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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6

区委、区政府: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照《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学习,推动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机关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等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开展主题党日学习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5次;发放《民法典》等必读书籍200余册。近5000名教师利用“学习强国”、中国普法、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网上法治学习;4000多名教师参与法治理论考试;1500人次参与党史知识竞赛、法治知识竞赛和统战知识竞赛等。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干部教师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校、依法从教能力。

(二)严格制度执行,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有效

1. 制定清单助推依法行政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教育系统权责清单,规范统一运行程序和事项要素并在“渝快办”公开发布,建立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修改、调整并发布。现有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7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共计44项。

2. 严格管理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严格执行《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按规定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根据全区教育总体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标准,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投资内容和投资标准。成立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保证隐蔽工程的签证记录真实有效。将工程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严格管理审批。项目学校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随意变更设计,凡涉及到工程量变更,可能引起投资增大的,必须严格按《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先申报后实施。

3. 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校舍年检工作由区教委牵头,各镇街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气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每学期开学前组织一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校舍安全和基建维修管理的通知》,将校舍安全管理和基建维修管理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同时,区教委将校舍安全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学校实行量化考核。要求学校成立校舍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每月开展一次校舍安全常规排查,同步做好校舍安全排查记录,随时备查。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质效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确定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明确规范性文件公文种类和事项类别。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审核标准,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单位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成立合法性审核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合法性审核人员对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2022年区教委合法性审核工作小组对《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向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进行报送备案。

2.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教委各项政策和制度进行法律把关。同时,在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中明确法律顾问履职范围、程序和方式。建立和加强法律顾问选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制度,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建立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及时按合同兑现法律顾问待遇,充分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3.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范围和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二是区教委网站增设了“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板块,将常态化开展的教育工作情况、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和校园安全作为重点公开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和更新。三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依法依规对2次依申请公开请求进行及时回复,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四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图文等解读形式,强化招生政策、资助政策和教育重大决策的解读,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辟政策咨询专区,对全区教育政策、学籍政策、资助政策、督导政策和教师招聘政策进行全面准确公开。五是加大网站更新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时限,及时对各板块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六是坚持发挥《璧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的正能量作用,对全区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实施情况、重大时政动态进行及时准确发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4.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联合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回头看”、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治理、校外培训“监管护苗”2022年暑期专项行动等。在清理规范校外培训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行动中,拆除户外广告 696块,停播户外视频广告12条;在校外培训材料排查工作中,排查培训材料2860份,排查出不适合学生培训的材料8份;排查培训机构从业人员457人,均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征信;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学科类培训8起,清退培训费用15万余元,对违规培训行为进行全区通报,始终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形成强有力震慑。

(四)锚定重点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1. 依法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三级排查制度。各学校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承担本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定期检查回访;主管部门督查,区教委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每期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追踪落实,保障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可控,责任可追。

二是严格执行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持续落实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类、蔬菜和干鲜等食材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形成质量安全、渠道畅通、价格稳定的食堂物资供应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加工环节。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2月和9月,联合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下发春秋期《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镇街派出所、镇街市场监管所根据工作安排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全覆盖食品安全检查,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4月和11月,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到校开展了两次对米面油、蔬菜、肉类等食材质量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全部合格,确保食品源头安全。每学期末,区教委下发通知定期开展食堂食材零库存工作,确保无过期、临界食材流入校园。

2. 切实提升精准防控水平

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新十条优化措施》等文件精神,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不断优化疫情防控政策,认真落实师生员工信息排查,及时向社区报备,严格按照社区管控要求,对自国内重点地区返回或有疑似症状的师生员工,积极配合社区按最新防控政策进行管控。严格督促师生员工按指挥部统一要求参加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加强疫苗接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员工关切,整个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未出现层层加码现象。

(五)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022年度无行政复议。参与行政应诉2次,行政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率达100%。

2.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完善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利用领导接访、“大调解”“联合调处”等信访调处资源,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对属于本单位调解范围的,依法依规依政策开展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89件,其中政府公开信箱36件,信访信息系统53件。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要求全部办结,化解率100%,满意率100%。

3. 严格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通过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安排部署法治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能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聚焦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治教、依法履职。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搞“一言堂”、不凭主观臆断,切实提升决策科学性。

二是狠抓宣传教育,提升覆盖范围。营造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浓厚氛围。把法治教育纳入新教师培训、干部任职培训、教师暑期全员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职员工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区广大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树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师德形象。积极组织每年的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保证参考率、合格率100%。定期通报和曝光教育违法行政和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

三是坚持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各项工作,将规范收费行为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点来抓。开展2022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落实学校依章程办学,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兼职法治队伍建设,全区各中小学校均配备法治副校长。规范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分期分批检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清除“办学盲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时代面对新任务、新形势、新要求,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教师对法律政策知识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法律意识不够强。二是法治宣传举措创新不够,形式不够新颖,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够大。三是教育系统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够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3年,教育系统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对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能力,切实增强干部教师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助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发挥第一责任人“领头羊”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深化细化法治宣传教育方法,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切实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完善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法治素养、规则意识,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法治教育网络。

三是提高普法质效。紧密结合全区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识学习规律,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巩固扩大普法成果。结合德育示范性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切实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努力提升学校法治建设水平,推动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四是狠抓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对全区中小学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促进全区教育系统健康协调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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