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对位于项目建设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经璧山府地〔2025〕81号批准,现公告如下。
1.收回范围:本次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范围位于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扩建工程来凤街道和青杠街道境内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福刚等6户、重庆铭达气体有限公司、重庆诺瑞曼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市安太弹簧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佳南工贸有限公司、重庆市林予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熙灿有限公司共8个社会企业及私人地块,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5455.33平方米(详见附件1:收回土地红线图);
2.补偿金额:根据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评估,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总价为201.48万元(详见附件2:《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3.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5年10月10日至11月9日);
4.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在30日内(即11月9日前)提出;对收回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或无意见。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波
联系电话:023-41663332
联系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3号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13办公室
附件1:收回土地红线图
2:《成渝高速公路(璧山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