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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8-27

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打造更多“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创新成果,根据《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9年)》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育对象

2025年至2029年确定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期,以短中长期发展为目标,打造“4+4+2”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4”即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专用车及高端摩托车等4个汽车产业链领域综合体;“4”即生命科技、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数字经济等4个进一步补链强链或加强巩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综合体,“2”指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齿轴传动等2个关键组件产业创新综合体。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齿轴传动等4个汽车强相关的产业由一个单位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产业分别由一个单位培育。

二、培育单位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成功后3个月内,能够在璧山区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和综合体管理制度要求的产业创新综合体专职管理人员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展览展示等环境条件。

(二)有运营团队、专业人才队伍(产业化专家、技术经纪人、孵化管理人和职业经理人)、能自筹运营经费、打造创新活动氛围。

(三)有较强前沿技术识别能力,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能够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人才服务、金融服务、数据服务等相关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

(四)熟悉璧山区产业发展、了解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发展情况;具备丰富的企业服务、招商调研、技术服务等经验;

(五)具有科创人才培养、科创项目培育、产业赋能、产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项目实施经验。

三、培育任务

(一)核心技术攻关提质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技术攻关集团军作用,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生命科技、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专用车及高端摩托车等领域联合链主企业、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共建联合攻关平台,组织企业参与国家级、市级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卡脖子技术攻关策划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和成果产业化应用。

(二)产业创新氛围提升行动

引导综合体建设研发中试转化应用闭环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及应用侧实际需求,协同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挖掘典型场景和痛点难点,组织技术验证、试点示范和成果应用推广促进创新技术快速迭代、场景快速转化,加快科技成果落地成势提升产业创新氛围

(三)市场拓展协同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平台作用,整合市内、区内产业链资源,从采购端、配套端建立对接机制,深化供应链合作。帮助龙头企业提升本地配套、降本增效,协助中小企业寻找订单、拓展市场。逐步构建以区内企业为基础,辐射周边区县和全市的产业联盟,带动一批企业产业链合作。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的市场拓展模式。

(四)智改数转提速行动

组建技术经纪人团队,分析企业发展卡点、痛点,在节能、生产等领域为企业制定技术改造方案,以金融支持、技术支持企业提速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实现降本增效,提升全区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五)政策争取赋能行动

综合体引入行业产业技术专家团队结合企业发展规划、投资规划帮助企业精准分析国家级、市级产业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综合体培育期间,引入多个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深度融合,帮助企业获得更优的金融政策。提前谋划布局,主动策划包装,帮助企业策划一批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级、市级政策支持。

(六)招商引资模式创新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链招商落点平台作用,依托企业、高校、行业专家资源,挖掘区内龙头企业、区外企业招商引资信息,开展靶向招商、联合招商。建立园区+综合体+龙头企业招商引资机制,引导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配套,加快培育种子企业成长企业龙头企业的孵化梯队,推动招商引资良性发展。

(七)政府侧企业侧协同交流行动

发挥综合体产业联盟作用,以企业沙龙、产业论坛、技术交流等方式搭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交流平台,帮助企业扩大朋友圈,挖掘合作潜力。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引导综合体内企业在产品、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综合体内企业实现合作共赢、优势互补。

(八)资金链人才链融合行动

推动链主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业学院、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构建多层次、全周期的产业人才培养体系。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将人才链融入产业链、创新链,提升区域产业技术支撑能力与发展韧性。集聚基金、银行、担保、风投等多类金融资源,打造技术+资本双轮驱动机制。畅通人才、资金、技术等渠道,全要素支持企业发展。

四、申报流程

(一)编制综合体培育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培育任务编制培育项目申报书A4双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于20259217:00前将完整资料(纸质资料和电子版光盘)提交至璧山高新区管委会116办公室(联系人陈蓓,联系电话15023655875,并将相关附件的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69992477@qq.com

(二)专家评审公示

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单位,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组织建设运行

名单发布后,璧山高新区管委会与培育单位签订综合体培育协议。综合体培育单位按照培育方案和培育任务书组织实施。

(四)培育运行评估

综合体培育期间,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持续跟踪工作进度,综合体培育情况进行评估。

政策支持

对综合体集群培育的政策支持主要为培育补贴,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齿轴传动等4个汽车强相关的产业培育补贴500万元/年,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培育补贴200万元/年、智能装备培育补贴100万元/年。培育补贴以基础补贴+KPI考核补贴形式拨付,基础补贴为总补贴的50%KPI考核补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拨付(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的按得分比例拨付,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下的不予补贴)。

(六)培育周期

各单位培育周期不超过5年。若年度任务考核结果80分以上,由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续签下一年度培育协议,若低于80分则不再续签培育协议。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小龙,联系电话:18725844420

附件:1.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企业申报书

2.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指标(电驱、线控、具身智能、齿轮传动)  

3.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指标(智能装备)   

4.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集群培育指标(新一代电子信息)

5.璧山区产业创新综合体培育申报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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