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 部门  >  区农村农业委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9

2022年以来,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璧山委发〔2022〕18号)、《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2〕31号),我委结合实际,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开展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让“群众跑腿”变为“材料跑路”。一是公示行政审批流程,开展预约服务。依托重庆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门户和“愉快办”,开展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审批时限等内容公示。受理申请人通过邮件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并按申请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审批证照,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二是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将我委所有行政许可和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时限全部压缩至30%(现场核查不计时限)。三是公开审批政策信息,提高审批透明度。在行政审批实体大厅和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开公布部门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等各项行政审批信息,明确公示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审批程序,并对审批政策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与完善。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计划实施类和随机实施类的行政执法检查,实行每年对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审核,两库名单在璧山区门户网站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五是积极参与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奖惩分明的原则,研究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同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推出诚实守信典型案例和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强化农业领域信用监管,使营商环境中的农业板块不断优化。

(二)认真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的屠宰、饲料、兽药等冷链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排查和监测,全区的从业人员严格要求进行检测。认真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制度,严格核查企业进口产品情况,执行好核酸全检测、外包装全消杀、来源全追溯“三全”管理要求。对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现场反馈至镇街负责人,要求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三)制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让管理工作井然有序。一是厘清起草部门、机关办公机构及合法性审核机构的三方职责,从而分工协作、共同履职。二是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程序合规的原则,严格规定起草、合法性审核、清理和备案等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三是在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向各相关单位以及镇街广发通知和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信息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且时间均长于7个工作日,不断满足公众的修改和否决权;四是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通过将正式文件和解读材料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方式,不断满足公众的知晓和深度理解权。全年,我委起草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2件,均对是否进行评估论证、是否广泛征求意见等进行了审核;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及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严格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办公会议审议决定;且接受政府法制机构监督,主动报区司法局备案。

(四)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保障依法依规执业。一是明确法律顾问在我委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执法效率。二是明确法律顾问与我委工作人员的对接机制,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并要求各科室和委属各单位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格的事项,不得轻易提交讨论和作出决定,以此来促使我委行政行为更加合法合规,促进全委上下和法律顾问共同协调配合。全年共1起行政应诉案件。

(五)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行政法规对政务服务程序关键环节的基础要求和区级牵头单位的业务指导,我委在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上有了新进展。一是督促窗口人员认真履职,制定我委窗口好差评制。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程序管理,对受理、资料审核、现场审核到出证送达等环节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合法合规不超时。三是推进行政许可电子证照模板配置工作,完成74项许可证照电子证照模板自查和配置,实现事项办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四是对417项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线上线下多次清理、并实行长期动态管理。五是配合区政务办推进 “一窗综办”、“一件事一次办”、“应减尽减”等区级重点督查工作。全年,办结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1件、兽药经营许可证8件、农药经营许可证6件、动物诊疗许可证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2件,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475件、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格检疫证明核发326472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4台,牌照核发11块。

(六)强化宪法宣传。为确保宣传落实到位,我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组织全委和各镇街在微信公众号、机关电子显示屏、村社宣传栏、巡逻车LED显示屏和车载广播等播放和张贴宪法宣传视频和知识解析,帮助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更好地学习理解宪法精神,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二是开展农业宪法宣传日活动,组织普法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里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发放了5000余份宪法宣传资料,重点解读了宪法对农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和对农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三是深入农业企业在执法检查、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中开展宪法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等法律法规送进广大农业企业,从而让经营者们知晓宪法、用好宪法、用足宪法,为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七)常态化执法普法宣传。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印发年度普法方案。二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环节中,将说理式执法纳入办案全流程,以发放宣传单或口头形式向相对人讲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救济途径等内容,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依法回复,本年发放宣传材料7万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环节,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对执法对象宣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告知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相关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相对人权利义务及救济途径等。

(八)优化以案释法宣传。一是编写及宣讲以案释法案例,用生动的真实案例来普法释法,用法律解析和案件启示等方式告知广大民众法律赋予了我们权利的同时,也给了我们应当去履行的义务。二是除加强秸秆焚烧、宅基地执法等重点工作案例普法宣传外,还特别把渔船上岸拆解、打击非法捕捞、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例作为今年长江十年禁捕执法普法宣传的重点,分别在今日头条、区政府官网、市总队官网、区电视台等媒介宣传报道10余次。

(九)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过程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规范文字记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建设制度;成立了重大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建立《区农业农村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列入农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案审委员会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印发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监管对象为基础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涵盖各大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梳理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事项;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今年共抽查市场主体120家。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完善了《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执法队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农业执法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线索处置及交办督办移送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通报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管理办法》等制度,我委于今年6月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全力推动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

(十)长江十年禁捕。2021年1月1日0时起,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干流及51条支流十年禁捕全面启动。把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纳入生态河长考核,区农业执法支队购买了8人护渔劳务服务,15个镇街均建立4-6人护渔巡河队伍,严密查纠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特别是3-5月,加大了护渔巡河力度,把禁钓令落实到了具体行动。公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5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联合执法、联合会商、案件办理与移送等制度,织密了禁捕工作的“笼子”。对非法捕捞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办。公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执法部门经常性联合开展禁捕水域、涉鱼场所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打非断链工作,有效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售,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社会氛围。

(十一)重拳出击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动植物卫生、渔业(禁捕)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春雷”“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等,采取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行政执法,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5份,全年立案92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40件,结案40件,简易程序案件15件,结案15件,罚没款共计18万余元,受理涉农纠纷11起。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执法。作为今年的执法亮点,根据《土地管理法》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政策要求,统筹落实农村“两违”宅基地执法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璧山区农村存量违法建筑处置管理等制度,指导和督促镇街落实农村住房建设活动违法违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彭长春主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了《区农业农村委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并签订了《委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区农业系统2022年普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在年初的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对法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全年对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彭长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李江涛为副组长,具有农业执法权、执法监督权、普法责任和行政审批职能的委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委法规科,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2022年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逐一分解落实任务到各科室和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并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理论学习,做好带动作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立足农业农村实际,开展深入学习。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书记作为中心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引领,以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全机关、事业单位的学习,在全委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2022年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4次。

(三)认真组织学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坚持把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一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的课程,完成规定学分,提高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律决策能力;二是每季度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农业执法权的委属单位和科室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确保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三是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每次集体学法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四是积极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年度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参加率达100%)等制度;五是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执法培训学习每年达40学时以上,合格率100%;六是组织全系统200余人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与率100%。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创新意识不够强。虽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抓实普法工作,但创新性工作开展仍不够,创新举措偏少,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业务重点工作的深度融合上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法治宣教丰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依法行政、合法性审查等法治相关理论要求专业度高,仍需要加强自身专业理论素质,才能更好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存在的原因。很多工作人员没有接受专业的法治培训,导致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欠缺,缺乏专业的人才,对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都极具专业性。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围绕“八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抓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持续强化法治意识和能力水平。完善法治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全年学习计划,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开展学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持续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法治专业作用,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合同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能够参与提升规范水平。结合实际,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形式,加大我委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内容的公开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长效化的监督体系。

(三)持续造浓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讲座,提升干部法治观念;结合我委普法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创新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宣传活动。来年将继续做好国家级、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项目)的宣传推广和交流借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整体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