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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9

按照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121号)工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其作为局党委会“第一议题”,作为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我局干部培训必修内容。二是认真履行“一把手”法治职责。区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定。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推进学法制度化,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0余次。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开通线上供水业务,推进供水接入“一站式”办理工作的落实。今年九月,通过党政内网对接互通,成功接入“渝快办”系统平台,接收非居用水办理事项清单,并开始受理非居用水的网上申报和通水办理业务。截至目前,累计受到非居用水申请15起,完成办理13起,正在办理2起。持续贯彻精简供水接入办理环节和压减办理时限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推行施工通水与工程手续同步办理的工作流程,确保每一项非居供水接入工作按时完成。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办理超时的情况。二是坚决贯彻落实非居民用水水费价格疫情防控期间的减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依据渝发改价格〔2020207号《关于阶段性降低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要求,渝山公司于2020320211月期间,对供区的非居民用户的用水价格实行减免,累计核减水量12794438吨,免收自来水费2373764.83元,惠及15552户非居民用水户,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深入推进璧山高新区水土保持区域整体评价,完成评价报告并获市水利局审批。园区内项目实行告知承诺,简化审批流程。严格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水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工作制度(试行)》,将专家评审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将违背承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和相关人员纳入信用璧山平台。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变相行政许可事项。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

()强化水利行业监管

一是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和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及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监管事项数据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加强执法警示和处罚信息公开。是全系统建立健全了安全预警应急机制,同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从严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信访,举报等事件积极应对,及时处理。

()优化政务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施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机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局党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核率达100%,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没有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三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在正式文件发布前向人民群众、企业等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开展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全面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专项清理等工作。五是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全面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重要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工作安排等重大事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二是对重大的人事变动调整和工程建设都主动邀请驻人社局纪检组对局内重大问题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向区人大汇报,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细化向区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包括程序、方式、范围和要求。四是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落实了述职述廉述法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管,进一步优化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权限,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每年按计划组织水利执法人员开展岗前能力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现场以案释法活动,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指导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无一例被投诉举报事件。二是改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当出现安全问题突出、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不按要求整改等有关情形,由局职能科室对责任单位采取警示约谈、下达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是依法公开透明行政。严格落实了水利工程建设的“三公示”、“四制度”,依法合理征收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及时上缴财政,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依法从严水事执法,无群众投诉现象发生。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认真抓好落实《重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二是在璧山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在执法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时,执法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一月份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水利局。五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七是制作了标准的立案审批表、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一系列执法文书,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

()强化执法工作监督

一是明确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局具有行政执法权人员70,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4,负责法制审核人员本单位执法人员数量的6%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举报电话023-41423451023-41660895在网上公示。群众举报的水事违法行为均能及时查处。近年以来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近年以来发生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情况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每年向区财政申请行政执法经费10万元。严格做到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十)法治手段保障脱贫攻坚

一是坚持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手段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牵头拟定和实施《“党建引领、水价治理”工作方案》《农村饮水管理办法》《村民自治管理工作机制》等农村人饮工作制度,分解目标任务,细抓工作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用法治手段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是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工作。采取企业让利、政府兜底、强化管理等措施,让农村居民享受“同水网同水质同水价同服务”。是加大补贴政策。通过出台系列政策文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专项维修基金、水管经费、泵站运行电费,依法依规减轻农民用水负担。

(十)强化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区水利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法治宣传,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一是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组织全干部职工专题学习《长江保护法》,要求全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持续深入学习《长江保护法》,吃透法律精神,提升业务技能,主动落实保护责任、治理责任、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以赛促学,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活动,共有728人参与,总分59689,平均分81.99。其中水利系统129人,总成绩11874,平均92.05;发动群众599人,总成绩48859,平均79.82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守护绿水志愿者30余人深入青杠街道机关双路社区、两家食品饮料企业、璧城街道塘湾社区、璧泉小学、璧泉中学等地开展水日、水周、长江保护法主题宣传,重点宣传了长江保护法以及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节约用水、水土流失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有关水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通过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广播宣传语的形式,向来往的群众宣传长江禁捕的意义,并通过以案释法告知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应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群众纷纷表示对常见违法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活动中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500余份,展示宣传横幅6条,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长江生态的主动意识。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负责水利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区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内容,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全区水利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三是区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领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短板: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与广度需进一步提升。经过今年的普法宣传,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升,需要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载体,注重学习效果,结合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需求和习惯思维,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数字政务程度需加强。数字化政务程度还不高,互联网+监管工作稳步推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离目标要求还有差距。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好民法典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水法、长江保护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重点人群普法,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二)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度推进,数字化建设得到提升

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进程,在区大数据发展管理部门和区司法局的部署安排下,结合水利行政部门特点,进一步探索科学可行的互联网执法监管,推动数字化政府建设。

(三)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工作实效,把各项工作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全面提升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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