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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0-05-08

 2019年是“七五”普法攻坚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的关键之年,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现暨正兴镇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镇全面严格落实区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政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对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大厅由相关部门受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查,方便了群众办事。统一送达,减少了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

(二)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动态管理行政权力、责任和负面清单机制,强化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了清单统一规范。根据有关依据变化和工作实际,适时调整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调整后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

(三)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机制、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有序推进部门改革。完善了政府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成立了效能办公室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注重绩效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奖优、治庸、罚劣作用,推进政府部门事权规范化,强化我镇的社会治理职责。

(四)加强市场监管

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长效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按照区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五)创新社会治理

1.全面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各村(社区)组建了综治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和治安巡逻队伍,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了综治及平安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健全了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进一步完善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的防范管控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了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面落实了国家关于防灾救灾减灾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区社会应急管理相关办法,防灾救灾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落实救灾物资储备,落实了应急避难场所等综合防灾救灾工程,组建了近百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30多人的救援小分队,完善了我镇综合防灾救灾体制和制度体系。

3.全面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评价问责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了广泛宣传,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检查。

4.推进社会自治。健全了社会自治,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有效实施,全镇14个村(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服务协议让律师顾问进入村(社区)为民服务,这些措施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优化公共服务

全面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宣传、办理促进返乡人员或下岗人员就业的贴息贷款,按期发放了养老保险金,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树立了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和执行国家生态文明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生态绿色正兴”的全镇发展理念,划下了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建立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及长效机制。2019年我镇无造成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引发特大环境群体性事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镇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镇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镇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广泛听取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强公共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了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

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

为进一步增强重大民生领域的行政决策的可行性,最大限度地降低重大行政决策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我镇对专业性、技术新较强的决策事项,必须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能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对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与决策,在可行性评估的基础上,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社会风险评估,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配套提出相关工作预案,从源头上降低了决策风险,确保我镇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和重大政务管理活动高效稳定运行。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是涉及制定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提交政府办公会讨论之前,都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做到了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上政府办公会研究。二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加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聘任的政府法律顾问在审核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业务上,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

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序性要求,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特别是在一些事关正兴镇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行政管理措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之后,再提交政府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和集中审议决定,做出决定后公布。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必须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决策机关必须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定落实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根据各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要求,我镇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根据法规授权、依法委托等下放的权力,进行依法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推进了我镇综合执法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细化、量化并及时修订完善了行政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让行政执法程序化。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完善了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杜绝人为干扰执法活动情况,杜绝行政执法权与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情况,有效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19年13人新办了行政执法证。对执法人员加强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驶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党委(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完善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首例出庭应诉。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规范行政执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审计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镇设立了举报箱、电子信箱、公开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我镇突出抓好在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会,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特殊时段进行日点名制度,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我镇全年没有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当引发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引发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二)完善落实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健全了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宣传推广仲裁制度,建立完善仲裁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我镇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正兴派出所和全镇14个村(社区)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室,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92余件,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四)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实施办法》,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诉访分离”和“网上信访”,强力推动“逐级走访”,依法处置涉访违法行为,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努力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2019年我镇接待群众信访79宗,(其中网上信访60宗),79宗信访案件均已按期全部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强化干部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制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务员法及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等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做到规范行政,透明行政,高效行政。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宣传相结合,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与干部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法规宣传教育。通过会议、网站、宣传栏、印发文件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村社区服务宣传等工作平台,开展广泛学习宣传活动,同时与上级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把党和政府的法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正兴镇人民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正兴镇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加大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正兴镇组建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我镇在2019年度全镇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我镇党委、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了对镇村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在2019年的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四)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组建了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在村、社区、企业、学校等通过各种形式广泛进行了法治宣传,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通过正面宣传引导,以文艺节目、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我镇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在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关干部法制培训和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1.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2.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紧紧抓住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这个“死角”,加大对法制宣传经费投入,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侧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强化行政监督

执政为民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最终目的,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发挥参谋、监督、助手作用。加强政府决策调研,探索思考政府职能转变及体制改革等前沿问题,拓宽依法行政的思路探索解决政府及部门工作中的行政执法问题,发挥助手作用,为政府工作分忧。完善村社的法治制度,加强普法教育,为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改进行政执法;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从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安定,百姓的安居乐业,在新的工作起点上,我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凝聚共识,齐心全力,为建设“和美璧山”、“法治正兴”、“生态正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9年是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2.个别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口头上讲法制、但在实际工作中轻法制、或不讲法制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依法行政水平不高。

3.镇属单位、各村(社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一定差距,个别村社区宣传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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