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中止重庆璧山张华中医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依据《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现中止重庆璧山张华中医诊所医保服务协议,名单予以公布。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状态 |
中止时间 |
1 |
重庆璧山张华中医诊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建设路59号 |
中止 |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 |
参保人员在上述医疗机构中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