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大力加强依法治统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培训。现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持续跟进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统计的严肃准确真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及时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国统字〔2023〕10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局党组、中心组、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文件,牢牢把握思想建设关键。
(二)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落地落实
严格履行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璧山区统计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高质量做好全区统计工作的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我区落实落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1.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工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均对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判,针对我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切实改出成效。二是先后制定出台《璧山区统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璧山区统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2.完善统计造假协同配合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重庆市璧山区统计信息共享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委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建立日常监督重要情况联系通报机制>的通知》要求,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统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3.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法治意识。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和责任意识。
4.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对国民经济的一次高质量“体检”。一是高规格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江志斌区长任组长,田中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二是在书记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汇报五经普工作。明确要求将五经普工作纳入全区各镇街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三是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市普查方案统一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四是配齐配强普查两员队伍。成立五经普联系小组,实行分片指导、联点包干责任制,加强对镇街普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六是提升宣传质效。统筹协调好璧山手机报、璧山发布、爱璧山APP等主流媒体,为五经普呐喊造势;充分利用云巴、公交车及站台、出租车、地铁站、商圈、行政服务大厅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滚动播放“五经普”宣传片及相关资讯,提高经普宣传的广泛性;成功举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区五经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田中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5.提升统计监督质效,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额(营业额)、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共开展执法检查59家(其中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一家),处统计违法企业1家,给予警告并罚款0.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认定该企业为一般失信企业并及时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6.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和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严格按照《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纠治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工作制度>的通知》《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璧山区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和清理纠正违法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
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璧山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璧委法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局行政执法权规范运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根据区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治理重点、时间和工作要求,加强了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采取自查、互查、实事求是地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把问题找准、找足、找透,并做到即知即改、边整边改,切实做到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和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
8.走深走实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023年,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1次,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引以为戒,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压实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9.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扎实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结合统计法治宣传中心工作,利用“9.20”、“12.4”、“12.8”等重要节点做好法治宣传,2023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10月8日,我局成功举办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统计工作配合度。二是把统计业务培训与普法培训相结合,做到培训先学法,培训必讲法;利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采取送法上门、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三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宣讲进行政学院,2023年6月,在区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区各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培训班上,市局执法总队队长雒丹在区委党校开展以“坚持依法统计 全面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讲,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识,加强对统计造假危害性的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精神仍有差距。区统计局虽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但还存在学习不够、理解不深、落实不力的问题,统计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还不深入,执法检查的力度还不够。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形式还较为单一,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统计人员学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具体工作人员无执法证,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我区重点工作上来,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有效服务宏观经济治理的客观要求,认真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内容,抓实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二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能力,从源头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扩大统计宣传辐射面,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人员统计法律法规意识,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三是推进统计监督,营造法治氛围。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常态化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营造法治统计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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