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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9

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主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发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用以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为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次。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全局在职在编干部71人开展政治轮训1次,撰写学习心得71篇,切实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得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邀请专家、区委宣讲团成员等开展宣讲6次,局领导班子上专题党课11次。开展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322 日,组织全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璧山区政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323 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杨飞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

(二)统筹抓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认真总结全区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草完成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报告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起草印发《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细化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实施进度。三是积极参与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2项,其中“以规范行政应诉为突破口 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初审)44件,跨区域通办事项17项,开展“四减”优化审批程序5项。认真落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已实现13项“川渝通办”。全面推行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作出证明事项承诺的申请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件。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创建要求,统筹推进和全面优化公证法律服务,大力推动“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及公证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二是启动民营企业法治护航防风险行动,为10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向150家企业赠送《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举办《民法典对企业风险经营管理的影响》等专题讲座4场。三是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组织各司法所、相关律师事务所到村居、场镇、企业、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全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21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审查区内备案规范性文件13件。二是扎实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7次,通过清理,提请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组织领导班子认真学习《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学促用,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要决定及重大开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局长坚持末位表态发言,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与第三方网络教育机构合作,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40学时以上,培训率达到100% 。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全区新办理执法证或换发证113个。加强法制审核,区司法局共审核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文书46份,执法案卷121卷。

(七)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成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主任,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公室联系负责人任副主任,23个部门分管领导任委员的璧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投入资金30万元,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室、审理室、调解室和档案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多渠道解决机构人员问题,新增1个内设机构、新增2名参公事业编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律师1名坐班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从区法院借调1名工作人员帮助从事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从公证处借调1名临聘人员担任行政复议助审员。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区委督查督办内容,每季度反馈相关情况。2021年全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共233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19件,出庭率为94%;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63件,出庭率为27%;审结291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18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6.2%

(八)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深化“六调对接”筑牢大调解体系“防火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访调、警调、诉调、复调、仲调、行调等“六调对接”,优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1年,全区各级人民调委会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529件,调解成功12519件,调解成功率达99.92%。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区共133个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福禄镇斑竹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正兴镇卫寺村成功创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遴选2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19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340余场次,宣传咨询400余场次,入户宣传服务800余户,微信和QQ释疑服务1400多人次,协助村(社区)处理矛盾纠纷400余件次。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坚持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及相关工作情况。

(二)督促抓好重点工作。做实做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牵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推行政府规范性文件双重审核制度,坚持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议题起草单位、区司法局双重审核制度,完善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持续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全民普法守法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范依法行政,强化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三)重视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微型党课”、开设“季度精品课堂”等持续不断强化政治建设、本领建设和业务建设。2021年,选拔任用4名二级机构负责人,调整交流二级机构负责人14人,晋升职级5人。 1 名干警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个人,2名干警被区委表彰, 6 名干警被区委嘉奖,1名被区委记三等功。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责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还停留在制度的设计上,要将其落实落细落地,还需进一步的制定相应的具体的具有操作性、针对性的措施。

(二)行政执法规范性方面尚需进一步改进。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信息公开不完整等问题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理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法治环境有待改善。群众找人不找法、信访不信法,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调对接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特殊人群管理的部门配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抓好一个统筹。认真履行依法治区牵头职能,精心筹备2022年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高质量草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2022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效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年度任务目标。

(二)聚焦两个重点。一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单项工作经验总结推广,确保创成新一轮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区,获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提名资格。二是高效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三治”结合示范创建,进一步提高国家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覆盖面。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法治对乡村振兴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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