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区委农业农村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举办全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2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实施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的课程,完成规定学分,提高法律素质和决策能力。三是不定期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农业执法权的委属单位和科室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确保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四是积极参加市农业农村委组织的每次集体学法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五是积极落实“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旁听庭审,参加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强化法治宣传、着力示范带动
法治宣传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区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电子显示屏、村社宣传栏、巡逻车LED显示屏、车载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宪法和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宣传解读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帮助引导广大群众更好地学习理解宪法精神。三是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培训、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讲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宣传示范户典型案例,营造了农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培育了一批农村法治骨干。四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行业法律法规送进广大农业企业。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开展普法宣传,广大群众基本形成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今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委累计开展各种法治培训5次,培训1240余人次;制作发布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2个,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4万余份。璧山区大岚坳村被认定为重庆市第二批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区132个行政村累计完成培育、认定、授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示范315户,占全区行政村总数的95%。2023年区农业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委法规科分别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表现突出机构和普法表现突出机构,另有2名同志被评为2023年度农业法治工作先进个人。
(三)深入开展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区内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及时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委2023年度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璧农发〔2023〕167号)并针对“行政执法理念陈旧、行政执法队伍薄弱、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主体违纪违法、行政执法监督松懈”等问题认真开展排查整改,累计发现并整改个人问题25个,单位问题3个。为推动我区农业领域行政执法规范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倡导合规营商
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离不开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管。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重拳出击农资和农产品市场:一是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坑农害农、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2023年共检查农资销售门店和企业215家、种子生产经营个体11家、抽检农资样品20个、种子15个,查处违法经营种子行为1起,查处农药案件1件,查处肥料案件1件。二是强化农产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全年监督抽检农产品样品321批次(其中国家级10批次、市级179批次、区级132批次),立案查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3件。抽检农业投入品105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个(农药2个、肥料1个、种子1个),处罚没款2.67万元。三是强化兽药经营监管。重点检查兽药GSP落实情况和二维码追溯实施情况,严格核查兽用抗菌药供应商资质评估等相关档案和兽药购进、储存、销售记录,严格核实是否实施二维码追溯管理并如实上传入库/出库信息,严肃查处销售未经批准使用的兽药、兽用抗菌原料药拆零销售、未按规定销售兽用处方药、未建立兽用处方药销售记录和未留存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办理经营假兽药案3件,罚款金额0.4424元。四是强化动物防疫和屠宰监管。设立18个产地检疫申报点,安排产地检疫官方兽医40人;7个生猪屠宰厂,驻厂官方兽医26人。全年完成产地检疫生猪3.8112万头、牛220头、鸡1344万余只、鹅6300只、兔4490只。生猪屠宰检疫35.0621万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725.4头,定点屠宰检疫率、检疫出证率、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五)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从轻处罚和免处罚两张清单,做到宽严相济,规范自由裁量。三是着力推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大力推广“全程网办”模式。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清理、承接并运行市级下放至区县事项共16项。推行全区通办制度,下沉“渔业养殖生产技术指导与病害防治”、“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与技术服务”等服务事项至镇街。认真落实服务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首问负责制,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做到进驻事项“应进必进”持续深化“一次办好”制度创新,以新理念新模式推动流程再造,进一步创新服务体制和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证通办”、深度推广“政务+邮政代办”、“一件事一次办”,提高网上办理率,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今年网上办结农药经营许可证120个,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50个,兽药经营许可证6个,拖拉机行驶证5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个,动物诊疗许可证2个,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1个,全年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到94.15%。
(六)规范性文件管理成效明显
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办理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起草部门、机关办公机构及合法性审核机构的三方职责,从而分工协作、共同履职。二是遵循法制统一、权责一致、精简高效、程序合规的原则,严格规定起草、合法性审核、清理和备案等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三是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法律建议书,同时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优势,降低诉讼和复议风险,提高执法效率。全年共1起行政应诉案件。四是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且不少于7个工作日。不断满足公众的修改和否决权;五是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印发后,要通过将正式文件和解读材料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方式,不断满足公众的知晓和深度理解权。2023年,共清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件,并主动报区司法局。
(七)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支队程图,规范执法过程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规范文字记录,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建设制度,对列入农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由案审委员会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监管对象为基础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涵盖各大队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了其法律依据和抽查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为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划定了范围,从制度上杜绝了职权滥用情况的发生。今年共随机抽查市场主体56家,除两户停止经营,1户注销,1户发现超期未检且存在安全隐患,责令改正处其余均未发现违法情形。
(八)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复议能力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大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延展案件办理成效,强化源头治理。做到“应出尽出”,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2023年,行政应诉案件1宗,案件正在审理中,行政复议案件0宗。
(九)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不断在主动公开力度、依申请公开质量等方面下功夫,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完善了《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责任制度》《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农业执法队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农业执法协调协作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异地协助工作制度》《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案件线索处置及交办督办移送工作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卷归档管理制度》《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通报制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管理办法》等制度,全力推动我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农管”舆情管控工作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农舆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舆情管控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 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反馈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处理舆情信息。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农民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注重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
4.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信息的审核工作,防止不实报道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5. 开展督查考核。坚持对舆情管控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全力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
1. 高度重视,亲自挂帅。主要领导任作风整顿工作组组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 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工作小组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与一线执法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调研,摸清了执法队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主要领导指导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顿方案,明确了整顿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方法,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4. 强化督导,务求实效。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重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通过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明确分工;组织邀请法律专家和学者,编写更加贴近农民生活、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和宣传资料;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精心组织和推动等措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了明显提高,农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更加深入。二是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增强,农村的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三是为我区的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加强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主要领导始终把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社会、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及时过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政务服务工作稳步推进,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1. 加强政务服务建设。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了政务服务的透明度,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优化服务流程,要求具体承办科室对各项政务服务的流程进行了梳理和优化,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要求分管领导加强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的管理,要求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四是积极参与“我陪群众走流程”,亲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延续)事项,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2. 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要求承办科室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二是强调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三是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不足之处:一是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某些法律法规未能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执法不严。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惩处,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三是监管不力。在农业领域,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不良企业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违法生产、销售,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四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由于缺乏法律知识,许多农民在面对权益受损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者采取过激手段解决。这不仅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原因分析:一是法律宣传不到位。许多农民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对自身权益认识不清。因此,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是提高执法水平的关键。三是监管机制不健全。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不良企业得以利用监管漏洞进行违法生产、销售。因此,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是保障农民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四是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机制,许多农民在面对权益受损时,往往无法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机制,是帮助农民维护自身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措施。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和农村干部普及法律知识,形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措施,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面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制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涉农法律服务。通过建立涉农法律服务热线、开展涉农法律援助、举办公益法律讲座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纠纷等服务。加强对涉农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