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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048B/2025-0007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河边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08 [ 发布日期 ] 2025-12-08

璧山区河边镇安置房物业服务阵地土建工程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璧山区河边镇安置房物业服务阵地土建工程已由河边镇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安置房项目结余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零星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工作通知》璧发改〔2022〕266号在我区已组建的零星专项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璧山区河边镇安置房物业服务阵地土建工程发包金额为:393947.60元(含安全生产费12414.91元)。

2.2发包范围:将安置房竹林湾路28号一层现有房屋改造为物业服务阵地,建筑面积约497.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墙体、门窗改造,地面铺装,天棚和墙面铺装,水电铺装,消防和水电建设等。

(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同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

2.4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已进入我区已组建的零星专项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有关资料的获取

4.1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零星工程(https://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lxgc/)下载项目工程量清单、承包合同样本等资料。

4.2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12月9日18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5.抽取时间及地点

5.1抽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抽取地点:河边镇政府(地址:河边镇河福路1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公告-零星工程(https://www.bishan.gov.cn/zwgk_241/gsgg/lxgc/)上发布。

7.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1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2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12月16日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市政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

中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时,需提交3日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执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若中选人属失信被执行人或不提交查询截图的,项目业主单位将按(璧发改〔2025〕10号)文件规定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并重新确定中选人。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7723589019。

8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如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支付至两者较小值的80%)。

工程经审计结算,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预留3%为维护保养保证金,保证金待维护保养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确定。(本项目发包限价在预算金额基础上已下浮5%,结算时不再下浮;本项目中标单价按抽选同时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所列综合单价下浮5%确定,保留2位小数;规费税金按中标费率据实结算)。

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9.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合同金额2%向业主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 13677637791。   

11、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河福路10号

邮政编码:402774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723589019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举报地址:璧山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22室,举报电话:023-4141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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