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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以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

日期:2022-11-04

一直以来,璧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位置。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渝府教督发〔20225号)要求,对照8项评价重点38项评价要点,区政府对2021年以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逐条梳理、严格查摆、细致分析,全面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建立健全教育领导体制机制,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教育工作;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调整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聘任专(兼)职政府督学、责任督学;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措施》;将部门、镇街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教育重大事项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教育重大事项12次。

二是强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教育一线的调研指导。坚持执行区领导联系指导学校工作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四大班子分管领导至少联系1所学校,定期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把教育工作作为年终述职内容;坚持领导干部进高校上讲台工作制度;区领导专题调研教育10次,发现并解决问题6个。

三是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全覆盖。学校63个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坚持“点线面”立体党建,完善“党建带团建”“党建带队建”“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妇建”管理体系;群团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主题活动融合。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合理规划教育,优先配置教育资源。按照《璧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优化全区教育资源布局,拟新建小学10所、初中5所、普通高中1所,改扩建普通高中2所,新增公办幼儿园15所;编制20212025年义务教育薄改规划;对中小学校布局合理调整;城区新增8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提供公办幼儿学位2520个,高新区实验学校、东林智慧学校新建工程和凤凰小学、城北小学拆建工程全面推进。

二是落实教育经费,实现两个只增不减。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同2020年相比,增加6554万元,增长5.34%。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同2020年相比,小学增加610.41元,增长5.13%;初中增加71.2元,增长0.39%;高中增加217.4元,增长0.95%;幼儿园增加48.27元,增长1.04%

三是合理安排教育预算。教育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为123816万元,用于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和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等。

四是落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均按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生均公用经费。

(三)落实“五育并举”

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和中华民族大家庭思想意识。。

二是落实国家课程。各中小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中小学国家课程、课时开足开齐率100%;所有教材教辅在市教委下发的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纳入平台管理,进行备案登记;中小学所有教材教辅均无涉黄、涉外等违规内容,无盗版和非法出版情况。

三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出台并落实德育、体育、劳动教育和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案;建立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机制;建设学校劳动教育基地10个;新建29个心理咨询室,实现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全覆盖。

四是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落实《璧山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学校教室照明升级改造纳入立项;璧山区创建为重庆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县;学生综合近视率与上年度相比下降0.75%

(四)落实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双减”任务落实落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区财政安排经费260余万元解决民政救助对象七类学生的课后服务费用;出台《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的通知》,多部门联动合力监管校外培训,整治学科类培训机构,实现全面“清零”。

二是教育评价改革、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有力。教育评价改革纳入璧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璧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具体措施》《璧山区贯彻落实重点教育改革事项实施方案》《璧山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推进两个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

三是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重庆市璧山区阳光中学校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超过招生计划。

四是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开设62个“订单班”;开展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区试点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一期工程竣工,开展技术培训、社会培训等业务;与重庆轻工职业教育及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签订投资协议;重庆机电大学等5所高校与区内宇海精密、三友机械等重点企业建立长期产教融合合作机制。

五是升级全区教育数字化。投入800余万元升级班班通设备、智慧教室、数字化实训室等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升级智慧管理系统到2.0,实现教育管理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

六是统筹开展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出台《璧山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包片包校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开展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实现校园新冠肺炎“零感染”。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利用教职工大会、主题党日等,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培训63次;对教育乱收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事项开展明察暗访27次。

二是统筹落实学前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学前教育阶段教师执行全市统一的基础绩效水平,超额绩效年人均水平参考线统筹调整;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各项工资待遇纳入年初预算,足额保障,基本工资和超额绩效固定部分按月统发到账,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和超额绩效按照统一的考核周期考核发放。

三是统筹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根据国家和市级相关通知,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薪级工资;执行全市统一的基础绩效水平;公务员发放目标绩效时,同步同幅发放超额绩效;各项工资待遇纳入年初预算;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固定部分按月统发到账,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和超额绩效按照统一的考核周期考核发放。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机制。

四是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印发《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良好环境的工作方案》《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实施方案》及减负清单;针对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教师减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整改;将减负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评价内容。

五是落实教师职称晋升制度。发挥职称评聘激励导向作用,建立公平公正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向基层一线流动;制定《职称评聘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和引导学校职称评聘考核工作。

六是深化教师评价改革。构建“双核”述评评价体系,形成10个试点学校特色述评方案,以及30个先试述评优秀学科团队。

七是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预算。区财政局预算1648万元用于教师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占比教育系统教师工资总额2.35%

(六)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规范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特校入学、普校随班就读和实施送教上门工作方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96.4%;对照《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创建。

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投资766万元,用于“薄改”工程建设;对照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督导评估指标,配置中小学资源;完善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明确2025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目标及进程。

三是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投入2704万元用于普通高中工程建设,改扩建面积23803平方米;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161名;成功立项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建设。

四是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区职教中心新建投用教育教学楼4幢;完成1.1亿元德贷实训设备投用;推进第三期教学楼及生活服务中心改扩建工程,完成建设方案。青山技工校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经费。

五是全方位落实学生资助。完善落实《重庆市璧山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制定资助工作“十步骤”操作流程,摸排新增人员数据;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全国和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规范建档。

(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印发《璧山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专项组成员单位分条块常态化排查整治,分阶段集中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履职情况列入相关部门、镇街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重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范校园欺凌和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制定《璧山区未成年人保护“一人一策”五项重点行动工作方案》,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的通知》《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关于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共智共力学校安全维稳工作。

三是妥善处置安全事故、重大舆情、群体性事件。印发璧山区《涉校涉生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涉生警情信息共享会商工作机制的通知》《学校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问题排查化解等工作。2021年,璧山区无校园安全责任亡人事故发生,无涉校涉生涉师群体性事件发生,无安全维稳重大舆情发生。

四是校园安防设施设备配备全面达标。投入近3千万元,完善校园安全“三防”建设;投入 200余万元修缮围墙450米、巩固栏杆 2500米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封闭化管理等达标率为100%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区教育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组建宣讲班,向全区师生宣讲;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育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审核涉及教育宣传的公众号、新媒体宣传、论坛、讲座、学术报告会等内容。

(八)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各学校成立教育收费治理领导小组,加强收费宣传工作;下发《2021年加强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进行自查整改,并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继续实施消除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计划。建立消除大班额台账机制,实行重点监督管理、销号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严格转学程序,超编学生进行调控分流;普通高中学校控制择班生、均衡编班。

三是规范学校招生工作。落实2021年璧山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和《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试入学,学籍纳入统一管理;学校未设置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层次班;未出现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现象。

四是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学生实习工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有健全的学生实习管理制度、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班主任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学生实习安全零事故。

二、工作经验及做法

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璧山区把教育支出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持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稳定增长;202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167233万元,比2020年增加14438万元,增加9.45%

(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不断创新。全区着眼“城乡一体、学段兼顾、学科齐全”教学述评,构建“双阶”述评推进路径;着眼“师生协同、述评兼顾、保障先行”学业述评,构建“双主”述评实施路径;着眼“主动作为、奖惩兼顾、激励创新”教师述评,构建“双核”述评评价体系;形成10个试点学校特色述评方案;形成以语文、数学、英语为主的30个先行先试述评优秀学科团队;研发一套璧山区中小学学生学业述评平台;形成中学以璧山中学、小学以永嘉实验小学示范引领、教师教学述评创先争优良好局面。

(三)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加强。建立“区委教育工委—校(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四级责任体系,实现全区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全覆盖;拓展平台载体“铸德”,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创新学习方式“固德”,举办儒雅学堂暨“党建引领、师德师风治理”竞赛活动;发挥榜样力量“润德”,开展“身边的好老师”宣讲活动;推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将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四)区域德育一体化构建立定标杆。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核心理念,促进学生核心素养逐步提升和全面发展。加强德育一体化建设,构建常态化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实施“165”德育工程:一是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等10余个专项小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建设等近30个专题纳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计划,统筹全区资源,协调相关工作;二是走好“六大路径”,即完善德育课程、繁荣校园文化、开展德育活动、做好德育实践、强化德育管理、实现德育协同;三是开展“五项重点行动”,即家庭扶助行动、控辍保学行动、专门教育行动、首案帮教行动、心理关爱行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薄弱学校及偏远学校运转困难。区薄弱学校及偏远学校因办学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体量较少,学校正常运转需求未得到彻底解决。

改进措施:区财政加大投入,增加薄弱学校及偏远学校公用经费。

(二)教育信息化建设设计高度不够。璧山区《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区域教育信息化设计,不能满足教育数字化转型时期区域教育信息的建设和应用。

改进措施: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制订教育信息化新规划;结合教育教学管理需求,打破数据孤岛,纵向挖掘教育大数据价值,横向衔接城市公共数据;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教师法纪教育力度还需加大。部分学校法纪教育管理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个别教师因酒驾违纪违法,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改进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以案四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大基建项目、物资采购、选人用人、招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课后服务形式不够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多为群体性服务,主要以基本服务即看护、指导完成作业,个别辅导为主,学生个性成长需求不能完全得到满足,与群众期望值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课程内容。强化作业管理,力争在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做到难题不出校、完成有质量;各中小学要因地制宜,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设置开发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二是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实施渠道。各学校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助力课后服务。三是进一步开展课后服务教研指导。区教师进修校牵头开发有特色的课后服务课程体系,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五)教育教学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璧山教育因高质量发展需要,缺乏教育类高层次管理型人才、教科研人才、学科类人才等。

改进措施:通过校园招聘和公开招聘,大力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加大全职引才力度,采取“一人一议”原则,给予各类人才相应安家补助、薪酬待遇、配偶安置等激励支持政策;持续开展柔性引才计划,支持区教师进修校、璧山中学、区职教中心等学校柔性引进专家教授、奥赛教练、名师名家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次和团队,按“协议制”原则给予工作、科研经费,对其在璧服务期间,个人或带领团队在国家级或市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奖、重点科研项目课题取得重大成就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制定阶梯式培养规划,自主培养教育教学领军人才。

(六)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还需缩小。部分农村学校办学规模减小、学生人数偏少、教师量少质弱,学校出现学科结构不合理,正常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组织困难,以及农村优秀生源不断流失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全面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均衡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以城区小学和高完中初中部为集团总校,农村小学和片区初中为集团分校,采用“1+N”运行模式,组建教育集团,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全覆盖;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科学管理制度共建、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补齐农村学校短板,增强农村薄弱学校“改进”与“重建”能力,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创建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办学质量。二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教育集团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展好校本教研,禁止随意增减课时;严格落实“双减”政策,组织、利用好课后服务,禁止乱办班、乱补课;要严格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条规定》要求,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教育集团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五育并举,建立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导向机制,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七)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不够。家校社协同育人环境存在短板,“同心同向”还需进一步凝心聚力,“同力同行”还需进一步加强;家校社共育组织体系不健全、协作平台不丰富、评价方式不够科学化,存在个别特殊家庭教育失控、学生教育过分依赖学校教育、家庭内部隔代教育较为普遍、学生校内校外表现不一致等情况。

改进措施:一是夯实“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组织架构,全面提升共育实效性。设立“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专项工作小组,对“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工作进行全面统筹、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价;成立“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专家团队,开展家庭教育师资培训,协同指导学校“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工作,研发“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课程;以学校为单位设立“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工作室,拟定学校《“党建引领、家校社共育”工作方案》,将此项工作与“党建引领、师德师风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做到三个落实:落实“一项议事规则”,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建设等专题纳入领导小组议事计划,统筹全区资源,协调相关工作,减轻学校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立德树人,政府主抓、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上下一盘棋。落实“六大实施路径”,让全过程德育具象化、可视化,让学校德育“有章可循,有路可走”。从完善德育课程、繁荣校园文化、开展德育活动、做好德育实践、强化德育管理、实现德育协同六个“着力点”入手,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落实兑现全员德育承诺,为每一个“问题”学生量身定制帮扶转化方案,不让一个学生在德育教育的路上掉队。推动落实家校社共育长效机制,破解“协同”瓶颈,构建务实有效的“学校全面主导,家庭积极参与,社会大力支持”的协同育人大格局。

(八)“社会事务”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小学教师负担。一些与教学无关或关系不大的“社会事务”不断“侵扰”校园,教师被非教学事务绑架,有的社会事务干扰到了教师正常的教学秩序。

改进措施:一是实行准入机制。确因工作需要进校园的社会事务事项,由事项所在单位填报《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表》,报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审批;二是不定期对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违反规定肆意增加学校或老师负担等突出问题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三是将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纳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议事计划;四是加强宣传,相关部门充分沟通,改变工作惯性,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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