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强化法治理念,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区卫生健康委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区卫生健康委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按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充分利用各种卫生健康宣传日,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围绕统一主题、统一核心内涵的法治文化宣传体系,在医院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滚动播放视频,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
- 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全年普法宣传目标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任务和年终目标的考核内容。
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
- 推进公立医院法治建设
区人民医院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法治医院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筹建法律咨询室。借助区司法局资源,法律诊室人员由法治办成员、法律顾问律师和区司法局调派的15名专职律师共同组成;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区人民医院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对中层干部、医护人员、新进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 扎实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自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准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制定卫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示栏张贴《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接受群众监督。
自查自纠阶段,个人自查表共查找出3类6方面69个问题,组织召开征求管理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向参会服务对象代表发放征求意见书11份,搜集到10个问题,后续对标对表逐项整改。
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并有效提升了决策能力水平,区卫生健康委累计学法普法189人次,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各类线下培训7次,其中执法制度培训2次,案卷评析1次,协管管理员培训1次,新进执法人员培训1次,实现执法理念方式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提高、执法制约监督加强。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规范审批流程
依法设定各事项审批流程,按照“能减尽减”原则,设定各事项承诺办理时限,目前我委各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相较法定时限减少75%以上。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等事项3505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98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备案等508件、医师及护士执业许可2239件,放射诊疗许可、母婴保健、精麻药品以及饮用水许可160件。“好差评”满意率100%。
-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计生业务网上办理覆盖到村、社区。2023年,开展《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业务培训1次;开展放射诊疗许可业务培训1次。深入实施“全渝通办”“川渝通办”等异地代收代办业务,共计53个事项纳入“全渝通办”事项,2023年办理“川渝通办”618件。
- 创新试点工作
一是推出“诊所联办一件事”,探索政务“上云端”。整合电子营业执照获取、诊所备案、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系统账号申领、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7个事项,实行跨部门联办和链条式审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试点许可事项“零跑腿”,实现服务“接地气”。主动争取市级试点,出台《关于行政许可事项“零跑腿”工作的通知》,并在璧山政府网发布公告,将医师、护士注册等23个事项纳入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许可“零跑腿”事项清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按照《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9〕46号)要求,结合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区卫生健康委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逐项清理,重点针对影响平等准入,妨碍市场公平竞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政策规定的,及时将清理情况整理上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2023年未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体系,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璧山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下发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健全卫生行政执法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目前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现有执法相关制度31项,通过制度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做到公平、公正执法。
- 提升法治思维水平
开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身边人教育干部,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形成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常态化、规范化。
- 提升依法决策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持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2023年党委会办公会研究议题共409个,涉及“三重一大”议题共120个,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坚持集体讨论,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委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发挥法律智囊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文件和合同提供法律意见,以及对委内日常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咨询进行解答。2023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行为2次,参与审查修改重大合同5次,办理诉讼案件1件,办理信访或群体性案件4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全面强化案件法制审核,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配备3名执法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法制审核人员,其中1名获得法律资格证书并取得公职律师证书。
今年以来,立案191件,查处181件,其中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46件,法制审核146件,普通程序案件法制审核率100%,经审核驳回补充完善后通过76件,驳回完善率52.05%,有效保障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区卫生健康委将普法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清单,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职业卫生、医疗维权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法律八进”、举办大型户外法制宣传、“健康璧山”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热点回应、监督执法信息公开等强化普法宣传,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教育。
- 实施首违不罚,优化营商环境
区卫生健康委营造法理情理相融的执法氛围,实施首次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制度,实现从单一处罚向管理服务的观念转变,2023年实施首违不罚3件,依托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教育引导当事人,让执法更有“温度”。
(六)完善监督制约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 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区卫生健康委共牵头主办有关卫生健康领域区人大代表建议1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8件,落实专人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协调、衔接工作,确保承办职责到位。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明确工作要求、
办理标准、工作日程及职责分工。
- 畅通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
今年共收到市卫生健康委、区信访办及区级相关部门转办件70件,办理完结68件,正在办理中2件。其中医疗纠纷11件,医疗机构管理10件,医务人员管理5件,非法行医4件,计生问题类3件,医疗技术与服务2件,职业病1件,其他类34件,区卫生健康委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调解、鉴定及法律途径合理合法地解决医疗纠纷问题。
- 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时限通过委网站公布241条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对涉及重大决策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和相关政策解读材料按照要求在委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委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已按时按要求回复办结。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的监督,配合做好调查、调解工作。
-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健全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科室三级投诉管理机制;制定《璧山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
年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发挥区级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聘请5名医疗纠纷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激励机制,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邀请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讲解医疗纠纷案例,学习医疗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分享医疗纠纷处置经验。2023年组织调解处理纠纷69起,已成功化解59起。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制度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璧山府办发〔2021〕26号)要求,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各相关科室、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专门管,相关工作人员职责清、任务明的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委多次召开系统会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不断完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
- 运用丰富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参加区减灾办组织的暴雨下堤防决口、桥梁出险、公共交通设施被淹、城市严重内涝等情景应急演练;广泛利用设置在公共场所、户外广场、办公楼宇的显示屏、LED屏以及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播放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在辖区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 加强隐患治理,做好物资储备
针对卫生应急工作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以及队伍、物资、器械、设备等方面开展全面调查摸排;按要求对照《重庆市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标准(2023版)》完善补齐物资储备,并对各单位的物资库房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储备到位、管理规范、使用高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组织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掌握法治建设情况,研究法治工作部署。
(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持续完善卫生健康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
(三)依法全面履行卫生健康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监督执法,按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四)压实学法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主动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在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
和警示教育,扎实做好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能力还需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思想还不够重视,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推进不平衡不充分,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执法队伍能力亟待提高。随着执法重心下移,执法领域的拓宽和工作量增加,执法人员年龄结构需优化,执法事务总量与人员力量不匹配。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力争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完善卫生执法程序,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八方面突出问题,收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全面梳理行政案件,切实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好“首违不罚”清单,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
(五)营造良好普法氛围。继续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做好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行业作风建设、卫生健康文化等有机结合,加强实用、适用法律的宣传教育,增强服务对象、医务人员学法守法意识,从而进一步抓实普法教育,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