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 部门  >  区司法局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22

2023年,区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2.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区73个单位500余名领导干部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了述法,其中103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民主测评,实现了全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镇街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部分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参照述法。

3.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召开部署会、工作推进会3次,开展督导1次,查找问题线索126条,形成21条问题清单,上报工作简报22期。二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区47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相关单位查纠问题,并将其中1条线索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

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召开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动员部署会,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关于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照100项创建指标完善佐证材料、编写情况说明、制作目录、上网公示,并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对32个重点任务单位的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题培训。

(二)坚持规范程序,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指导监督,落实起草调研、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决议等必经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制度,将现行有效的69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2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2023年,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审查区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35件。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并公布年度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全年审核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审查政府投资和招商投资合同204件(提出法律建议意见386条),会审招标文件(含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157件,参与全区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会议12次;清理审查283个招商项目履约情况。

(三)深化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公正严明。

1.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局等15个部门,梳理确定我区镇综合执法事项170项,街道综合执法事项158项,下沉人员229名。出台《璧山区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镇街综合执法沟通联络机制,明确执法事项裁量基准、选定执法案卷供镇街参考、开展执法培训等相关工作。指导15个镇街完成“掌上执法”测试,指导首批实施改革的河边镇完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督促执法人员熟悉《重庆市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并按要求开展执法工作。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公开执法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区政府163个执法决定和20份法律文书开展法制审核。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21个单位114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到新进执法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1033名执法人员参训,培训率达到100% 。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新办或更换执法证件239个。组织全区15个镇街、29个执法单位239名执法骨干,集中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层级监督。全区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共结案150件,被纠错14件,纠错率为9.33%,低于全市平均纠错率2.7个百分点。

5.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全区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结案167件,败诉12件,败诉率为7.19%,低于全市平均败诉率1.06个百分点。区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出庭率达100%,败诉0件。

(四)巩固基层基础,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1.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六调对接”和“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加快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全区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5035件,协议金额达4.54亿元,调解成功率达99.63%。

2.打造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机关、民营企业、村居法律顾问近400家,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企业之家”活动,服务民营企业;推进法律服务领域“川渝通办”,与四川省都江堰市司法局签订了《司法行政合作交流框架协议》,加快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大潮。2023年,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9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962.48万元。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累计提供法律意见500余条,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协处信访30余次,参与调解重大矛盾纠纷10次,开展法治宣传200余场次,提供其他法律服务300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取得较好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律事务日益增多,基层法治人才仍显不足,“一岗多能”干部储备不多,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还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适时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三是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选优配强行政复议力量,规范办案程序,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四是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