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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发布机构 ] | 其他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1 |
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随机抽选施工承包商公告 (第二次)
1.发包条件
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项目已由璧财建﹝2021﹞353号文件预算审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璧山区限额度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办法》(璧发改﹝2018﹞154号)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该项目采用2013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单价合同方式,采取发包总价和清单单价双控的方式对外发包,发包总金额39.95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0.494487万元)。清单综合单价和其他其他以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费用发包最高限价具体详见发布的《(对外发布的招标控制价)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
2.2发包范围:
(1)包括《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电力设施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璧财建【2021】353号附件)。
(2)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内容进行实施:无。
(3)本次采购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3工作内容:璧山高新区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新增1000kVA配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电缆沟、安装变压器、安装高低压配电柜、电缆敷设、桥架安装、设备调试等工程内容。项目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验收工作,包含电力部门指定搭火点至配电柜电缆敷设,完成供电部门通电要求的调试、检测、试验、验收及相关的手续办理工作;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采购达到通电验收标准的标识标牌等设备设施;完成通电为止的相关工作。
2.4实施地点:璧山高新区铁山路1号微电园标准厂房7#楼。
2.5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承包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件规定,参选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或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以参选人单位入库备案。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电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以参选人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零星工程(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lxgc/ )下载项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不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收到相关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1年8月13日17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现场现金缴纳参选保证金 7000元,未中选者当场退还,中选者签订合同后退还,中选后不按比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抽取时间及地点
6.1抽取时间:2021年8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抽取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6号新行政服务中心)
7.发布公告及中选公示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shan.gov.cn/)上发布。
8.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8.1本项目于2021年8月16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1年8月19日17时0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完成该项目的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领在规定的地点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8.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407办公室
联系人:吴鑫电话:41516396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9.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0、交易服务费
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按规定执行。
11、结算原则及工程款支付
11.1结算原则: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清单计价原则(清单计价原则为有综合单价的以中标单价和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相应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费用按中标费率进行结算,规费、税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结算后并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甲方委托的审计机关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金额为准。
11.2工程款支付: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维护保养保证金,保证金待维护保养期(2年)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2、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区发改委联系人:邹女士电话:41432100
13、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两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邮政编码:402760
联系人:吴鑫联系电话:41516396
2021年8月11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