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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9

区政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本系统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林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区林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落实依法决策要求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林业法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为切实学懂弄通做实《长江保护法》,区林业局采取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邀请专家辅导授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讨论《长江保护法》。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工作方案》,区林业局一是建立林草资源调查监测制度积极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工作。定期开展区域森林资源专项调查和草地、湿地资源监测工作,建立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基础数据库。组织开展林业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底数并建立档案资料;二是健全林草资源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珍贵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的划定和管护工作,严格执行天然林管护、用途管制、保护修复监管等制度,严格公益林、天然林调整。严格执行湿地用途管制和湿地占补平衡制度;三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开展林业生物多样性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适时启动工程或生物措施保护重点保护或濒危极小种群物种。发布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设立禁猎期和划定禁猎区,落实保护野生动物职能职责。四是在监测预警上,实现了监测预警的精细化管理,设置监测网格化测报方式,运用森防信息系统及时上报、准确发布虫情动态,适时制定防控方案,有效应对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有害生物。五是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上,坚持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的防治思路,汇集区、镇街(林场)、村组三级力量,开展了全区镇街(林场)的枯病死松树除治清理工作;适时开展比邻区县、镇街间疫木除治成效交叉检查,落实防控工作联防联治;认真开展涉木企业及木材调运情况检查,强化检疫执法工作。通过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地落实,实现了我区病死松树数量和病死松树小班面积大幅下降,防控成效持续向好。六是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实施1.4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启动缙云山、云雾山、茅莱山生态廊道建设。

(三)全面推行林长制

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重庆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林长制体系,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社区)林长设置,完善林长制树状责任图和基础台账,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各项制度,在全区15个镇街全面推行林长制。

(四)围绕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狠抓落实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在学习中,局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区,执政为民,依法维权,服务人民的观念;二是组织全局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林区及各用材企业开展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活动。区县林业局结合实际采取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送法进农家等活动,在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制意识等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积极助推林业改革

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结合区林长制试点经验,制定璧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综合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林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联动,在全区开展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问题督查整改机制;二是推动区林长办与区林业预警中心的合署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林长等工作;三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各镇街在林业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改革探索,推动林权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四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林业三变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实施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与有关区县签订购买协议,完成森林面积指标转移和森林覆盖率目标值确认工作;五是巩固拓展国有林场改革成果,继续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补充管护力量,加快推进璧城、大兴管护站新建并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智慧林场建设,完成5.6公里林区道路景观提升改造,不断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六)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和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突出抓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举办全区林长制培训班,组织参加各级执法培训,邀请领导、专家开展执法培训。二是强化林业法治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开展涉林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出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建设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平台。开展全市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适时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国土绿化提升造林苗木检疫等专项行动,建立与刑事司法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行刑衔接机制,稳步推进涉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入常态化;截至目前,区林业局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0余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0件;四是优化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动态管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工作规程、办事指南。配合落实证照分离全覆盖试点改革。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持续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对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在信用中国(重庆)上进行双公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施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审批服务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全力保障市级、区级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林地征占用使用林地。

(七)强化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有针对性地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工作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程序类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计划,创新普法形式。严格落实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抓好具体业务领域和管理对象的普法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加大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建设。

(八)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一个部门由一个机构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积极探索镇街综合执法,完善镇街与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稳妥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调整和拓展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建立完善环保、农业、知识产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和完善本领域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争取优秀执法案例在全市推广。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毁林开荒、盗伐(滥伐)林木、违规野外用火、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未按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严惩涉疫植物运输等行为。四是创新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的统一。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努力做到法理相融、宽严相济。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配合区司法局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做好与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衔接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问题摸排调研,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健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处理机制。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和林业法治建设的要求,区林业局认真开展好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治林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负责林业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林业法治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并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林业法治建设,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由局长带头,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区政府全面工作部署,营造林业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工作中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按照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提升。

三是精心谋划五年工作。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标中央、市委要求,结合璧山实际,局长曾率同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调研论证,带领全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高质量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进各项林业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切实加强对林业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区林业局党组认真履行依法治林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适时研究安排全区林业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同步落实述职述法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有关工作。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部门之间存在法治建设的进展程度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还需提高。三是人员能力不适应。部门法制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法治建设的工作需要。四是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模糊,存在职责不清。一件事可能有多个部门分别管辖(如自然保护地的执法问题),存在争权夺利的事争着管、有权没利的事推着管、没权没利的事没人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2年,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建设,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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