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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1-02-27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区政府办工作通知【2020】337号)的通知精神,区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对标《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璧山委发【2017】11号)和《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20】41号)文件的工作内容,现将区住房城乡建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全面总结评估,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是《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最后一年,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全面总结评估了五年来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立足职能职责,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的工作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及时报送了创建资料。

2、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全面优化办理时间、办理环节、办理成本等评价指标,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简化手续,着力降低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建设领域精简、整合审批事项,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施精准放权,推动关联、相近的审批事项“全链条”下放实施。优化提升服务效能,统筹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等市场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强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制定下发了《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一单两库”,明确了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了抽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信用重庆等信息平台上予以了公示。

3、围绕促进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认真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2016年以来,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次交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9〕52号)一个规范性文件,文件在制定下发前,用7个工作日向在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充分听取了企业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经过法制审查科室、法律顾问、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科室等多重合法性审核,审核时间在5个工作日以上,审核后提交委办公会集体审议。

4、围绕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聘请了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对出台的建设领域重大政策规定,事前均要通过充分论证,对承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均做好风险评估,并纳入全区风险库进行管理。

5、围绕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了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抓好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系统行政执法执行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亮证执法、未取得执法资格的其他人员不得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效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信息平台有重庆市建设行政执法系统、信用璧山、房地产风险防控、重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及时将案件执法情况及时在平台予以公示,在住房城乡建设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图片、录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实行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化,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齐备、填写规范、归档完整。对执法案件资料收集整理后,实行一案一卷,做到可回溯管理。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企业开展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档案验收和农民工工资专户的“交底”工作,在建筑施工工地适时召开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约谈,通过一系列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强化执法工作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区住房城乡建委始终坚持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到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现阳光执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全委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主动自觉的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特别是社会舆论监督,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对问题采取专班专人快速处置,2020年未发生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行为事件。

6、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开展了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研究制定了《璧山区2020年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璧山区2020年物业纠纷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强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 任制,全年开展了《宪法》《民法典》以及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意识。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在全系统成立了建筑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有力的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相关行政复议制度规范,积极参与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2020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2020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明确了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为全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了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责任科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在涉及重大法治工作时,由党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中央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相关要求,牵头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物业小区管理规定,有效推进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为保障复工复产工作,依法出台了建筑领域推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区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积极协调各方,为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购房优惠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疫情后遗症”。在保障脱贫攻坚等方面,按照住房安全保障的工作职责,依法出台了农村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为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筑牢了基础。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对标上级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在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1、法治宣传的形式上还有待改进。平时宣传多采用组织学习、宣传教育等形式,拉横幅、发传单、QQ、微信等方式较多,但更进一步深入了解老百姓的真实需求还不够,宣传覆盖面小,群众知晓面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面不广。

2、普法工作创新上还存在差距。普法工作更多的是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按部就班予以开展,但结合建设领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还不足,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3、行政执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种类多,专业性强,个别工作人员自我学习提高不够,把控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对标问题,深挖根源,主要原因:1、工作高标准主动作为不够,部分具体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识不足。2、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涉及面较广,人员编制因素,在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性的要求与实际工作还有矛盾。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认真全面对标上级相关部门关于2021年及“十四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内容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全区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到一个更高的台阶。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普及到部门、镇街、企业、建筑工地、社区。创新宣传手段,采取老百姓容易接受的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强化学习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素质。统筹安排学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法治工作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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