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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4

2024年,璧山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410号)的安排部署,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夯实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强化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就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其作为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和我局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在持续推进学思践悟上下功夫,领导带头抓学习,持续深入抓培训,全面系统抓宣讲,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更好地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本年度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6次,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5次,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是积极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及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二)聚焦公正便民,强化服务保障,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精简和规范用水办理流程。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简化,对审批流程实施极限压缩,全面清理非必要环节、材料。目前,针对企业用户,供水接入环节压缩为2个,即“受理踏勘审核”“接入通水”。申请供水接入需提交材料精简为1项:即“营业执照”。二是缩短用水报装时间。按照《重庆市进一步深化供水接入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38号)要求: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需要建设外线管道的用户接入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我局指导渝山公司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2024年,渝山公司办理无需建设外线管道的平均用时2个工作日、需要建设外线管道的平均用时4个工作日。三是大力推行前置服务。为解决部分企业建设、投产急需用水的诉求,我局指导渝山公司实行“先通水、后办手续”的便企措施,双方签订《承诺书》后,工作人员主动对接,上门服务,提前开展用水报装的现场勘查、方案设计等基础工作,实现“供水先行、服务前置”的精细化服务,推进业务“一站办结”。2024年,受理《承诺书》50份,保证了企业建设、投产的用水需求。为全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局指导渝山公司积极配合区规资局推进落实小微企业实施供水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水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工作,将专家评审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禁止向生产建设单位或者方案编制单位收取评审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录入信用中国(重庆),促进企业诚实守信,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六是持续推进水电气联动办理。我局指导渝山公司根据《水、电、气联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流程、整合表单、设立综合窗口,2024年“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受理823件。七是积极做好“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的推广应用。按照要求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持续开展水利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配置,细化完善服务指南、审批流程图,规范化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八是持续实施了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服务效能。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一是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目前,我局作为起草单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6件,均进行了备案审查,尚未发现存在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按照相关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同时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三是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均落实了述职述廉述法工作。

(四)积极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执法事项目录,并动态优化调整镇街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同时我局安排两位专门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下沉镇街,指导协助水行政执法的工作。二是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明确执法权限,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我局每年按计划组织水利执法人员开展岗前能力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现场以案释法活动,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和《重庆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撤销和更新制度》指导水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执法,目前无一例被投诉举报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监督。明确局政策法规科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证人员52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4名,负责法制审核人员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数量的7%。四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将举报电话023-41423451023-41660895在网上公示。群众举报的水事违法行为均能及时查处。近年以来没有出现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五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做到行政执法经费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有效贯彻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六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达到 100%。七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实做好水利领域平安稳定工作。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按照普法计划,深入推进水利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典护民企+渝法同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等主题活动,区水利局分别到璧山区南门唐城广场、金科、东林道小区、永嘉实验小学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区累计向干部群众发放节水读物、宣传手册、环保袋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服务群众上万人次。提高了人民群众参与城市节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理念。三是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工作。我局通过集体学习或小组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成立了璧山区水利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相关单位负责水利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区水利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2024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任务措施清单,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四是持续推进本单位法制建设走深走实,带头监督水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全面推行,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想深度学习有待进一步提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性不够到位,集体学习、个人学习形式相对较为单一,距离持续跟进学、结合实际学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新系统重视程度不够,对“执法+监督”数字系统应用还不熟悉。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续深化学习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自学集中学有机结合,推动教育培训全覆盖,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单位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要求,不断强化水利法律法规宣传,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执法帮扶,通过现场点对点普法、送法入企、典型案例解读等方式,提高普法质效。

(二)强化执法尖兵培

化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数字系统学习培训,提升运用“执法监督”系统能力,持续推进水事违法行为整治,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

2024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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