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我委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区政府办工作通知〔2020〕337号)要求,以及《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0〕41号)中的具体任务,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区农业农村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 明责任,稳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
(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委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了《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并签订了《委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区农业系统2020年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系统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工作方案》等,在年初的全区农业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对法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全年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不断夯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具体责任。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有农业执法权、执法监督权、普法责任和行政审批职能的委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委法规科,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2020年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一分解落实任务到各科室和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重学习,营造农业工作法治氛围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内容。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等纳入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办公会、职工会、系统干部职工会等方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增强全委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宪法,坚持依宪行政。为加强机关干部的宪法学习,我委紧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展开工作。一是组织农业农村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委属各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同时讲解宣传了习近平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11个方面要求。二是要求委属各单位组织职工分别召开宪法学习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对宪法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权威。通过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学习教育,增强我委工作的依宪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农提供推动力。
(三)认真学习党内法规,确保任务落实落细。一是将党内法规学习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把学懂、学深、学透党内法规作为贯彻执行的基础,建立了党工委中心组带头学、党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自主学三层级学习模式,在全委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做到学前有计划、学时有笔记、学后有感想,实现日常学规常覆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学笃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二是牵头拟定了《璧山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具体措施》,由区委办公室印发实施,对我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列出了12项任务清单,确定了11个牵头单位和对应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四)认真组织“关键少数”学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坚持把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的课程,完成规定学分,提高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律决策能力;二是每季度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农业执法权的委属单位和科室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确保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三是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每次集体学法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四是积极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加率达100%)等制度;五是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学习每年达40学时以上,合格率100%;六是组织全系统185余人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民法典与你同行网络知识竞赛”、“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七五’普法问卷调查”等网上知识培训与答题,参与率100%。
三、多运用,擦亮重点工作法治武器
(一)运用法治武器,狠抓疫情防控稳产保供。一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压实镇街责任,全力抓防疫、稳生产、保供给、稳脱贫。依法制定了《关于做好2020年春管春耕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璧山区生猪保险及增补能繁母猪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强化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依法采取保障“菜篮子”“肉盘子”产品生产、抓好春耕备耕、组织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畜禽调运、强化执法检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等措施,坚持鲜活农产品应急监测日报制,建立重点农业经营主体督导机制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基础支撑。二是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积极与相关销售商协调,搭建销售平台,解决了农产品滞销问题,主要做法有:协调重庆市果品流通协会,召集了20余家果品经销商及超市通过微信与生产企业或业主对接,畅通了销售信息;牵线我区果林、洪九、重百、永辉等销售企业或超市与生产企业或业主对接,畅通了就近销售渠道;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联系双福园区等各大中型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积极拓展销售渠道;引进熊猫快收到镇街村社,建成物流节点28个,配套建成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145个,扩大了销售面;积极为种养户协调贷款,帮助困难户渡过难关。
(二)运用法治武器,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为充分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依法依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工作机制的通知》和《璧山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全力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消除我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20年投入2880万元实施16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已启动12处试点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印发了《璧山区脱贫攻坚定点攻坚实施方案》,聚焦脱贫攻坚“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重点督战内容,区领导亲自挂帅,实行月督导责任制,督促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三是制定了《璧山区2020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璧山区扶贫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按要求落实带贫责任,并作为项目安排的前置条件,确定带贫比例。全区23家涉贫龙头企业,疫情后复工率为100%,复工总人数796人,其中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口66人。四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新开发扶贫公益岗位431个,定向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边缘人口,安置公益岗位人员总存量838人,其中安置贫困人口507人。五是制定了《关于开展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璧山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研究我区扶贫产品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对认定扶贫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带贫成效评估。目前,我区扶贫产品认定供应商户37个,认定扶贫产品个数49个,价值总量达24287.4万元。
(三)运用法治武器,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一是依托农业系统的各个培训平台,加强普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树立农业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观念,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二是根据优化审批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便民化工作,并建立统一办事指南,精简了材料、明确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办事程序和环节、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三是积极参与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奖惩分明的原则,研究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同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推出诚实守信典型案例和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强化农业领域信用监管,使营商环境中的农业板块不断优化。
(四)运用法治武器,提升行业政务服务水平。根据行政法规对政务服务程序关键环节的基础要求和区级牵头单位的业务指导,我委在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上有了新进展。一是督促窗口人员认真履职,制定我委窗口好差评制度,树立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的理念。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程序管理,对受理、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到出证送达等环节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合法合规不超时。三是推进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模板配置工作,完成59项许可证照电子证照模板自查和配置,实现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四是对417项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线上线下多次清理、并实行长期动态管理。五是配合区政务办推进 “一窗综办”、“一件事一次办”、“应减尽减”等区级重点督查工作。全年,办结农药经营许可证4件、动物诊疗许可证3件、兽药经营许可证9件、饲料生产许可证1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件,种畜禽产经营许可证1件,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1647件、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119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421000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和牌照核发46件。
四、强宣传,普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
(一)强化宪法宣传。为确保宣传落实到位,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制定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2020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镇街和委属各单位的责任以及活动意义、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组织全委和各镇街在微信公众号、机关电子显示屏、村社宣传栏、巡逻车LED显示屏和车载广播等播放和张贴宪法宣传视频和知识解析,帮助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更好地学习理解宪法精神,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三是开展农业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普法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里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发放了2000余份宪法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了宪法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土地制度、农民财产和权利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四是深入农业企业在执法检查、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中开展宪法宣传,把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法律法规送进广大农业企业,从而让经营者们知晓宪法、用好宪法、用足宪法,为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今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期间,全区共接受民众现场咨询800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出动法治宣传人员100余人次,制作展板35块、横幅25幅,在各村委会宣传栏粘贴宪法资料近300 处,循环播放车载广播200余次,向机关干部和农民群众发了宪法宣传短信10000余条。
(二)深化农业法治宣传。一是利用行业培训会、科技下乡、技术指导、日常检查和安全宣传月等机会,通过广播、挂图、发放资料以及现场宣讲、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农业法》《渔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饲料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动物防疫法》《非洲猪瘟防控政策和技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从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养殖户、农业企业及专业合作社等管理对象的农业法律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二是举办农业法律法规培训会,在全年举办的15余期农业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中共3000余人参加了学习,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咨询1万余人次,其中,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宣传活动3次、渔业法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次、区养殖业法律法规培训会2场、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培训会2场、种子法及植物检疫条例专题讲座4场等。
(三)常态化执法普法宣传。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印发年度普法方案。二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环节中,将说理式执法纳入办案全流程,以发放宣传单或口头形式向相对人讲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救济途径等内容,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依法回复,本年印发宣传材料3.2万余份。三是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环节,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对执法对象宣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告知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相关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相对人权利义务及救济途径等。四是在争议纠纷化解环节普法,如在开展广普、来凤两家渔业污染纠纷行政调解工作中,耐心向当事人告知相关事实依据、适用法律、救济途径等,使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尽量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四)优化以案释法宣传。一是编写以案释法案例,用生动的真实案例来普法释法,用法律解析和案件启示等方式告知广大民众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的同时,也给了我们应当去履行的义务。二是除加强秸秆焚烧、宅基地执法等重点工作案例普法宣传外,还特别把渔船上岸拆解、打击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例作为今年长江十年禁捕执法普法宣传的重点,分别在今日头条、区政府官网、市总队官网、区电视台等媒介宣传报道20余次,比如大力表扬2名同学在上学途中捡到1条娃娃鱼,紧急送到执法支队救助的守法行为,提高了全民知法守法意识,为长江流域全面禁捕、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聚力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执法和普法“1+1”制度。在开展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果蔬采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零点行动、生猪违法调运百日行动、畜禽屠宰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也落实了专项案例普法宣传工作。
五、抓监管,巩固农业执法法治保障
(一)深化农业行政执法改革。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以原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基础,整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执法职责和队伍,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副处级。支队设内设机构6个: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支队核定事业编制31名,控制事业编制25名,锁定管理工人编制1名(实行“空一收一”)。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通过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这支有高素质综合执法人员、有相配套硬件设施、有稳定经费来源、有健全规章制度的执法队伍,为建设坚强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为下一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支队程图,规范执法过程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规范文字记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建设制度;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建立《区农业农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列入农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案审委员会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印发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监管对象为基础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涵盖各大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梳理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今年执法支队整合以来,共抽查市场主体260余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执法队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农业执法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线索处置及交办督办移送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通报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管理办法》等制度,从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提高规范办案流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推动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
(三)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主要体现在推广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上:一是起草了《璧山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所有镇街农药经营门市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约155个网点)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专项经费共计50万元,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按100ml以下和100ml以上两种规格,分别按0.1元/瓶(袋)和0.3元/瓶(袋)的回收补助标准,由回收网点向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药使用者进行补助,回收处置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二是在休闲垂钓区、禁渔区、护渔区进行巡查劝导,对钓鱼者进行耐心劝离,宣传法律法规并严正教育,加强对禁渔区的管理,有效遏制禁渔区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增长。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植物卫生、渔业(禁捕)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行政执法,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立案22件,结案19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7件,罚没款共计94100元,没收非法物资120.42公斤,简易程序案件2件,罚没款共计100元;受理涉农纠纷8起。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执法。作为今年的执法亮点之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要求,统筹落实农村“两违”宅基地执法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璧山区农村存量违法建筑处置管理等制度,指导和督促镇街落实农村住房活动建设活动违法违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目前在宅基地执法工作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六、出措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能力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一是厘清起草部门、机关办公机构及合法性审核机构的三方职责,从而分工协作、共同履职。二是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程序合规的原则,严格规定起草、合法性审核、清理和备案等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全年,我委起草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其中璧山府发1件、璧农发4件,均对是否进行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意见等进行了审核;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及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办公会议审议决定;且接受政府法制机构监督,主动报区司法局备案。
(二)印发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保障顾问依规执业。一是明确法律顾问在我委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执法效率。二是明确法律顾问与我委工作人员的对接机制,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要求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格的事项,不得轻易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以此来促使我委行政行为更加合法合规,促进全委上下和法律顾问共同协调配合。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找问题,探索农业法治建设新思路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建设认识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法治建设是费时又一时难见成效的“软任务”,并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是联合执法力度不强。与食药监、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解决权限争议,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法治宣传深度不够。基层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主动学法、懂法、依法的意识不高;部分农业从业人员年纪较大,法律知识贫乏,偶尔出现行为失当,甚至违法违规行为;普法措施和方法变化不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二)下一步计划。一是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和单位,分解到一线,并层层抓督促、落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制度化建设。全面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协作,共同建立联合执法和协调机制,对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规范及时整改。三是进一步加深普法宣传力度。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对象,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同时期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执法人员提供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主动抵制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用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把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到法治建设工作中,提高普法传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