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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9

区政府:

根据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121号)文件要求,区公安局结合自身实际,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推动宣传学习更深入

璧山区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训词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21年以来,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5次,支部学习100余次,参加公安部、区委组织召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2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专项答题活动;组织全局民警开展2021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晋职晋级培训和政治轮训必学课程;2021年全局民警政治轮训中,邀请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雷勇教授分3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授课,进一步创新方式加强学习交流,让科学理论武装常态化长效化。

(二)政府职能履行更全面

一是打防管控更加有力。区局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抓获上网逃犯143人,其中命案逃犯4人。“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集中破获盗窃案件1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追赃挽损126856元,盗窃案件破案率同比提升34.21%。纵深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成功劝阻350人,为劝阻避免损失90.07万元,返还被骗资金312.17万元,打掉诈骗窝点10个,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2.22%全年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4件,行政拘留4人。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6.83%,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区局办理涉企违法犯罪案件13余起,打击处理2人,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对在全国或全市有影响的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改革创新更加有力。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数据赋能和改革强警之路。以璧泉派出所为改革试点,全面优化派出所勤务模式,推行“一室两队”改革,设立情指研判室、案件办理队、社区警务队;成立110警务服务队,高效分流处理警情,最大化解放基层警力,提升警情处置效率,让民警回归执法办案、社区警务等公安主业。2021年全年,璧泉派出所破获现行侵财刑事案件14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599人,移送起诉164人,治安处罚309人,成功劝阻典型网络诈骗5739起。升级打造“2+N”联调室,妥善分流化解各类纠纷警情,成功调解纠纷3996件,调解成功率达96%。区局集“七大区四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式建成投用,为“集约、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提供了有力支撑。璧山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验被市道安办推广,创新研发推出“璧山好司机”微信小程序,激发辖区群众共同参与交通秩序管理维护积极性,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改善明显,有效助推璧山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三是服务群众更加到位。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着力点,集中推出15件民生警务实事。把服务群众的触角延伸居民小区,大力开展疫情防控、自然灾害预警、防火等主题宣传662次,带领业主排查小区隐患80余处。在全市率先建成璧泉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在全区15个派出所全面推开,建成璧山创新生态社区、上海城广场、璧泉派出所、璧山CBD等4个24小时无人便民服务点,增设二代身份证、车驾管业务处理、港澳台办理等自助机,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创新推出新生儿入户“零见面”办理业务,在窗口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19个,设立“川渝通办”专用窗口15个,联动“警邮”合作,合力打造便民服务点14个,办理15项交管高频事项。

(三)执行行政执法更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本单位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公示;在行政管理服务、案事件办理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信息查询途径和方式,及时告知案事件办理进度和结果;在“重庆市公安局‘警快办’平台”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对外公示工作,区局今年以来累计对外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700余份。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全局执法记录仪配备600余台,一线执法民警配备率达100%,同时配备4G执法记录仪107台,通过现场执法视音频管理系统,实现重大执法活动现场同步传输至指挥中心;区局共有执法办案场所16处,从嫌疑人进入办案场所开始,全部做到监控无死角。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以来区局裁决的行政案667件,行政处罚997人,裁决罚款金额25.76万元,强制隔离戒毒119人,责令社区戒毒46人,共审核刑事拘留628人,取保候审832人,监视居住315人,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60人,移送审查起诉895人,全部经过法制审核。

四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明确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的执法责任,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三个规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微博、微信等媒介,多渠道接受群众和当事人、代理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构建多方共同监督格局。

(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有效

一是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司法所、派出所+专职调解员、涉事单位、律师、法律工作者和镇街村居干部等人员参与的“2+N”矛盾纠纷联调模式,出台《璧山区公安局行政调解实施办法》,规范调解范围,建立通报、排查和跟踪回访机制,实行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该机制成立以来,各联调室共调解各类纠纷6835件,成功化解纠纷6537件,推动进入司法程序78件,移送其他部门97件。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小事拖大”,降低了“民转刑”几率,从源头上减少了集访非访和群体性事件

二是创新打造“党建引领、警邻同行”小区治理服务新机制发动党员民警在自家小区报到服务,就地编组设立警邻工作组,299名民警利用党员、警察、业主三重身份,在家门口参与建设“平安小区”,打造“邻居警察”,工作组直接承担查访民情、便民服务、矛盾化解、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整治乱点六项职责,利用弹性时间推动小区自治工作。及时向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和辖区党委政府推送安防建设薄弱环节,策动推进人脸识别、路网监控等智能小区建设,现已建成42个智能安防小区。协助派出所排查整治小区周边治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由区局重拳出击挂牌整治,城区易发侵财类警情环比下降25.1%。该机制在推动“访民情”更深入、“解民忧”更到位、“化矛盾”更及时、“防风险”更细致、“查问题”更透彻、“治乱点”更稳固等方面均发挥了明显作用。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区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副区长、区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要求纳入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部署开展执法办案突出问题整治,推动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狠抓执法质量,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区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分管区局法制工作,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每季度听取区局执法质量通报,对通报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亲自督促整改;推进110接处警工作可视化,实现对现场、路线、执法车辆内外的监督全覆盖,用信息手段完善接处警、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监所安全等执法活动全流程监督链条。

二是推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重点,深入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及违规取保候审等问题专项整治、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未退专项清理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等整治工作,强力整改各类执法突出问题547,杜绝“一刀切”执法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制人才不足等问题。实行派驻法制员、专兼职法制员制度,区局共配备派驻法制员9名,专兼职法制员24名,集中开展法制员业务培训8次,提高法制员执法办案能力,切实担负起法律监督工作职责。实行公职律师制度,在全局范围选派聘请5政治素养高、法律专业强、业务水平高的公职律师,为区局各项执法决定、法律法规起草、审核、论证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区局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我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存在的不足与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仍需提升。区局2021年度执法质量考评10年来再次跻身优秀行列,基本完成了确立“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争优秀”的工作目标,但通过队伍教育整顿中发现仍存在受立案不及时、执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等相关执法突出问题,亟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区局执法公信力。

(二)“放管服”改革仍有待升华。区局“放管服”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运行过程中部分事项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办”,只有通过网上咨询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完成。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对标“五项建设”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抓细抓实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完善受立案各单位与区局法制部门两级常态化巡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巡查各类警情全要素录入和受案立案工作强化对个案质量全覆盖监督,以法制员全覆盖自评与法制民警复评相结合的方式,逐案评查,并每周组织会商整改。坚持实行派驻法制员“周碰头”全局法制员“月例会”制度,评析解决当周当月案件办理及审核问题,定期收集、整理、学习新近发布的司法解释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办案规定。

(二)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强化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在网上办理流程上下功夫,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尽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程网办”,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确保服务工作更加快速、准确、高效。

特此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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