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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08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照《2022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2〕31号)、《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璧山委发〔2022〕18号)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我局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办公会和职工会重点学习内容。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次,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执法具体工作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志愿服务活动30余场,各公共场所广告平台发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相关主题公益广告200余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落实。

2. 抓紧抓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任务分工方案〉任务分工》,明确16项长期坚持重点任务和5项重点关注整改问题。二是顺利迎接2022年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召开2022年璧山区生态环保督察座谈会和2022年镇街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三是顺利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我区整改实施方案18个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四是《企业治污显担当 共建生态新城镇—璧山区重庆中阔机械有限公司排污治理实践》入选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五是启动2022年度全区生态环保督察划片分组“回头看”督查督导工作,划分5个工作组对群众投诉问题、重难点问题、有虚假整改风险问题进行复查。

3. 大力推动示范创建活动。一是我局全面推动创文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整体提升。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全局各科室工作任务。召开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创文工作专题会,形成《关于2022年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是多种宣传方式并行,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公共场所为宣传阵地,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在公园、广场等制作并派发《大气污染防治科普知识》、《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手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册》等相关宣传资料千余份;运用新媒体手段,在观音塘湿地公园、秀湖公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5.22”生物多样性宣传片和“2022年节能宣传周”宣传海报;结合社会实践,开展“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好家园”2022年全国低碳日绿色骑行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并向全社会发出“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绿色出行”倡议,深耕环保沃土,以实际行动共建绿色美丽璧山。

4.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落实市级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强化指标约束和引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一是利用职工大会、局办公会、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等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法律、文件;二是利用每月一学、干部大讲堂等机会集中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三是利用“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等APP、网络学习法律知识,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

1.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出台助企纾困措施。我局依据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8个助企纾困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璧山区生态环境领域助企纾困五十六条措施》,制定了优化监管保生产、优化审批助落地、创新服务促招商、绿色金融强发展等四个方面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具体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工作,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确保高效服务“不停档”。二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引导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告知承诺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取消专家审查环节,推进适用项目受理即取审批决定,大幅简化审批流程,大力缩减审批时间。三是严格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区级“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执行区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对国土空间规划等重要规划的支撑作用,从源头把好准入关。

2.  持续简政放权。一是规范审批行为。配合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布及管理,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承诺审批时限16个工作日和11个工作日。严格执行环评文件审批权限,未发生越级审批、擅自提升和降低环评等级现象。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审批项目,未设置生态环境领域不合理经营条件及证照办理等方面不合理限制。二是强化环评管理。制定《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集体审议制度》,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审质量关。严格落实受理-审查-审批程序,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示环评文件和审批决定信息,切实让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三是摸排备案情况。定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的项目进行排查,对发现疑似擅自降低环评等级的项目及时移交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核实处理。

3.  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扩大联合抽查检查覆盖面。我局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261家,建设项目专项行动119家,检查情况及结果已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进行公开公示。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执法,今年已与区住建委看展联合双随机执法行动,共抽取3家企业,均已完成检查。三是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公开检查计划;规范事中公示,亮明执法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后期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4. 提升服务质效。依托“渝快办”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实行环评文件“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件和出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办事指南。积极推动排污许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实现“全渝通办”。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一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程序,在局办公系统中办理,并进行公示。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6件,均报区司法局备案。二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现行有效的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以区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制定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规定。与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履职范围、程序和方式;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全方位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2022年顾问服务工作统计:开展环保法律培训2次,审查修改合同10份,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件6份,审核规范性文件4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处理重大纠纷案件2件,参与行政处罚、复议1件,参与诉讼、仲裁1件,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三是建立了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运行正常。

2. 严格落实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措施和重要事项,经局党组会、局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决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3. 完善决策运行机制。一是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同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形成了全局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制定了《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置了法制审核机构,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单位协作配合机制,针对新型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执法方面,今年已与区住建委看展联合双随机执法行动,共抽取3家企业,均已完成检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实现更高质效的信息共享、执法互联、结果互认。为推进川渝执法协同,我区生态环境部门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生态环境部门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合作协议》,组建了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项协商研判机制,搭建了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交流平台,促进了川渝两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协同发展,因疫情原因,2022年12月12日,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通过线上QQ、电话等方式进行了交流,互相分享学习了党建、执法相关工作典型经验。分享了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环境投诉方面的做法和智慧党建、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方面的经验做法。三是我局于2022年4月与镇街签订了委托协议,将15项执法事项委托镇街执法;建立完善了学习培训机制,针对镇街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我支队各执法人员对各镇街开展手把手教学模式;建立完善了联络机制,已与建立了镇街执法联络群,帮助镇街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问题,推进执法工作力量下沉,建立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2.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已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执法标准和文书模板制定了执法程序规范文件及文书模板;二是加强证件和着装管理,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开展并于2022年11月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71名人员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并取得了《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年内基本实现执法文书、执法证件、队伍着装“三统一”。三是通过执法大练兵、执法大讲堂等形式对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利用执法大比武等机会将行政规范执法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四是定期收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利用党支部会议、支队队会、每月一学等机会交流学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3.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一是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2022年对重庆华陵工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情节显著轻微,已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作出了免于处罚决定,并与企业签订了守法承诺书,引导企业自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二是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技术手段的运用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鼓励环境守法,严惩环境违法。2022年,纳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267家,通过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形式开展非现场检查次数共计356次,对清单内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检查35次,对清单企业处罚1次,对处罚企业指导帮扶1次。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完成企业检查380家次。三是深化信息化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结合环保物联网和智慧河长系统建设,不断增加前端感知设备。在逐一摸排重点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产污点、排污点、治污点和风险点的基础上,分类安装了在线监测(54家企业61路)、视频监控(83家企业209路)、工况监控(30家企业117点位)三类探头。综合运用这3类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多层次全方位智能预警,建立了一企一档数据库和污染源电子地图,构建了一套看得见、摸得着的动态数据监管模型,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4. 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度。2022年共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1件,罚款金额244.8987万元,向渝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5.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严格约束执法权力,我区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做到有案则立、立案后按照全过程留痕闭环管理,全面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对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主要载体,进一步规范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全面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程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杜绝办案人员私定处罚标准,立案后私自销案、故意不如实调查取证等行为,建立立案到销案(或处罚归档)一体化全过程管理。二是切实提升执法效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以群众投诉、上级交办、专项行动为辅助,全面规范执法和检查行为,做到无正当理由不胡乱检查企业,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同时加强依法查处、整改服务并重,实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信用重庆、区政府官方网站等为主要载体,拓展公示渠道。四是强化事前公开,主动公开检查计划;规范事中公示,亮明执法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后期整改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我局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推进常态化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我局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内控管理制度,由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严格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2.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一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信用建设工作。2022年12月8日完成2021年度区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诚信企业19家,良好企业167家,警示企业0家,不良企业5家,异常企业7家。二是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积极做好在信用重庆平台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评先评优等信息共享工作,开展“双公示”工作,2022年在信用重庆平台上传行政处罚信息35条,行政许可信息共288个(含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夜间施工、放辐射等行政许可),有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定期对环评文件质量开展了常态化集中抽查,并对深圳市富云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相关情况已记入诚信档案。

(七)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2021年8月1日起,根据全市全面推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我局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2022年,我局已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区司法局审查后维持原判。行政诉讼案件1件,审判结果胜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胜诉率为100%。

2.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行政调解委员会,2022年共办理行政调解案件1件。二是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人民调解委员会,2022年共化解纠纷案件2件。三是截至2022年12月28日接收群众信访投诉件共1593件,目前完成了1538件,完成率达96.5%,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

我局健全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内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书籍和论述,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更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局领导班子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要求纳入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中,突出服务发展、民生、治理导向,以法治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意识护航群众高层次需求,以法治理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

1. 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普及。一是我局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2021-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方案》,方案对我局“八五”普法工作做了详实具体的安排。二是利用赶集日、世界环境日、入户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组织生态环保志愿者,在璧山区广泛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志愿服务活动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册、宣传单2000余份,引导企业主、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落实环保责任。三是组织全局职工150人次开展文明劝导,在重点路段路口需对以下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提升群众守法意识。四是2022年利用企业之家平台组织全区企业进行了4场法律宣贯培训会,涉及企业家次600余次。

2.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我局坚持把接受区人大和区政协监督与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一起来,与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统一起来,与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统一起来,借助人大和政协的力量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完成净化空气质量、协助对部分场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编制大兴镇梅江片区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等专题调研,办理人大建议6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办理政协提案8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 在抓法治建设方面办法不多,系统性不强。

局党组在加强职工法治建设正面引导上不够,约谈提醒压力传导不够深入,结合工作实际不深不透。

(二) 少数干部责任心不强,法治工作水平不到位。

个别干部存在畏难情绪、“躺平”想法,存在动力传导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等情况;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稍显不足,尽心尽力服务“六保”“六稳”还待持续发力。

(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度不够。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较多,未及时开展企业普法活动,存在宣讲内容滞后及活动形式单一等问题;加之部分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不强,普法教育没有完全入脑入心。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 认真落实《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2021-2025年普法规划方案》,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2.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依法行政的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事的“标准化”程序。同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学习业务相关法律、文件,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不断加强《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环规〔2022〕6号)文件学习,强化证据采集、案件办理等能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案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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