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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0-05-07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璧山委发〔2017〕11号、《2019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璧山府办发〔2019〕53号等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大路街道结合实际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就大路街道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大路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严厉审定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同时丰富公开手段,通过横幅、广播、小蜜蜂、LED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公开栏、短信、微信和社区服务等途径,加强政务信息的公开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制定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和触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同时,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定并印发《大路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和《大路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实行行政服务窗口首问责任制,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二是对机关内部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对经理论检验行之有效的、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坚持,构成刚性约束。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抓好立改废工作。三是修订并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财务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以及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用制度规范、约束和引导行政机关的行为,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梳理分解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工作程序,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清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完成权责一致。五是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制度。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严厉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体制机制。

(三)逐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今年以来,街道结合党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宣讲活动,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街道领导班子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准绳,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建立健全严重事项议事规则,对触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概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前坚持慎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民主协商、公开听证、律师把关等制度,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根据和监督保障,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推进街道各项工作科学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执法监督协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防患于未然。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的协调,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化解执法矛盾,杜绝多头执法、反复执法情况的发生。三是将行政执法监督的对“事”权,扩大到既对“事”又对“人”,将对“人”的“建议权”转变到“直接处理权”,以树立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四是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力度,把人民群众能否满意作为衡量行政执法情况的重要标准。五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健全相关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法定职责、执法根据、执法程序、监督办法;重点处理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健全依法维权和“2加N”化解纠纷机制。开展“引访入诉”工作,强化“2加N”联调机制,通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骨干等力量上门入户,以及在街道、村(社区)建立信访接待窗口,畅通民情传递,开展干部大下访工作,知民情解民意,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驻庭和驻所调解室工作,建立健全网格企业、物业调解小组。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造成民转刑的案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群众的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稳定的环境。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完善街道-村(社区)调解网络,完善1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调解员培训,确保群众来访渠道畅通,截止12月底,大路街道开展人民调解1106件,其中简单案件651件,一般案件332件,疑难案件12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二是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办综治信访统筹作用。街道重新整合村(社区)调解员、综治信息员、志愿者等各类信访维稳力量,深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重点抓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全年特别是“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特殊敏感时期没有发生一例集访、非访,没有发生因信访成绩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情和极端恶性事情,信访情势平稳可控,重点信访案件化解有力。街道“领导下访日”,安排街道领导及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到街道群众接待办公室坐班接访,集中听取到访群众的诉求和尽最大努力合理解决他们的问题。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街道党工委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提高适应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法制知识水平和能力;各科室和各村(社区)建立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定期学法和知识更新;各村(社区)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辖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居民生活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七五普法工作过程中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在3·8、3·15、4·15、6·26、12·4、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共举办妇女权益保护、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禁毒条例、消费者权益法、征信条款宣传等各类法制宣传30多次。

(七)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街道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政法书记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各村(社区)、部门也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同时配备法律顾问,构成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科室部门、村(社区)各级联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街道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明确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解、制定工作措施、完善绩效考评等,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每季度有工作例会进行研讨部署,年终有检查考核。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根据。同时,经过健全法治街道建设各项例会、报告、督办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以及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推进法治街道建设,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连续性、长期性和实效性。

二、工作成效与存在问题

2019年,我街道在依法行政和法治街道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与建设一流法治街道,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法律认识淡薄,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没达到标准,机关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决策听证机制、专家论证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执法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很多执法权限尚未下放到街道,依法行政情势严峻,委托执法过多且权责不对等,导致依法行政空间狭窄。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还应加强,街道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内涵一知半解;五是法治队伍建设仍较薄弱,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辖区居民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我街道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基层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处理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在今后工作中,将重点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严重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探求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构成执法检查常态化模式;结合电子监察零碎,加大行政执法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落实职责内容及考核标准。

(三)积极构建“2+N”联调机制。加快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2+N”联调机制,妥善化解新时期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权责一致的运转机制。应尽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基层政府运转机制,建立权责一致、事权划分清晰、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管理体系,强化基层政府权力。

(五)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从源头上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时出台配套措施,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规范、约束机关行为;用制度提高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健全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清查制度,案卷评查制度等,完成权责一致。

(六)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重点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整理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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