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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由河边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2年第6期)和璧财建[2022]26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补助22万元和镇财政自筹。项目单位为: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政府投资零星工程及工程服务的通知》(璧发改﹝2019261号)在我区已组建的零星应急专项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发包金额为:31.949005万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2发包范围:《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整治方案》、《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整治工程量及费用预算表》所示的全部内容,对方案及预算表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处理:

1)建渣外运起点为河边镇政府,终点为河边镇社区科普大学,运距3km。

2)埋管的雨污水管沟槽开挖深度按埋深70cm计算,不埋管的明沟、暗沟沟槽开挖深度按沟底厚度+净空深度计算,土石比按1:1计算。

3)污水井壁厚为15cm。

4)化粪池参照03S702图集-G4-9Q实施,完成后顶部覆盖15cm厚5%水稳层+ 15cm厚5%水稳层+3cm厚AC-13沥青混凝土+4cm厚AC-16沥青混凝土。污水检查井深度按1m-2m计算,井内设置防坠网及成品塑钢爬梯,爬梯规格:自膨胀12-150mm×180mm。

5)雨水明沟安装复合材料水篦子,规格500mm × 500mm×30mm ,不带框安装。

6)屋面防水处理中,清理破损屋面和女儿墙工作包括清理破损屋面和女儿墙裂缝,清理后裂缝宽度≥5mm,裂缝内无淤泥杂物。

7)本次实施防水的建筑主要为3层及4层建筑,每层层高约为3m ,无电梯运输。

(具体以发布本抽选公告同时发布的《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审核表》为准)。

2.3实施地点:河边镇。

2.4计划工期为60 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零星应急专项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开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gsgg/)下载项目方案、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2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抽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地址:璧山区河边镇河福路1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示公开http://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gsgg/)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1本项目于2022527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2531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 河边镇政府207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23589019。

8.工程款支付

全部工程完工并经区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如果有区级部门),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维护保养保证金,保证金待维护保养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清单单价以发布本抽选公告同时发布的《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审核表》所列全费用综合单价为准)。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和清单单价计算后,总价下浮5%确定。

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璧建发〔2018〕8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办理。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璧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老师  电话:  13677637791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地址:璧山区河边镇河福路10号

邮政编码:402774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23589019

2022523

附件下载:

河边镇机关办公用房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审核表.xlsx
施工合同(摸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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