁入政务云平台。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创新清单,并建立分级调度机制,推动79个突出问题有效整改,近500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有序推进,13项创新事项取得阶段成效。

二是助企纾困精准有效,梳理形成29条区级稳企惠企政策措施汇编,分行业领域举办宣讲活动,精准推送200余条各级助企纾困政策,惠及民营市场主体8000余家。“企业之家”开展区领导坐班活动18次,通过现场答疑等方式有效解决企业问题206个。“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高效解决企业问题12000余个,相关做法获市经济信息委在全市推广。

三是抢抓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契机,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稳企惠企,创新推出“政府增信”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便捷贷”,先期设置1亿的资金规模,切实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深化政银企联动,开展“信易贷·渝惠融”“七进”宣传行动,注册小微企业7000余家,帮助企业获得贷款1048万元。

四是常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璧山区)以弹窗形式常年征集招标投标投诉和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2022年累计发布招标计划 98个;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2022年累计公示合同签订项目 78个;主动公开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9个,投诉处理决定2个。 全面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网上办理,推行零纸质资料、零签字审批、零跑路招标文件备案,实现招标文件备案当天推送当天办理;实行评标专家线上抽取,评标专家抽选表当天推送当天审核。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低价风险担保等允许投标人、中标人自行选择现金、保函或现金加保函的形式缴纳,保函使用项目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免除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工作,累计15个项目免除了中小微企业投标保证金。严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022年累计查处违规违法案件7件,涉及投标企业14家,处罚金81.24万元,不予退还保证金291万元,对14家企业进行信用记分。  

(九)积极探索柔性疏导执法模式

结合我区招标投标领域实际情况,制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清单对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订立合同、不按规定收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等首次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能够及时纠正或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严格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璧发改〔2021〕290号)进行合法性审核。2022年我委制定的《关于调整村镇公司自来水销售的通知》(璧发改〔20222〕59号)《关于调整渝山水公司自来水销售的通知》(璧发改〔2022〕81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无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等情况。

(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各1名,我委涉及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合法性审核、信访、投诉、调解、政策解读等均有法律顾问全程参与。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绷紧法治思维之弦,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底线原则,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确保了法治工作抓得好、抓得准,切实抓出成效。

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并始终做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公示在本部门网站。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次以上,并及时对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利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宣传教育,让干部职工形成违法违纪必被罚的思想意识,自觉做到依法依规工作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人员非法律专业人员,法治工作领悟、执行力不够,工作创新思维不强,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没有独具特色的创新性亮点工作,自主法治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信用信息(政务、公民)归集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归集整合。

(三)招标投标领域法治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3年工作计划

(一)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督促工作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熟、政策通,并能熟练运用于日常业务工作中。同时,适时择优补充配强工作人员,充实法治建设工作人员队伍。

(二)结合全国信用体系示范城区创建,进一步归集政务数据,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注入“信用力量”。做实信用承诺制度“减法”,优化涉企政务流程,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做深信用数据共享“加法”,深入挖掘企业公共信用价值,增加企业融资便利度;做实诚信精神倡导的‘乘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觉履约守信,让信用‘有形有价’。

(三)继续营造良好的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全面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全流程电子标,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督导招标人合规合法合理编制招标文件,公开、公平开展招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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