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为璧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规范政务事项管理。加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市级统筹安排,实时领取政务事项5407项,完善要素,编制服务指南,并动态公布《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
2.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智慧政务建设工作,着力为企业群众提供“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审批、网上办理、网上评价”全流程在线服务,实现“现场一口通办”“网上、掌上一网通办”。二是推动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逐步实现无纸化审批、全程网办。三是通过“三端汇聚、一网通办”(三端:客户端、微信端、自助端,一网:“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拓展线上数字服务和线下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人性化的8小时以外政务服务。2021年,全区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渝快办”申请数量为37847件。
3.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力推进“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13个,全区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模式。创新设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形成“出生一件事”综合表单,办理环节减少75%,提交材料减少60%,跑动次数减少为1次。推行“跨地区通办”服务。设立“川渝通办”“西南五省通办”“跨区县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帮办、陪办、代办等服务,实现两地群众“就近办理、一次办成”。截至目前,共办理异地代收代办事项7525件。2021年,全区1245项依申请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27800个法定工作日压缩至3710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86.65%;办事平均跑动次数由1次以上减少到0.17次;即办件事项从435项增加到627项,占比50.36%;全程网办事项从599项增加到1023项,占82.17%;政务服务效能考核主要指标跻身全市第一梯队。
4.持续加强信用监管。一是切实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2021年,信用璧山平台共归集信用信息数据80713条。二是规范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的运用。建立我区对安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各部门对联合奖惩子系统的应用。截至目前,累计查询信用奖惩对象名单4万余次,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近300次。
5.强化政府诚信建设。一是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在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建立失信约束措施台账,累计清理失信约束文件18个。二是加强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培训授课200余人。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3722名在编职工签署信用承诺书。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清理。清理全区招商引资项目127个,并对存在的违约情形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四是积极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模式。以“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新型政企互动平台为依托,推进政务失信督办机制,对政府承诺不兑现、合同不履约、信息不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市场主体可通过96006专线、政企互动公众号、企业之家等十个渠道进行反馈。
6.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深入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组建审批代办专员队伍,受理并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提高投资项目审批速度,已为140家企业开展代办服务。“助保贷”“银政通”等“八大资金池”累计支持帮助企业获得贷款259笔、12.29亿元。启动民营企业法治护航防风险行动,为100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向150家企业赠送《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举办《民法典对企业风险经营管理的影响》等专题讲座3场。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川渝合作,与简阳、广安、宜宾等地联合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合作,共商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化建设。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1.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21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审查区内备案规范性文件13件。
2.扎实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照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内容,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7次。通过清理,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推进
1. 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公布《璧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区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021年以来,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7次,参与重大决策论证10次,审核招商引资合同219个,审查规范性文件28件。
2.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高度重视征求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成立区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先后就公交车票价调整、城区路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村镇供水价格调整召开听证会,并在制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
1.坚持改革与提升并重,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推进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6个领域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15个镇街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统筹本镇街执法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线上学习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40学时以上,培训率达到100% 。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以来,全区新办理、换发执法证113个。
2.坚持力度与温度兼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区司法局共审核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文书46份,执法案卷121卷。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公安局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渠道,规范案件移送的流程、文书、证据材料等。2021年,我区行刑衔接移送案件8件。持续推行行政执法“零检日”行动,为企业“松绑减负”。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坚决打击、严厉查处,同时强化“说理执法”“柔性执法”,保证执法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3.坚持回应民生关切和需求,推进行政执法长效化。一是坚持平战结合,抓好疫情防控。严查进口冷链食品,加强督促全区202个冷库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消毒流程和“渝溯源”管理,严格落实“三证一码”等要求。发挥药店前哨作用,与全区415家药店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加强“四类”药品购药信息登记,累计上报信息8.7万余条。二是从紧从严管好食品药品。推进市级文明餐桌示范创建工作,完成127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122组“两品一械”抽检、983例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三是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12方面综合监管,组织实施医疗卫生等10大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
(五)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持续强化
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区政府重大事项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2021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3件、政协提案280件,限时办复率100%。
2.大力推动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以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区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2021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共214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202件,出庭率为94.4%。
3.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2021年,完成审计计划项目38个,促进增收节支金额2.36亿元。
4.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凸显
1.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深化“六调对接”,筑牢大调解体系“防火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访调、警调、诉调、复调、仲调、行调等“六调对接”,优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2021年,全区各级人民调委会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529件,调解成功12519件,调解成功率达99.92%。
2.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投入资金30余万元,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多渠道解决机构人员问题,新增1个内设机构,新增2名参公事业编制。2021年,全区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8件,同比增长156%。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同比增长26.1%。
3.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全区共133个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福禄镇斑竹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正兴镇卫寺村成功创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21年12月,荣获“2017—2020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称号,成为重庆市获此殊荣的6个区县之一。
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遴选2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19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1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讲座340余场次,宣传咨询400余场次,入户宣传服务800余户,微信和QQ释疑服务1400多人次,协助村(社区)处理矛盾纠纷400余件次。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坚持法治思维,抓住“关键少数”。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区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2021年,举办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1期,在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6个班次中开设专题课程,2021年度共培训党员干部3790余人次。二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少数”,在班子配备、干部储备培养和选拔任用工作中,深入了解干部法治素养情况,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及时提拔使用。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司法局、区公安局等部门提拔10名领导干部,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6名。三是不断加强政府法治干部的储备、培养和交流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政府法治工作队伍。持续选优配强区司法局领导班子,1名副职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交流1名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较强的干部担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进一步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头羊”。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持续加强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庆市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 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市考核指标的基础上,细化我区全面依法治区考核指标,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3.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2项,其中“以规范行政应诉为突破口强力推进依法行政”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传达部署。区政府常务会议先后2次开展专题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璧山实际部署全区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深入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12次,各级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0余次,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撰写心得体会78篇。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在璧山网、璧山报等媒体刊载习近平法治思想、璧山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在黛山大道沿线T形牌、公交站台、大型LED宣传屏、交通宣传屏、建筑围挡等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1080处,印制发放宣传折页10000份,组织各部门、各镇街和191个村(社区)张贴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挂图。
(二)抓好统筹协调,确保整体推进。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细化31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制定出台《璧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启动编制《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璧山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对标对表贯彻落实。明确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等要求。区政府常务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重大问题。2021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相关法治事项9项。全区86个单位111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述法,同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区政府班子成员带头依法行政,5名副区长先后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有待纵深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完善、权力监督协同作用发挥有待整合等方面。二是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加快法治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足,法治观念还不够强,习惯于运用行政方式管理事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工作尚需进一步改进。选择性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信息公开不完整等问题在一些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理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系统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时代使命、总抓手、工作布局、重要环节、迫切任务、基础性保障、关键所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二)制定好“任务书”和“施工图”。全力抓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编制,制定好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书”“施工图”,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璧山、法治社会建设示范带动作用。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全面基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治理法治体系,切实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健全社会应急力量登记审查、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
(五)聚焦重点人员普法。继续做好领导干部法治理论抽考、春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人员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推进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