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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3-09

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对标《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121号)目标任务,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会等方式,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到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全年开展了以《民法典》《宪法》以及营商环境法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等主题的学习宣传活动,强力营造了法治氛围。持续推进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加快补齐短板,迎接了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工作。

2、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为抓手,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经清理,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动态管理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行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参与编制完善了我市第一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及时完成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明确了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了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渝快办等信息平台上予以了公示。加快推进了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3、以良法促善治,加快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经过法制审查科室、法律顾问等多重合法性审核,审核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审核后提交委办公会集体审议。

4、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对出台的建设领域重大政策规定,事前均要通过充分论证,对承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均做好风险评估,并纳入全区风险库进行管理。

5、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系统行政执法执行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亮证执法、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效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信息平台有重庆市建设行政执法系统、信用璧山、房地产风险防控、重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及时将案件执法情况在平台予以公示。在住房城乡建设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图片、录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实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化,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对执法案件资料收集整理后,实行一案一卷,做到可回溯管理。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企业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档案验收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交底工作,在建筑施工工地适时召开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约谈,通过一系列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始终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阳光执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的相关监督制度,确保全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主动自觉的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6、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的方式,增强了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聘请了一个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了法律应诉辅助作用。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3件,主要负责人出庭1次,分管负责人出庭1次,法院未开庭驳回1件,主要领导出庭率达50%,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7、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诉访分离制度,规范移交转送程序。完善大调解体系,持续抓好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极端案件的防范化解工作和信访积案、陈年老案等疑难杂症调解工作,2021年化解信访积案9件。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全系统成立了建筑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了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被驳回。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明确了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为全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科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在涉及重大法治工作时,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到领导、科室负责人年度述职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筑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级责任。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对标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问题,主要表现: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种类多,专业性强,个别工作人员自我学习提高不够,把控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问题主要原因:工作高标准主动作为不够,部分具体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不足;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涉及面较广,人员编制因素,在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性的要求与实际工作还有矛盾。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加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夯实监管责任,严格对照区住房城乡建委职责职能和权力事项,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依法行政的理念贯穿于公共服务与监管的全过程,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次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中。

二是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与负责人出庭工作。按照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做到管理规范化、办案流程规范化、办案场所规范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参与案前环节,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履职水平的提高;参与案中环节,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复议应诉胜诉率的提高;参与案后环节,总结经验,促进问题整改效能的提高。持续做好负责人出庭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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