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璧教工委文〔2025〕5号
根据《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4〕10号),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重视宣传教育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重要讲话等精神纳入机关、学校党组织“第一议题”,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有关法治的重要论述为基础,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切实开展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学校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媒介的管理,强化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教育系统全年无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发生。190人参加党务工作者培训,67名教师参加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5000余名教师参与暑期全员培训。70名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参加中央党校网络线上培训。召开书记专题会12次,解决教育焦点问题17个。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3次,组建专题读书班6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0余场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5208名教师参与法治理论考试并全部合格。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市教委、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并摸清辖区内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政策解读和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引导各校外培训机构主动申请办理审批,强化失信治理,积极会同文化旅游委、民政局、市监等部门联审,促进各培训机构合法合规办学。进一步落实“非禁即入”的指导思想。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手续和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拓宽信息公开,通过公众号及时公布政策法规和审批结果等信息,增加透明度。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申请设立19家,变更3家,注销1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成立合法性审核工作小组,明确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及时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加强对合法性审核人员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业务能力的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核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
2024年区教委行政执法审核小组对《重庆邦萌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培训处罚》等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政务公开,向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进行了备案报送。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委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决策制度,构建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体系,制定了《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确保了每一项决策都有明确的制度依据,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凡属教育系统重大决策事项,均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师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2. 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组织机关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增强法律意识,明确法定职责和权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为教育机关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过程合法合规,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对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影响重大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提供专业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对所有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风险,确保决策合法、合理、可行。从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切实提高教育系统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1)审查范围全覆盖。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现行且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将文件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合法性审查意见、正式文本、其他材料等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至区政府法治办,确保审查范围的全覆盖。
(2)审查程序规范化。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及时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明确文件起草单位、公文管理机构、合法性审查机构、信息发布机构的职责分工与工作时限,并严格执行。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档案,统一审查文书样式,做到各环节资料顺序一致、齐整完备、一件一档,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全过程完整记录、规范管理。
(3)审查方式标准化。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专家审查制度。聘请律师以及单位专业人士,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小组。探索实行“专家审查”模式,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规范性文件,由合法性审查专家小组进行评估论证并出具审查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4)审查管理制度化。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按照 “谁制定,谁评估”的原则,对本单位进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上报至区政府法治办,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公信力与执行力。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需进行清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相关处置方式立即清理。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区教委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要求执行。
2024年对全区118所民办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了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执法检查565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8个,已全部整改。
2024年,区教委全面实施免罚和慎罚执法制度,约谈20次,发出整改通知书18份,行政处罚4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区教委始终站在办好教育民生实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2024年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24年,区教委通过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签收区人大代表建议27件,其中主办重点建议2件、一般建议7件,协办建议9件,办理转工作参考1件,均已全部办理结束。收到区法院《司法建议书》(璧法建〔2024〕7号)和区公安局《关于建议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函》(璧公函〔2024〕136号)共2件,均进行了办理和回复。
2. 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2024年度无行政复议。
3.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聘用的相关规定,及时选聘有工作责任心、法律知识全面、解决问题能力强的常年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管理以及服务形式与效果,让其积极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法律文件、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等法律事务,对各项教育重大决策进行法律把关。建立健全法律顾问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强化法律顾问的履职质效。
4. 大力推动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精心细致、透明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部门,助力数字璧山建设。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在网站和公众号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教育动态和教育政策。二是稳妥推进申请公开。在网站首页显眼位置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布受理单位、申请方式、申请渠道、救济途径和注意事项等,接受公众申请,依法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四是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网站管理,优化了栏目布局,对不合理栏目进行了调整。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璧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持续优化公众号功能,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教育好声音。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完善多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利用领导接访、“大调解”、“联合调处”等信访调处资源,加大调解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建立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实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对属于本单位调解范围的,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77件,其中政府公开信箱26件,信访信息系统51件。严格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要求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化解率100%,满意率97.4%。(办公室)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通过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等安排部署法治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能力。
(一)强化责任担当,教育成效更加突出
一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研究部署学校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是有序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璧生扣”课程获评重庆市第四届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品牌4个、重庆市首届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成果奖6个。深入推进“树洞口袋”护航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行动,该项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教师减负”“双减”“党建统领、校家社共育五项行动”“督导在行动”等工作获国家、市级媒体报道,形成具有璧山辨识度的教育名片。
(二)强化廉政建设,思想防线更加严实
一是抓实督导整治。结合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师德师风治理等重点工作,面向全区学校开展4次督导排查,共发现4个方面613个具体问题(其中学校自查问题156个,督查问题457个)。目前,已整改完成597个问题。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打造清廉学校阵地59个,创建清廉示范学校10所,持续提升清廉能力。
二是突出廉政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强化典型案例震慑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展区级、校级食堂财务、安全等管理培训4870人次,警示教育127场,约谈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4152人次,持续构建“党风明、校风净、师风正、学风新”的教育新生态。
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系统清理全区面上管理制度26项,学校内部管理制度19类,废止过时制度9项,优化党建、意识形态、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建设、安全、学校监督等制度13项,进一步明晰职责权限,细化工作规范,推动学校在管理上有方向、组织上有原则、工作上有效率。
(三)抓落实,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落实规范教育收费各项工作,将规范收费行为作为推进依法治校的重点来抓。开展202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未发现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
二是落实学校依章程办学,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三是落实兼职法治队伍建设,全区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共配备法治副校长74名,实现了学校全覆盖。规范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分期分批检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清除“办学盲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提高。所有执法人员均不是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分散在不同科室,执法时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法治专任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是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方面离群众的满意还有一定差距,离推动普法精准化改革,着力提升青少年群体的法治素养,形成法治素养提升制度模型等要求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四、2025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5年,教育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重要讲话等精神,不断提升对全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能力,切实增强干部教师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助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是深化法治教育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开展学法考试工作,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师资队伍建设,配齐法治教育课教师,深入实施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培养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教师。加强兼职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探索从司法、公安等部门聘请兼职法治教育教师,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法治教育网络。
三是提高普法质效。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和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场馆建设、管理、使用,探索学校、家庭、社会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联动模式,促进校内学法和校外普法有效衔接。
四是狠抓监督指导。增强对全区中小学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监督,以日常监管为抓手,促进全区教育系统健康协调发展,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