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璧山区水利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璧山委发〔2022〕18号)的安排部署,按照《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3〕20号)工作要求,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相继召开局党委会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持续推进学思践悟上下功夫,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以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本年度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8余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4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四是组织我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黄河保护法》网络答题活动,参与率100%,平均分在88分以上,较好地达到了以答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五是积极推进数字赋能法治化改革。配合区司法局等牵头部门,开展业务梳理,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六是扎实开展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制定的《璧山区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剖析排查,自查自纠,共梳理问题63条,均进行了整改同时建立健全了水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机制和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问责追究制度,使水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促进水行政执法机关、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助力企业发展,破解企业用水难题。为解决璧山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入驻企业长期缺水难题,我局指导渝山公司积极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启动实施璧山新能源产业园区给水管网工程建设,建成DN800-DN400市政管网共计10968米,经昼夜不停施工,于2023年10月初实现贯通供水,提供4万立方/日的供水,根本解决了中昊创港、泰孚等69家企业的生产用水困难。二是推进项目前置服务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用水需求。为保障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园园区配套项目(重庆巴蜀中学)建设期间用水需要及建成投用后的正式用水需求,我局指导渝山公司提前对接项目设计单位和项目建设方,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商讨制定临时或永久结合的接水方案,提前为项目开通施工用水,为项目顺利建设推进提供有力供水保证。三是持续推进水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工作,将专家评审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录入信用中国(重庆),对促进我区营商环境,倡导诚实守信有着积极作用。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持续推进水电气联动办理。我局根据《水、电、气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流程、整合表单、设立综合窗口,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璧山供电公司、璧山天燃气公司、渝山水资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水电气营商环境推进会,对持续推进水电气联办工作开展研究部署。二是持续对15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开展梳理工作,并实时进行动态维护。三是持续开展事项网上办理流程配置,细化完善行政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规范化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对窗口和经办等人员开展了“一件事一次办”、水利政务服务事项(2023年版)等培训,切实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五是实施了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服务效能。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研究清理。目前,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共4件,清理结果已及时报区司法局。目前尚未出现被审查出存在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积极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应用培训,做好规范性文件入库管理工作。三是对重大的人事变动调整和工程建设都采用集体会议讨论决策,主动邀请纪检组对局内重大问题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四是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向区人大汇报,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监督,细化向区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包括程序、方式、范围和要求。五是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明确了法律顾问履职范围、程序、方式,健全了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六是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落实了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七是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均参加,并通过了2023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同时完成了在线旁听庭审,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决策能力。
(四)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配合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等牵头单位深入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时我局安排两位专门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下沉镇街,指导协助水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优化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权限,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每年按计划组织水利执法人员开展岗前能力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现场以案释法活动,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指导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无一例被投诉举报事件。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形成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认真抓好落实《重庆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纪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二是依法公开透明行政,在璧山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的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专设行政窗口办理涉水行政审批,严格落实了水利工程建设的“三公示”、“四制度”,依法合理征收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及时上缴财政,无乱收费现象发生,依法从严水事执法,无群众投诉现象发生。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在执法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时,执法人员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于每年一月份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水利局。五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六是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
3.强化执法工作监督。一是明确局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局具有行政执法权人员为54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4名,负责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数量的7%。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举报电话023-41423451和023-41660895在网上公示。群众举报的水事违法行为均能及时查处。近年以来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三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做到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严格落实监督制约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本年度共办理了7件。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次,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四是坚持权责法定,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文件管理制定。2023年,我局安排专人及时完善政务网站栏目,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局领导分工、组织机构、人事任免等常规事项;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依据、执法流程、举报投诉制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六)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健全普法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宣传教育。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为《宪法》、《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全民学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主题,区水利局分别到正兴镇民生广场、璧城街道虹桥广场、中车恒通公司、万泰公司、天湖花园小区、区妇幼保健院、璧山中学等地开展主题宣传工作。全区累计向干部群众发放节水读物、普法宣传读物等宣传资料4万余份,服务群众超5万人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区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任务措施清单,围绕全区水利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四是持续推进本单位法制建设走深走实,带头监督水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推行,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定,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水利机制创新有待加强,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水利管理,仍需不断探索。二是专业化的法治队伍偏弱。我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偏少,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难以满足水利行业发展对法治工作的需求。三是群众对行政执法涉及的相关法律认识理解还不够到位,对执法人员正常的执法工作持有抵触情绪,仍需要我们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教育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水利法规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目标内容,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论知识水平。不断强化水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将普法工作成效不理想的水体区域作为重点,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二)强化法制基层培训工作
提高全局水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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