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块9(中部组团 正兴北片区)区块10(中部组团正兴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6-01-05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块9(中部组团正兴北片区)区块10(中部组团正兴南片区)规划

规划规模、范围:区块9中部组团正兴北片区面积33.71公顷,东至正兴镇尖山子村3组,南至永璧高速,西至正兴镇尖山子村2组、4组,北至正兴镇尖山子村3区块10中部组团正兴南片区面积44.48公顷,东至梅江河,南至正兴镇尖山子村1组谢家老院子,西至正兴镇尖山子村1组、5组三根松,北至永璧高速。

产业定位:新能源及新型储能,重点发展电池储能、光伏储能等细分领域,推动储能系统集成、智能控制及场景应用全链条发展,构建从核心材料、电池制造到系统集成、运维回收的产业集群,建设西南新型储能产业高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

联系人:梁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139802947261868081764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3-62668337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8680817647邮箱:1665510974@qq.com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