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244璧山至北碚界段新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国道G244璧山至北碚界段新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关事宜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G244璧山至北碚界段新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建设地点:既有黛山大道雷家坪处至璧山与北碚交界莲花堡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35m,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线全长25.31km(含利用段1.04km,新建长度24.27km)。路线起点位于既有黛山大道K3+350雷家坪处,路线向北展线,在保家西南侧桩号K5+476处采用桥梁跨越已建成G93渝遂高速。经大路街道东北侧,然后继续向北展线,在K10+685位置处下穿成渝中线高铁。经蒋家院子在七塘镇西侧采用分离式路基向北进行展线,在桩号YK14+755和ZK14+780处采用桥梁下穿规划渝遂复线高速的璧北河大桥,继续向北展线至八塘镇东侧,终点位于璧山与北碚交界莲花堡处。全线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0处(起点Y型互通1处,菱形立交9处(含预留1处)),桥梁18座(含分离式桥梁4座)。项目主要控制点:既有黛山大道、G93 渝遂高速、成渝中线高铁、渝遂复线高速。
总投资:328706.05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路基施工开挖、填筑使沿线植被遭到破坏,造成局部水土流失,使道路沿线动物迁移、避让到其它地区,碾压沿线植被,影响植被正常生长,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动植物的影响将逐渐消失。
在路基、施工场地等占地四周挖设排水沟,并对裸露地表或土石方进行覆盖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的恢复。
②营运期
拟建项目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营运期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加强公路及边坡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以及景观的一致性。
(2)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具位于场界作业时,对周边的敏感点的影响较大,导致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施工期间选用低噪高效施工机具,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机具,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公路沿线敏感点布设,且设置硬质施工围挡;严禁夜间施工;尽量安排昼间运输,严禁超速、超载。
②营运期
通过对环境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建成后,在没有任何遮拦的情况下,中期、远期部分敏感点处超标;建议对周边敏感点加强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则对超标段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以便减轻本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可能对施工场区周围100m以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影响,对周边敏感点有一定影响。铺路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且铺路时间短,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是暂时的。
施工过程中推广湿式作业法;对运输车辆要经常进行车身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全部采用外购成品沥青的方式,不得在工程区内拌合;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的排放。
②营运期
营运期汽车尾气中NO2的排放量较小,通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实施,以及有效的管理,预计汽车尾气对沿线环境敏感点影响小。
加强汽车管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尾气监测制度,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上路。将工程的路面清扫工作纳入路政环卫系统,确保路面清洁卫生。路面有过往车辆洒落的粉尘性物质,及时清除。
(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做防尘用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租用民房内已有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林用地农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
②营运期
拟建项目不设收费站及管理站,没有生活污水产生。因此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污染物成分主要为SS及少量石油类,由公路两侧雨水管沟收集后排入周边地表水,对地表水体影响小。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本项目设置弃土场,用于堆放弃渣。渣场设置和堆存过程加强水土保持措施,渣土运输过程加强车辆的管理,严禁超载、超速,土石方装载和倾倒过程采道洒水防尘措施。后期施工结束后,渣场弃渣运至指定弃渣场或者其他项目填方使用,弃渣场进行覆土复耕,渣场设置和使用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可接受。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营地内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因此,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②营运期
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纳入路政部门管理。通过清洁人员定期清扫、收集、清运后就近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经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公路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若发生泄露,危险化学品可能进入公路两侧雨水管网中,进而进入地表水体中,影响地表水体水质和水生生物。
在事故易发路段设置限速、限重标识,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车行驶。一旦发生事故,着重对排水管沟进行管控,禁止泄露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地表水体中。
三、总体结论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投资建设国道G244璧山至北碚界段新建工程(黛山大道北延伸线),建设完全契合当前经济形势及各级规划目标,未来将成为璧山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较小,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沿线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向阳街242号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3-4150333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霍工
电话:023-68089302
传真:023-68645011
E-mail:82362156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4wSszbJTJAvmCHwAsG6ZQ
提取码:jqtr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