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并保障农民权益
1. 构建农业法治大数据平台。一是数据整合与采集, 整合区内农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执法案例等各类数据资源。从各级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库中收集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涵盖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十年禁捕、农业补贴等多方面内容。同时,汇总农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案例数据,包括处罚决定书、案件调查记录等,确保数据的全面性。二是建立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信息对接机制,采集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的基本信息、生产经营数据等。例如,通过与农产品追溯系统对接,获取农产品的种植、养殖过程数据,包括农药使用量、施肥时间和品种等信息,为法治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2. 执法装备数字化升级。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无人机、智能检测设备等高科技装备。移动执法终端集成了法律法规查询、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拍照取证、即时通信等功能,方便执法人员在现场快速处理案件。无人机用于对大面积农田、河流、养殖场等进行巡查监管,能够及时发现非法占用耕地、非法捕捞、违规养殖等行为。智能检测设备如农产品快速检测仪器,可以在现场快速检测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指标,提高执法效率。
3. 执法流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农业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将执法案件从立案、调查、处罚到结案的全流程进行线上管理。执法人员可以在系统中实时录入案件信息,系统自动按照法定程序推送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任务,实现执法流程的标准化和透明化。同时,系统设置了审批和监督功能,上级部门可以对案件办理进行在线审批和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完善案件审查、自由裁量权等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2024年12月31日止,区农业执法支队普通程序案件立案58件,其中:宅基地15件,农药15件,兽药6件,农产品5件,动防2件,渔业8件,农机1件,其他6件,移送司法案件2件。结案42件(其中:2023年2件),罚没款10.589241万元。除宅基地案件外,重点领域普通程序案件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3%。农业生产事故调处5件,挽回损失(含协议赔偿)0.31万元。
(二)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协作
1.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市农业农村委今年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举办了3期法治培训,邀请了成都地区的法律专家、执法骨干对涉及农业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执法技巧、新的执法技术手段(如利用大数据进行农资溯源监管)等进行培训,我委相关科室人员依次参加培训,提升我委法治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
2.主动参与交流学习活动。主动参与市农业农村委互选执法人员到对方地区进行短期学习交流活动,熟悉对方的执法程序、执法依据和执法环境。例如,我委执法人员到成都相关区县学习其在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的先进执法经验,包括如何更有效地对农资市场进行日常巡查、如何精准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同时,成都的执法人员也到重庆学习农业执法中的特殊经验,如职业打假的执法难点处理等。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党内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职责
建立健全备案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对备案工作的总责,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分别承担文件起草、审核、报送备案等相应责任,确保备案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通过组织单位内部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备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严肃对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认识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系统性和重要性,亲自牵头成立了本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全面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确保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高度重视“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
深刻认识到“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议程。一是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亲自挂帅,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打破部门壁垒,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执法权限的划转、人员的整合、部门之间的协同等,为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三是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改革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四是在整合过程中,注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使改革方案既符合法治原则,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五是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归并执法职能”的原则,对执法职能进行梳理和整合。例如,将宅基地执法、长江十年禁捕、秸秆禁烧领域的执法事项整合到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形成了相对集中的执法权力。
(四)行政执法及政务服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例如,开展了执法案卷的全面评查活动。要求农委法律顾问、法规科、法制科、执法支队支队长以及副支队长组成执法案件评查小组,从多维度、多视角对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同时,对政务服务中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加强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升其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了问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整改和销号。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委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的形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五)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对于重大、复杂或者涉及面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亲自听取案件汇报,了解案件情况,对案件的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例如,在“榄菊蚊香”案中,该案件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交叉、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诉求以及营商环境,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明确答复思路,最终妥善解决了该案件。二是确保案件依法、公平处理。要求法律顾问、法规科和案件承办科室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备复议答复材料和诉讼答辩材料,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决杜绝干扰司法和复议活动的行为,尊重复议机关和法院的决定,按照其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安排熟悉案件情况的人员参加听证或者庭审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法律法规宣传深度与广度不足。由于人员紧张、经费不足只能采用传统的宣传方式如发放宣传手册、举办讲座等形式较为单一、枯燥的活动,而不能结合实际案例制作生动的动画、短视频、演讲、有奖竞答等记忆深刻的具有互动性和趣味性的宣传活动。
(二)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够。在制定一些涉及农业产业布局调整、农业资源分配等重大政策时,虽然有一定的调研和征求意见环节,但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泛,未能充分涵盖各类农业利益相关者,包括小型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相关农业科研机构等。这可能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部分不合理之处,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职业打假人频繁投诉举报,影响执法秩序和法治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璧山区农业农村委收到12345热线、电话、书面等渠道涉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案件达22件,均要求回复、赔偿和奖励,有的职业打假人甚至连续多次投诉同一企业和同一产品,其主要目的是得到企业的赔偿。但为了履行职责,按照时间要求回复或按法律程序立案调查牵涉执法人员太多精力,职业打假人还会以行政复议行政机关为借口,胁迫农业企业兑现赔偿款,严重扰乱了行政执法工作秩序和法治营商环境。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坚持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强化监督、广泛普法,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区农业农村委各项工作的全流程,不断提升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水平,为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人均年度执法培训时长不少于40小时。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要显著提升,案件办理的准确率达到95%以上,无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2.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在区农业农村委内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成立区农业农村委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委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分管领导为法治建设直接责任人,各科室为成员,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农业农村委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在农业从业者中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法治宣传教育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使广大农民和农业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带头作用,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3. 部门协作与资源整合。整合区农委内部的法治资源,明确法制工作科室与其他业务科室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合力。加强与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特此报告。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