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璧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委法办发〔2025〕5号)目标任务,现将街道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2026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1.强化思想引领,牢握法治工作方向。璧城街道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在全社会培育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法治宣传,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等“八进”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实社会根基。
2.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相结合。准确把握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的内在联系,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参与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并依托街道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组织学习《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68部,累计展示案例620个,开展专题普法活动24余场和现场普法58场,接待参观群众超过3万人次,服务群众4200余人次,提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素养和规矩意识。
3.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年度要点并分解任务,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依法行政置于突出位置,以法治思维破难题、维稳定,在决策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并将法治建设履职、决策执行、能力提升纳入考核培训,推动治理现代化。
(二)推进依法民主决策,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流程和责任,对涉及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等,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项目的决策过程中,通过召开听证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邀请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合法合规。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文件进行“全面性、准确性、有效性”核查,及时废止或修订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文件,维护法制统一。组织开展了3次专项清理,均按要求完成合法性审核与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条;为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条;起草、修改、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者协议14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了多个事项的一站式办理。优化街道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25年各类服务事项共办理2165件,其中11件为线下窗口办理,按时办结率达100%,网办率达到99.5%。
2.优化营商环境。街道积极构建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积极开展“千人助万企‘三送’活动”,累计走访企业1.1万余次,宣传惠企政策5500余人。深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突出问题常态化治理,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加大负面典型常态化曝光力度。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加强对涉企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街道平均每年开展执法培训3次、组织执法考试1次,涵盖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多个领域,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修养和执法水平。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定期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通过重点地区排查,常态化整治和动态整治相结合,刑事案件发案率大幅度降低。坚持打造好“璧城平安卫士”品牌,探索基层智治网格与治安防控警网融合,利用综治中心数据驱动力,整合派出所警力50人下沉至18个村(社区),与700余名“璧城平安卫士”(由环卫工、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队伍联动,形成“1警+2辅+N力量”的网格治理单元。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街道着力构建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网格员的三级调解网络,设立驻璧山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驻璧城派出所2+N调解室,打造璧城街道调委会熊森工作室,培育一批专业化、正规化的调解人才队伍。2025年,璧城街道各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018件,调解成功率达100%,调解涉及金额千万余元,为构建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保障。
2.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效能。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参评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28%。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提高矛盾预警“敏感度”,坚持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对摸排出来的问题实行“红黄绿”三色动态管理,全街道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0%以上。及时处置重庆市信访稳定联合调度指挥系统信访稳定联合调度指令,市级质效评价优良率达95%。
3.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深入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结合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跨境赌博、老年人养老诈骗等领域犯罪。2025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88件,同比下降5.4%,劝阻成功20条,劝阻金额510万元,同比上升96%。加强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网络治理、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提高专项治理能力和法治保障水平。
(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街道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普法中的生力军作用。18个村(社区)共配备90名活跃在网格一线的常态化普法力量的“法律明白人”,通过“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开展各项活动,累计参与法律法规学习37124人次,服务群众1058次,今年获取92922积分。各村(社区)每月开展普法宣传1次以上,组织“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2.落实依法治理理论知识考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今年共计194名街道、村(社区)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网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逐步实现全街道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和旁听庭审全覆盖,有效提高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现存问题和原因分析
2025年,璧城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盼,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短板与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治思维与履职能力有待强化。部分领导干部及行政人员仍存在“重政策执行、轻法律规范”“重结果导向、轻程序合规”的思维定式,在运用法治框架推动改革创新、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还存在能力短板和经验不足。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全员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
二是决策程序与公众参与机制尚需完善。虽然已建立集体研究决策的规范流程,但在具体实施中仍存在薄弱环节。公众参与渠道较为局限,意见征集方式不够多元;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不健全,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保障不充分。需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路径,完善意见反馈闭环管理。
三是执法效能与监管创新面临挑战。部分领域执法装备配置滞后,执法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不畅,导致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足。面对新业态带来的监管难题,传统执法模式难以适应数字化治理需求,亟需探索新路径,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璧城街道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的战略部署,抓住新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更新更高的台阶。对于2026年的工作,璧城街道将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培育工程,提高法治意识
1.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多元化方式,推动法治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构建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专题法治讲座,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搭建线上学习平台,提供丰富法律课程资源,并通过在线测试巩固学习成果。在实践中积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把法治观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激励干部主动提升法治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2.以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实践,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模式,结合群众文化认知特点开发法治文化产品,开展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法治社会建设群众基础。深化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与阵地效能提升工程。面向全体辖区居民,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在运营好街道法治文化长廊的基础上,依法拓展其教育功能,定期举办法治讲座等互动活动。依法指导并支持各村(社区)完善宣传栏、电子屏等基础设施,推动普法阵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鼓励创建特色法治文化景观。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梳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法治队伍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培育壮大“法律明白人”基层队伍,着力破解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难题。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将法治思维培养与业务能力提升有机结合,通过定期轮训、实战演练、案例评析等方式,系统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作用,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评查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及时纠正和整改,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1.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熊森工作室”带头作用,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物业管理、交通、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及时化解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
2.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化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的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2.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定期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