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 部门  >  区公安局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4

2023年,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实际,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责,有力助推平安建设

一是严厉打防各类违法犯罪,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政治安全保卫强化反恐风险防范强化网络巡查处置,以“春季攻势”“夏季行动”等各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电信网络新型犯罪、黄赌毒犯罪、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食药环犯罪、经济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活动,现行命案连续9年保持全破。创新推行派出所定点巡、机关下沉巡、党政协同巡、武警联勤巡、警企联动巡、视频智慧巡、无人机高空巡的“七巡”措施,并先后组织开展6次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清查行动,防控效能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区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7.9%,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1.4%,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9.4%,未发生暴恐案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等,有力确保了辖区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服务群众更加到位。依托15个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线上线下共办理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等各类公安业务30余万笔;为群众提供跨省通办服务1398次;网上为群众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33370余份;积极开展“一件事”联办,成功办理“旅馆业准营一件事”“购车一件事”等相关“一件事”业务2327件;建立车驾管服务站4个、机动车检测站6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75196笔。

三是聚焦源头管控,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化解率99.73%,有效防范“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发生;扎实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百日攻坚大会战,全区实有房屋、实有单位核查率100%,采集更新各类基础数据信息36万余条,通过基层基础工作支撑破获刑事案件387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500余处;以重复警情治理为切入点,加强源头防范,成功化解风险隐患警情。

四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统筹推动各警种结合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110警察节、“6.26国际禁毒日”“6.29全国反诈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海报、LED屏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00 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 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00余次,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智慧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推进多部门联合行政执法检查,推动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集;全面落实行刑衔接制度,落实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检法部门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标准统一、案件会商、结果互认、经验互鉴。

二是加强川渝执法协同。与四川天府新区公安局及检察院签订加强网络犯罪治理跨区域协作协议,加强川渝执法协作、联合办案,建立健全跨地区、检警协同作战机制,协作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深化数字法治改革。创新搭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比对分析大数据模型”,荣获全市公安机关第一届数字督察建模比赛二等奖;以“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2.0版本落地应用为牵引,创新开发2.0版本“一键报警”小程序应用,结合璧山实际推进“数智”街面警务站、“数智”警企联动工作站、“数智”警务室、“数智”交通劝导站、“数智”立体化巡防体系等“五智”应用场景项目建设,以数字警务驱动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三)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110接处警工作可视化及“情指行2.0”平台,全局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同时配备4G执法记录仪107台,实现对接处警全流程可视化监督。

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以来区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戒毒以及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等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本单位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公示;在行政管理服务、案事件办理中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执法信息查询途径和方式,及时告知案事件办理进度和结果;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对外公示工作,区局今年以来累计对外公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1103份。

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有力锻造过硬队伍

一是强化从严治警。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纪规制度学习周”“抓纪律、转作风、强业务”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通过开展现场督察、网上督察,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持续教育引导全体民警辅警严格遵章守纪;扎实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清廉公安建设,警营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二是强化从实砺警。以“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为导向,深入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行“两队一室”警务体制改革改革,全面优化派出所勤务模式,做强基层力量;以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为抓手,落实民警法治意识和规范执法理念教育,切实铸牢队伍忠诚警魂;紧贴实战需求,组织开展各类执法能力培训、实战培训等48期,培训民警辅警3566人次,深入推进素质强警,提升公安执法水平。

三是强化从优待警。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2件,打击处理侵权行为人14人,有力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组织开展马拉松、登山、足球、篮球、健身等各类警察体育活动比赛52场次,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在各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正面宣传信息941篇次,“平安璧山”政务新媒体平台矩阵信息阅读量达1700余万次,广泛宣传展示队伍良好形象,全警职业荣誉感、集体归属感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持续提升。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区局党委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部署开展执法办案突出问题整治,推动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副区长、区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区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亲自分管法制部门,部署重大执法问题,督办重要事项,全面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扎实推进第二批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铸牢队伍忠诚警魂,不断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会把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5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7次,带动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800余场次。

三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述职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要求纳入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认真组织落实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璧山区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现法治政府建设深层次问题能力不足,执法监督检查深度不够,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一些常见、多发的小问题上,对一些深层次问题总体发现较少,督促指导力度不足,执法瑕疵问题依然不时存在;二是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执法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聚焦建设法治公安目标,进一步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清理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法治保障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民生警务改革深度应用,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快实现公安业务“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和“不见面”“零跑路”办理。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督管理。构建常态长效的执法监督考评工作机制,强化五个一律、三色预警、个案质量、执行工作等重要事项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强化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健全法制员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流程、可回溯式监督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用好用活各类廉政教育载体,定期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更强的纪律教育和廉政提醒,持续强化民警廉洁从政从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及时组织召开“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其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的效果,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特此报告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