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6年2月3日接到“大兴镇某超市内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举报,经核查属实,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相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因举报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请相关举报人在本公告发布的60日内与璧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3-41812350)取得联系,逾期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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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领1235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公告
2026年2月3日接到“大兴镇某超市内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举报,经核查属实,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相关规定,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因举报人电话无法取得联系,请相关举报人在本公告发布的60日内与璧山区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23-41812350)取得联系,逾期视为放弃领奖权利。
重庆市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