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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17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市交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为工作导向,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交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持续推进交通强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委党委中心组、委属单位总支(支部)“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培训学习重要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相关指示精神为重点,委党委开展集中学习3次,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专题宣讲1次。二是开展常态学习,利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及行业刊物、政务网站等,倡导坚持自觉学习、深入理解,增强全区交通干部职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持续加强审查规范政策文件管理。一是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及后期管理,2024年至今,开展相关政策文件清理2次。二是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为契机、以评估检查工作为抓手,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开展,将“持续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纳入《2024年璧山区交通法治工作要点》,补充改进法律顾问合同,明确共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内容,同时更新发文稿纸,将审核融入发文工作,固化流程。今年以来,我委对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8件,其中申报区级联合会审2件,均形成书面审查结论,未发现不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排除、限制竞争情形。

(三)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办事流程。一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2024年平均承诺办结时限比规定时限压缩71.9%,平均承诺办结时限最短的为大件运输类事项,仅需2.7个工作日,“零跑动”比例为78.5%,大件运输类全部实现“零跑动”。二是推动“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扩面,拓展告知承诺应用场景,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2个事项直接取消审批、2个事项审批改为备案、10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三是推进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次登录、全网通办”,配合市交通运输委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应用电子证照。7项行政许可免申即享,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3个;四是按要求推广“川渝通办”运用。推出19项“川渝通办”交通事项,实现交通运输高频事项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其中4个事项实现两地跨区域通办时免提交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10类电子证照川渝亮证互认。

(四)惠企强企,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2024年发放客运企业五类人员乘车、农村客运营运、农村客运保险、公交燃气等各类补贴4347.39万元,发放升规升限规上企业补助197.5万,惠及企业13家。通过走访、微信群和QQ群推送,入企开展绿色金融新能源车辆贷款政策宣传5次,收集企业融资需求3条并协助1家企业完成融资。二是梳理涉企执法检查情况,复盘分析2021年以来行政复议纠错和一审败诉的行政案件,比对分析“随意检查多头执法、部门之间执法标准冲突、执法随意”等问题,着力补齐“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考核体系等方面的短板漏洞,开展调研1次,开展涉企执法检查清理1次。三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擅自改装未按规定维护车辆、违法占用、摆摊设点等112起违法行为落实轻微首违免罚,进行批评教育、免予罚款。

(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一体协同。与四川省隆昌市交通执法大队召开川渝毗邻地区执法协作会1场,与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四大队、梁平支队、秀山支队开展数字建设、监控检测经验分享会1场、现场学习会1场,实现交流提升、互促互学。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赋权镇街事项3项,委托事项2项,实行包片指导、业务培训、首案帮办。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6次,帮办案件3件。对镇街执法人员开展路政执法业务培训1次,参训人员38名。二是提升质量。认真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树立“执法效果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案卷标准,审核运政案件120件、路政案件527件,质监案件12件,组织案件评查4次,联合荣昌支队与四川省隆昌市交通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次;全年行政执法无复议、诉讼情况。三是科技赋能。5个非现场治超点安装不停车检测、电子抓拍等智能设备,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将称重和监控设备接入平台接受监管,实现精准治超、精准监测,今年通过非现场治超811件,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2%;推广使用手机端“勤务通APP”,积极参与渝快政“打非治违”模块试用。

(六)主动接受监督、规范事项办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2024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1件,其中主办48件、协办10件,均获得满意评价;办理《履职申请书》2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7件;认真办理12345和12328等投诉事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七)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一是我委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指导清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明确必学法律60个,集中学习10次,同时制定自学书单,领导干部带头学规尊规守规用规。委属各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开展和参与交通执法程序、应急处置、案卷文书制作、宣传与意识形态、路政运政执法勤务等学习培训。二是深入实施交通“八五”普法规划,探索精准化普法模式,聚焦重点工作、重大执法活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春运、全国两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服务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三是结合新《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条例的学习宣贯要求,以及绿色金融新能源车辆贷款政策推广、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防范提示等契机,开展内部交通法治专题培训10次,开展面向运输企业、建设企业的宣讲11次,同时利用公交车屏幕、LED屏幕等,及时广泛宣传政策。四是制定委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聚焦交通重点任务开展宣传。结合普法对象特点和需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工作,对路政法律法规、电信诈骗、校园周边黑车整治、民法典、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知识等进行实时普法,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

二、2024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委有关交通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细化分解、深化落实《重庆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璧山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交通工作的重要内容,与交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认真执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公开。

(二)抓制度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交通系统共聘请法律顾问4人,发挥其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处罚、行政应诉等方面的智囊、助手作用。按要求开展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开展。

(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履职。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实施普法计划,落实《璧山区交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一是把行业普法教育纳入重点内容,制定《普法计划》,在《2024年璧山区交通法治工作要点》中明确普法责任;二是强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明确重点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措施,保障交通系统普法宣传活动和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全系统在法律素养、服务意识、执法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和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方面,部分干部职工对流程要求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强,落实审查制度不够有力,审查专业性有待提升。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委属各单位法律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法制审核及技术性人才培养有缺口,定期内审、通报提高等内部管理措施运用不够主动及时,案件办理时有瑕疵。违法治理工作方面,部分社会车辆非法营运现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也存在安全隐患。社会面普法宣传方面,手段不够多样,依靠传统举措较多,开拓新媒体渠道较少,整体氛围营造和宣传效果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使之作为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二)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交通运输监管体系。聚焦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

(三)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坚持加强法治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水平。同时,从强化审查审批、提高执法质量、广泛听取意见、改进执法手段等方面共同发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四)健全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建立群众诉求反馈、解决、评估考核机制,积极推广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逐步全面归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法信访案件信息,探索数字赋能法治建设,逐步实现监管和执法的全程信息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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