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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2023年,区医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3〕20号)。按照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医保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区医保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中统筹谋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压紧压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检查科,安排专人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局党组、局办公会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充分发挥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在推进医保局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履责、依法办事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强化职工内部培训。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法治工作3次,坚持将法治制度建设等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年度计划,全年累计开展相关学习有:党组会学习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学习10次,主题党日2次,干部职工大会12次,力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医保领域相关工作的指示要求,筑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我区医保领域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我局多次利用局党组会、办公会、职工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定期安排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同时还将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加强医保工作的重要思想、指示批示等纳入学习内容,并开展专题研讨。并借助重庆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组织全员网上学法,积极参加各项全市、全区组织的法治学习及法治考试。

二是全面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培训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指导全区6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依法开展医保服务,我局派出专人,分璧南、璧北、璧中三个片区,对辖区内的医院、零售药店、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培训人数达4000余人。重点培训医保法律法规、医保政策、物价政策、医保对码、医保协议,提升其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全社会打造法治医保健康形象。开展医保送法进村居、进单位、进社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解读。2023年5月在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中,编制打击欺诈骗保海报800份、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发放给15个镇街及其辖区内7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在局领导亲自部署带队,联合区人大社建委、区政协教科卫体委、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定点医院在大城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视频、摆放医保政策展板、现场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倡议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全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同时借助璧山电视台、璧山报、璧山区政府外宣网等媒体,通过适时播放宣传片、刊登医保政策信息、发布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公布全区医保基金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在显要位置悬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横幅,以开设宣传专栏、张贴醒目海报、制作宣传版报等方式进行宣传,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引入专业机构共筑法治“防火墙”

聘请了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专业法律顾问,2023年为我局提供法日常法律咨询54次,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起草、审查法律文书8次,到我局参与行政案件论证会1次,开展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3次,并按照补充合同要求对其余84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为我局行政检查、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争议案件的处理和风险矛盾的规避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引入第三方会计师公司,采取逐轮抽签的形式,抽选了56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作为今年审计对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由我局依法依规查处。实现对全区所有定点医院在2年期间第三方审计监管全覆盖。

(五)法治医保建设成效明显,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2023年,通过初步调查、科室集体讨论,对市局移交、日常巡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举报投诉、第三方审计查出的案件线索进行定性,将违反协议的违规行为移交稽核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85个案件线索开展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已向稽核科移交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等要求处理的违规行为233起,已经对3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行政执法,追回医保基金11.46万元,行政处罚14.24万元;正在开展85个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628.83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六)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执法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5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依法规范执行医保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惩欺诈骗保行为等作出规定,依法维护公平公正的基本医疗保险秩序,保护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我局通过专题学习、职工会研讨、科室内部讨论等方式,切实增强职工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0名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持续完善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程序,加强对稽核工作的监督。目前,全局共有20名执法人员,均通过了重庆市执法人员统一考试,全局所有在编职工全部通过全区年度普法考试。

(七)加强医保基金制度建设

我局将医保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纪律制度、内控制度,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公务出差管理制度》《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公文接待制度》《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通知》《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业务经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重庆市璧山区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实现依法行政、提高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供了制度保障。始终坚持制度的执行和落实,由局领导牵头定期对局内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中。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基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基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暂行)》《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基金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暂行)》。

二、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医疗保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来谋划和落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一是切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将依法治国相关内容、党内法规及医疗保障相关法律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予以保障。

二是积极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宣传,高度重视医保民生政策的普法宣传,大力丰富普法载体和普法形式,坚持做到普法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审定,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医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全年听取专题工作汇报3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亲自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与医疗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决策、文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履行合法性审查等要求。

四是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认真研究、及时处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完善投诉举报登记和办理机制,行政权力制约运行机制有效建立。

五是亲自部署全面支持区政府、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对我局相关行政案件积极与区司法局、区法院会同协商,认真听取各专业部门法制意见。

六是全程参与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全年共开展3起行政执法案件,对立案、调查、集体讨论、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等重点环节做到全面审核全面把握。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作为机构改革后新组建部门,法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一是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基金监管的需要。

二是政策制度、法律体系亟待完善。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多而杂,制度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市医保局未出台相应司法释义等相关配套性文件,机构改革后又整合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各项制度的更新与融合尚需完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医保局各项任务指示,严格对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围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结合重庆市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权力监督制约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纵深推进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标准,着力提升我区医保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对医保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全区医保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推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典型差案为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监督工作。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围绕医保服务群众观念,积极化解群众矛盾,按照各项法律规范规定,提升应诉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排查化解。

五是做好医保系统学法普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普及。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促进医保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坚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

六是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充实医保法治人才力量,打造一支专业医保法治队伍。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不断推动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更好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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