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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2-27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璧山委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坚持以依法治区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依法行政为手段,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璧山府法制办发〔2016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健全并推行新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实施程序。2020年,我局累计行政检查395次,严格贯彻落实新制度。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宣传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完善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奖,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充分发挥基层的前哨阵地、工作主战场作用,对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非法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作用。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等案件16起,没收非法物品31.83吨,罚款5万元,对举报属实的人员发放了举报奖励0.6万元。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成立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联合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场所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全年共开展考试共23天,参加考试1289人次,合格1064人次,合格率85.5%。二是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认真排查隐患,建立台帐,及时公告,严格过程控制和目标管理。建立长期抓安全标准化、日常抓日周月排查治理、重点抓五化建设。完善举报奖励、违规违章处罚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形成严格管理态势。

完善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查。完善《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对执法程序以及合法性审查作出了规定,完善行政程序制度,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团队,重点把握疑难案件,有效发挥其作用。多措并举保证严格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适中、证据充分、程序正当,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每周局机关召开案审会,对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许可证及一般程序处罚等案件要求提交局案审会审议通过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自由裁量监督制度体系。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所有行政行为都规范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强化规范执法的严肃性。凡是做出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过调研、咨询、讨论环节,必要时,还采取书面征求意见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团体和专家的意见。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党规党纪宣传教育,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一审应诉案件共3件,局法定代表人陈文局长出庭应诉,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100%

二、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提高干部法治意识。2020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2020年分2批次全覆盖组织局执法人员到市应急局考试培训中心参加法律法规专题脱产学习培训。2020年,我局充分利用周一职工会时间开展了数次集中学法,对《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学习,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得到提高。2020年,局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2020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100%,年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抽考参考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三、点面结合加强宣教,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法治氛围

2020年依托“全区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宪法进企业”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注重行政执法的教育性、指导性。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复工复产安全要诀》《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等宣传;到村、社区发放《日常生活火灾隐患六大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判刑案例》《市民安全手册》等各类资料40000余份;召开事故警示教育,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召开事故警示会,切实提升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心;通过QQ群、微信群及时向企业推送事故警示信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206月,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40家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在璧山区“企业之家”召开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会,同时通过直播平台在互联网上全程直播,组织各镇街监管干部、工贸企业管理人员线上收看。区应急局运用“企业之家”平台为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是服务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20208月,区应急局组织召开全区工贸行业“两涉一有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璧山高新区管委、区经济信息委和各镇街安全监管执法人员70余人,“两涉一有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130余人参加。针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专题培训和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

2020年行政执法与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尽量做到“打捆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情况发生。减少企业负担,服务企业发展。今年,针对重点安全隐患,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进行联合排查。与区公安局等联合检查频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与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消防支队等部门合作,加强对成品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安全隐患排查。现基本杜绝对民营企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过度监管的情况发生。

四、把法治思维贯穿于工作始终,充分发挥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口通办,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尽量不跑,推行政务服务绩效好差评度,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平台作用,推进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窗综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璧山区“一窗综办”工作,对综合窗口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实现。

监测预案及时有效。修订全区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数据库有预案63个,机构改革后,因职能调整,正有序启动预案修编工作。按照原市政府应急办要求,填报使用风险信息系统,完成填报风险信息5951条,填报进度记录5984条,有消除记录447条,删除记录453条。每一条风险信息落实了风险防控措施,按照分组管控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对风险信息的监测责任。原区政府应急办牵头起草的《璧山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按照要求编写了起草说明,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个工作日,充分听取了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通过报纸、网站向社会发布。全区舆情信息发布职能在区委宣传部,我局全力支持配合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舆情信息监测、引导和信息发布,没有发生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的政务舆情。

自然灾害防控预警扎实有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1.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了各级责任人和分片包干责任机制,建立了领导干部应急值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查,严格落实了巡查防守责任制。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使用区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1个,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1个,38个区域气象自动站、48个遥测雨量站、7个遥测水位站、1个遥测水文站、3个驻测水文站、16个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站点,6个视频站,7个图像站,覆盖全区29个部门、15个镇街、187个村居,2373名应急处置责任人。建成防火通道350余公里,按照每公里2000元的补助资金安排维护经费。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投入1368万,区管35座水库维护养护、病险整治投入4928万。投入1400余万元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76个,有效保护2831184人生命财产安全。3.落实常态会商、临灾即时会商机制,建立完善《重庆市璧山区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临灾会商方案》、《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流程图》等制度,坚持每月必研判、临灾必会商,大灾必调度,充分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应急喇叭等,实现了网络、短信、喇叭三联发,打通了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4.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三查”制度,重点针对防洪重点区域及薄弱环节风险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易涝区、森林火险高风险区等灾害易发区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庆市璧山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开展避险演练,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避险转移包户包人责任和转移路线、集中安置地点。5.抢险救灾组织有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均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区领导分片包干督导镇街救灾工作,指挥机构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响应,科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出动,坚决果断转移受灾群众,做好灾区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我局机关和以安委会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分别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备案审查和公布。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梳理我局和以安委会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法规或上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有重新制定、修改或废止的情况,及时进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调整清理,并向社会公布立改废清理结果。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诚信体系建设,我局建成并运行了集执法、扣分、发布、警示、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诚信体系网络平台和移动APP。依托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系统平台,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国家诚信系统企业异常违法情况录入工作,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信用奖惩协调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扶正祛邪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落实《重庆市璧山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璧山府办发201966)文件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两高”关于生产安全刑事事件有关问题司法解释,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移送相关问题与多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进一步落实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机制,力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的开展,有针对性地强化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防止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理等现象的发生。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让当事人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生产经营,共创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用理论知识武装行政执法人员,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及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并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新兴媒介、载体持续开展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真正让法治精神贴近百姓生活,力促法治惠民,确保社会需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做好我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竭尽全力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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