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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7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其他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日期 ] 2021-11-22

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 (6台100kVA+1台80kVA)配电工程

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6台100kVA+1台80kVA)

配电工程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6台100kVA+1台80kVA)配电工程建审202140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竞争性比选人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6台100kVA+1台80kVA)配电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办事处大森村、梁山村、中兴村、登凤村、来凤村

2.2工程规模新增100kVA变压器6台、80kVA变压器1台等

2.3 工程投资:141.5982万元

2.4 计划及质保期计划30历天,开工时间以(比选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质保期1 年。

2.5比选范围

《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1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2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3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4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5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6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7箱变工程》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项目交钥匙工程直到通电为止,中标单位应对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及符合送电要求

3、竞争性比选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21 1122日起,登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ishan.gov.cn)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参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参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负。

4.2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比选人应随时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ishan.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参选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万伍仟元 小写2500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20211126 930 开始受理,2021 1126 1000停止受理。

5.2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6、质疑时间2021112410 时前。(比选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

7、答疑时间2021112510时前。

8、发布公告的媒介: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ishan.gov.cn)(项目业主单位政务公开)。

9、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址:璧山区向阳街242号    

人:             

     话:  023-41696936         

比选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6幢8-1号

人:             

     话:023-68786606   

                                          20211122

第二章   竞争性比选文件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6台100kVA+1台80kVA)配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办事处大森村、梁山村、中兴村、登凤村、来凤村

三、项目规模、比选范围及工期、质量要求

(一)项目规模新增100kVA变压器6台、80kVA变压器1台等。

(二)比选范围

1.《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1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2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3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4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5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6箱变工程》、《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黛山大道南延伸段新建#7箱变工程》设计图中的全部内容。

(三)计划及质保期计划30历天,开工时间以(比选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质保期   1  年。

(四)质量标准: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直到通电为止,中标单位应对高、低压变配电系统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及符合送电要求

发包方式:项目为竞争性比选。

、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参选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安全生产条件

1)参选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须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市外施工企业提供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鲜章。 

2)参选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交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专业)注册竞选人单位,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B证复印件书面承诺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类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1人,材料员不少于 1人。

【主要管理人员(预算员及造价工程师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复印件,造价员应附有效的预算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安全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C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法人章】

3)其他相关人员: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操作培训合格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1、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均须真实、有效。

2、比选人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并依据有关法规处理。

3、以上资料由参选人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在袋上加盖参选人公章。

六、比选文件的质疑、答疑以及补遗

1、质疑内容、时间及方式:参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1112410时前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质疑,过期不再受理。

2、答疑时间及方式:2021 112510时前(北京时间),书面或电话答疑。

3、补遗发布时间及方式:比选人对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应于比选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发布补遗。补遗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的编制的,须在比选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比选截止时间不足2个工作日的,相应延长比选截止时间。补遗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ishan.gov.cn)网公开发布。

、竞争性比选参选报价及工程结算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实行发包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双控方式实施。

一、比选报价的编制

1、参选人应按附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参选人应在编制说明中明确比选报价应是比选范围中所述的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报价,并以参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参选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参选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比选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参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

3、参考的规范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4、人工、材料采购及价格:本工程所需材料由参选人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采购,所选材料的产品质量均不得低于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其材料价格可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9月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并结合璧山区的市场行情及参选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人工价格参考重庆市城乡建委发布的2018年重庆市定额基价。

5、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5.1各参选人均应以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予以投标报价,结算时工程量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后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5.2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1.7.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6、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清单子项排列顺序、各清单子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参选人不得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参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7、竞争性比选参选报价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总金额一致,参选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

8、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其他以非综合单价表示的子项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该子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价差以及本比选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9、总报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10、比选人在招标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参选人不得修改。否则,作废标处理。暂估价(暂列金额等)详见比选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11、安全文明施工费:

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及《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9〕143号)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30239.25元。参选人在《竞争性比选参选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比选人给定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参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安全文明施工品质提升费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渝建〔2018〕697号)文件执行。

12、参选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该项目用地范围即为中选人的工作用地面,比选人不再提供其它场地,如因该原因造成中选人施工降效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价内。

14、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参选人的投标总报价和清单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15982.74元参选人的参选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95%最高限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30239.25元,清单综合单价详见附件。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金额+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增减或变更项目结算金额+规费+税金。

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金额: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中选单价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结算时,以中标人在本项目参选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依据,按相关规范计算并经监理单位、比选人审核的合格工程量乘以中标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算。

(注:该部分中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调整。)

1.2、措施费:

1)施工组织措施费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中标费率结算。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渝建发〔2014〕25号”和 “ 渝建〔2019〕143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进行结算。

(注:本工程不因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而调整施工组织措施费,增加工程量其增加部分施工组织措施费不予结算。)

2)施工技术措施费

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选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和《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注: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中选单价不因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改变。)

1.3、新增或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结算:

①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目的采用该子目单价。

②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具体实施业主即比选人认定)。

③在中选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或类似子目的:

A.执行的规范与定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

B.材料及人工价格: 增减工程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执行,如前者材料价格缺项的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认定,并接受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增减工程人工价格参考重庆2018年定额基价执行。

C.结算下浮比例为:(总价最高限价-中标总价)÷总价最高限价。

增减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报批审核同意后实施,由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签证,并接受重庆市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

1.4、其他项目清单结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品质提升费用按渝建〔2018〕697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1.5、规费:按中标费率结算,若中选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1.6、税金:按中标费率结算,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工程最终结算按《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文件执行,若纳入政府投资审计计划,最终投资额以政府投资审计金额为准;若未纳入区审计局审计或复核范畴就以区审计局备案结果为准。

备注:公示期结束后,比选人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对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投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发放中通知书。

八、工程款支付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向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的安全验收合格后,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或审结前,项目资金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工程审计或审结后,一年内支付至已审定金额的97 %,按审定金额的3%预留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清算。

九、参选文件的编制

参选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参选文件格式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参选人公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参选人公章。参选文件一式份,一正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参选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

参选人在递交参选文件时须缴纳参选保证金25000元,中选者转作履约保证金,未中选者当场退还,中选后不按比选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 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交纳不超过中选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十一参选文件开启程序

1、核验比选保证金及比选文件费的缴款情况,未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或比选文件费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启,当场退还其参选文件;

2、宣布会场纪律;

3、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是否到场。

核验参加会议的参选人代表的合法身份。

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便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参选资格。

5、密封情况检查:监督人员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开启参选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7、开启比选文件,公布参选人名称、项目名称、参选报价、工期、质量目标等内容;

8、参选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

9、会议结束。

十二、评小组的组建:由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璧山区评标专家中随机抽取的专家2 及项目业主本部门、本系统或本辖区内技术人员、业务骨干1 人组成。

、重新比选

1、第一次比选

第一次比选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应答人少于3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资格合格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2、第二次比选

次比选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应答人少于3 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资格合格的供货商不足3家的。

3、二次比选后

经过两次比选,未评审出中候选人的,根据《关于电力、燃气、通讯、供水新建及迁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璧发改2020〕126号)相关规定,由发包人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中候选人。

、中选通知及签订合同

(一)中选通知

1、评选结果经比选人确认后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bishan.gov.cn)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评审小组按评选办法向比选人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的,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依据比选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应当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选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为中选人的,其参选价格高于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价格的,须以第一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价格为中选价格,其参选价格低于第一中选候选人参选价格的,以其实际参选价格为中选价格。

   (二)签订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的约定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参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五、评选办法

(一)最低参选价法

1、报价方式

竞争性比选参选人根据本工程设置的最高限价进行自主报价(参选报价函附后,与资格审查资料一并装袋密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竞争性比选参选人的参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清单限价,否则参选报价无效,其参选文件按无效处理。

2、评选办法

工程按最低报价确定中选单位。所有有效参选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选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三名中选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则由参选人现场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排序。

参选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评选程序

所有有效报价中按报价由低到高取前7名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为资格审查、签字盖章要求等,评选出前三名中选候选人,排在第7名之后的所有参选文件将不再评审。

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选候选人,则从排名第8的参选人依次递补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合格的中选候选人为止。

如经过对所有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有效参选文件不足个,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参选文件。

4、无效参选文件的认定

1)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填报或签字盖章的;

3)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4参选文件格式:符合 “参选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5参选报价参选内容工期质量要求参选有效期比选保证金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实质性要求: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比选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10000元整,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给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日程安排

(一)比选时间:2021112610时。

(二)参选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十八图纸清单限价

详见比选文件发出附件

20211122

第三章参选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参选人(盖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竞争性比选参选报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参选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为 元)参选,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提交本报价函的同时缴纳参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足额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人:(盖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参照“(对外发布的招标控制价)重庆市璧山区黛山大道南延段新增路灯箱变(6台100kVA+1台80kVA)配电工程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龄:职务: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面)复印件

(复印或粘贴)

参选盖参选人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人,现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人。代表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名称)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表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参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或粘贴)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须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参选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原件在比选现场出具。

四、资质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安全生产条件

五、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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