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11号)和《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璧山委发〔2017〕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有关要求,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三级四同”要求,领取审核发布5364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消证明事项21项。2020年,区政务服务平台共受理群众申请30943件,办结率98.9%,满意率99%。
2.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成效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实际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1%以上。不断提升“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比例,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0%,即办事项占比46%,平均跑动次数0.2次。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覆盖率、评价对象覆盖率、服务渠道覆盖率和差评整改率、差评回访率“五个100%”。二是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减少纸质材料递交,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审批服务过程中的应用。三是优化行政服务窗口设置,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13个,全区80%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模式。四是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府。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配置自助查询机、自助填单台、自助办理机和智能文件柜。实现政务服务从窗口办理向自助办理移动办理转变,解决8小时以外群众办事需求,增强了群众获得感。2020年4月21日,人民日报以《服务在云端,方便又安全》为璧山点赞。
3.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由21个部门组成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对全区29件涉及有关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进行专项审查,经审查,废止7件,修订1件。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区级15个部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全区5.6万多户市场主体纳入双随机数据库管理。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完成抽查覆盖比例大于5%的目标。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免费代办制。组建审批代办专员队伍,受理并开展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提高投资项目审批速度。二是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互动机制,拓宽政企交流渠道。依托线上PC端、手机端、政务外网督办端,线下96006热线电话、政企互动服务中心和“企业之家”,搭建政商互动平台。璧山“企业之家”获中国繁荣城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范例奖。三是创建八大资金池,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设立“助保贷”“银政通”等“八大资金池”,累计支持发放贷款624笔,金额共计35.04亿元。
5.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结合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沟通协助机制,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2020年,我区成为长江流域唯一的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城市。
6.创新社会治理。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5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1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九项法律服务项目。实施“互联网+司法、互联网+法律服务”,利用12348重庆法网服务端、移动APP、微信公众号,建成与全市统一运行、内外联动顺畅、参与主体多元、服务集约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
7.深化重点工作法治保障。一是依法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准确研判城市与农村疫情防控“一体两面”个性差异,以“党建引领+”为提绳,以“群防群治”为内核,通过疫情防控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抽调51名医护人员援鄂援京援疆,圆满完成使命平安返璧。二是突出“六稳”“六保”,抓实“五复”。成立“五复”指控部,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中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条件。抓实惠企政策落地,着力稳企业保就业,落实支企45条、支农12条等优惠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减免企业税费1.09亿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帮助企业融资111.16亿元,全力帮助企业抗击疫情渡过难关。三是保障脱贫攻坚。推行全覆盖全链条法治扶贫,用法治力量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联席会议,创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联系村(社区)工作机制,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9号),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64个。2020年,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扎实开展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2020年,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卫生领域、野生动物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区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建立招商引资合同等政府重大决策双重审查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时,必须附具承办部门法律顾问的审查意见。2020年,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90件。
2. 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成立璧山区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专业要求较强的项目,约请专家咨询论证。坚持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2020年就公交车票价调整决策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2020年11月,推行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在全区组织民意调查,调查范围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线教师、家长。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5个镇街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依法统筹本镇街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责。
2.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区司法局共审核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执法文书114份,执法案卷124卷。
3. 强化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零检日行动”,为企业“松绑减负”。整合多个部门实施综合执法,原则上只在周五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
4.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区公安局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渠道,规范案件移送的流程、文书、证据材料等。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网上动态监督与实地查证相结合,及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和监督工作,强化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2020年,我区行刑衔接移送案件4件。
5.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与第三方网络教育机构合作,通过线上学习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时间40学时以上,培训率达到100%。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全区新办理执法证519个,换发证113个。
6. 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区级行政执法机关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将执法处罚和罚款征缴严格分离;规范收支脱钩预算,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纳入财政预算集中统筹安排,实行收支脱钩,并按照中央和市里的部署,逐步取消一般公共预算中非税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区政府重大事项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2020年以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7件、政协委员提案211件,限时办复率100%。
2.强力推动司法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强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以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区领导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出庭区领导均出庭并出声。2020年,我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共14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34件,出庭率为92.4%。
3.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照五年轮审规划,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发挥审计保障和监督作用。2020年,完成审计计划项目4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75.85亿元,其中违规金额477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5.3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1.48亿元。
4.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5. 加强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及时化解行政争议。2020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0件,受理44件,经审查维持行政行为28件,撤销5件,终止6件,驳回6件,未审结8件。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着力提升市民法治素养。加大普法力度,强化依法维权法治宣传。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全面总结“七五”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印发《关于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方案》,抓好建设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区7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建设标准。
2. 探索城市基层治理新路径。推动“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深化“小区的事不小”的认识,标定“小区的事不出小区”的方向,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工作,积极探索构建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可行方式和实操路径,构建起小区党支部为引领、业主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全体业主共同参与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通城市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为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建立小区功能型党支部174个,8000余名党员回小区报到。
3. 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推进“诉调、警调、访调”有效对接、协同配合、综合调处,构筑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平台。建立“复调”对接机制,把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人民调解范畴。20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预防矛盾纠纷155件,受理调解矛盾纠纷8062件,做到了“应调尽调”,调解成功8050件,调解成功率达99.85%。
4. 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和网上办理。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同时大力发展网上信访。引导群众更多通过网络、书信形式反映问题,引导群众逐级走访,公开曝光以信访为名实施违法行为受到依法处理的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增强依法理性信访的理念。2020年,全区信访总量3110件次、3644人次,同比件次、人次分别下降3.3%、17.9%。其中群众来信331件次、331人次,同比件次、人次均下降2.8%;来访527批次、1061人次,同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38.6%、49%;网上投诉(含领导信箱)2252件次、2252人次,同比件次、人次均上升10.6%。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素养建设纳入全区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区委党校主体班必修课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2020年,举办依法治区专题培训班1期,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区管领导干部进修班等班次中设置法律法规、法治建设等课程,邀请孙鹏、刘兴旺等知名专家学者开展民法典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通过远程直播直达基层,有力拓宽学习覆盖面。深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身边人教育干部,组织区管领导干部和党校培训班学员参加法庭庭审旁听204人次。坚持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64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全区1.2万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9%以上。
2.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20年,共从纪委监委、人大、公安等部门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19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区政府及各部门、各镇街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落实主体责任。区政府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璧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开。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舆论氛围。报、网、台联动,相继开设《身边法治故事》《谁执法谁普法》《法润万家》《扫黑除恶进行时》等专栏专题,通过法治故事展播、法治人物展示、法治案例解析、法律知识普及等内容设置,开展两微一端矩阵式传播,加强行政执法正面引导。据统计,璧山报、璧山电视台、璧山网三家传统媒体和璧山手机报、爱璧山APP、“璧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共刊发相关稿件450余条,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全面落实中央、市委部署和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谋划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提供法治保障。推动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印发《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切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大法治政府督查,将镇街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巡察、督查的重点内容,层层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0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3次;2020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涉及法治政府建设事项19次,审议相关重大法治事项26项。在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动下,区政府班子成员带头依法行政,5名副区长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三、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镇街、部门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合力不够。
(二)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镇街、部门未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三)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工作岗位经常变动,不能保证审核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精心谋划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研究起草《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二)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宣传、交流和推广,通过示范创建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用好政府、市场“两只手”,优化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四)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创建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市司法局《重庆市关于开展第二批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创建方案,按步骤、分阶段完成示范创建工作。
(五)做好“八五”普法谋划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好民法典普法工作,积极组织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抓好重点人群普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