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在机关职工大会、全镇干部大会上进行宣传、宣讲。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对各级政府政务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计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会议学法、专题讲法等形式,大力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举办法治培训3场次,镇领导班子组织集体学法12次,注重结合法治实践强化法治学习,不断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加强法治修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广播、巡逻车LED屏、群工系统等渠道,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安全日、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世界环境日期间,采取播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及逢场天在人流集中的地方搭台宣传等形式,对《宪法》、《禁毒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为组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村(社区)党委、支部书记属地管理第一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工作落实。三是逐步加强理论方法、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调查了解村民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运用法律解决诉求的方式,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通过综治网格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平台的共享,把法治新闻、法治热点、部分破案相关信息及时推送到群众手机,提升了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利用划船湾社区型乡村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开拓创新社区的工作方式,努力推进福禄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镇以全国法治示范村斑竹村为指引,在新的法治环境下,积极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乡风治理等工作,使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农村、院落。二是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7个,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行政编制,未单独核定编制数,统一在全镇的行政编制内。今年政府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共计32人,占比达到了正式编制的50%以上,行政执法队伍有了较大的增强。
(四)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一是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深化保持“2+N”联调机制,将全镇划分为40个综治网格,农村雪亮工程监控99处,新增生态停车场监控5处,城乡视频监控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辖区山坪塘、养鱼池、道路河流等监护责任到人,做到时时监管不放松,环保治理不反弹。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依法明确政府职能定位。积极实施“多规合一”体制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实现镇域统筹规划,体现小镇特色。二是严格执行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正式文件下发经由起草人、审核人、分管负责人起草、修改、审阅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经由党政办存档;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强化备案审查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六)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坚持议题研究、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镇政府行政、管理行为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镇政府工作过程中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防止或减少潜在纠纷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明确责任主体,突出问题导向的原则,增强程序的可操作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七)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日常执法活动以教育、管理、规范为主。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由镇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将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把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全覆盖。引导单位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行政执法机构与社会管理其他主体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定期更新、确认行政执法人员是否调离岗位、是否还具执法资格。三是配备必要的执法记录仪、相机等,强力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摄像与拍照、纸质文件送达签字备案等,对行政执法各环节进行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让执法过程有据可查。
(八)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一是积极落实《重庆市信访条例》,坚持每月矛盾排查分析例会,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依法进行处理,降低社会危害性。今年全镇共受理信访案件7起、调处7件,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回复,调解率达100%,共处理政府公开信箱信件6次。二是完善驻所调解室工作机制,实行派出所移送案件专人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专职调解员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优势,及时化解和隐患预警,今年上半年镇、村两级累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30余起。三是健全和完善村(社区)网上信访代理工作机制,使群众不需舟车劳顿就能表达信访诉求,提高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同时压实属地责任,形成解决信访问题工作合力。四是推行法律服务进村活动,和康通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服务协议,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二、2021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际出庭1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亲自抓,完善镇人民政府聘请律师代理服务制度,完善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聘请率达到100%。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有待继续加强。这一问题在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中表现得较为明显,不仅不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学教育,而且也较少接受法治培训。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存在欠缺,这对乡镇法治政府的建设形成了较大阻力。
(二)法治人才仍然匮乏。法治政府的建设离不开法治人才,法治人才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掣肘了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越往基层,法治人才匮乏的现象越明显。
(三)法治政府建设的环境还需继续改善。法治政府的建设需要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作为支撑。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有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较差的经济、社会环境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四)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在不少地方,村民委员会相当程度上成了镇政府的下级单位,政府干预村民自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这在客观上会延缓法治社会的建设,也会影响到法治政府、特别是法治政府的建设进程。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2年,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11个方面要求,完善“八五”普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结合福禄镇发展实际,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高质量完成《福禄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推进创新营商环境建设,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进。
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