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565620653F/2025-0008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来凤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来凤街道魁塘村7组周家湾滑坡地灾隐患点应急处置项目随机抽选承包商公告
1.发包条件
来凤街道魁塘村7组周家湾滑坡地灾隐患点应急处置项目按照《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璧财建〔2025〕173号)执行,资金来源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单位为:来凤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按照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随机抽选规定,现对该项目在我区已组建的璧山区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选承包商。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来凤街道魁塘村7组周家湾滑坡地灾隐患点应急处置项目发包金额为:24.579242万元。
2.2发包范围:来凤街道魁塘村7组周家湾滑坡地灾隐患点应急处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修建混凝土挡土墙;2.现浇水沟;3.外脚手架;4.挖机进出场;5.反滤层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实施地点:来凤街道魁塘村。
2.4计划工期为:4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已进入璧山区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名录库。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且不能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应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已在参选单位入库备案。
4.抽选文件组成
4.1.相应公司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3其他资料
5.有关资料的获取
5.1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该项目相关资料。
5.2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12月19日18时00分前向项目业主单位提出,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定处理及答疑。
6.抽取时间及地点
6.1抽取时间:2025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抽取地点:璧山区来凤街道办事处(地址: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23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www.bishan.gov.cn)。
8.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和电话
8.1本项目于2025年12月22日抽取结束后,请中选人于2025年12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按《重庆市水利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水利工程项目)》或《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的规定)或《重庆市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公路工程项目)》完成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组成。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业主单位后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到项目业主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名单在规定的地点领取中选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8.2中选通知书领取地点:璧山区来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云电话:13272801888
9.履约保证金缴纳
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向项目业主交纳中选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10.工程款支付
10.1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
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本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璧发改〔2022〕265号)和政府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璧财发〔2021〕2号)办理结算,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10.2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采取总价控制和清单单价双控结算方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按合同单价(未下浮)和实际实施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后总价下浮5%进行确定。工程结算金额最终以财政或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10.3支付方式及发票要求
承包人出具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合法发票,并提供璧山区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由发包人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在璧银行账户。
11.农民工工资担保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按规定在璧山办理农民工工资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45号)、《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交通局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相关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璧人社发〔2022〕18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12.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代老师电话:13677637791
13.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23号
邮政编码:402763
联系人:周云联系电话:13272801888
2025年12月16日
特别提示:
本项目抽取过程中,如有单位、领导干部以及纪检监察对象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党纪、政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请向璧山区纪委监委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