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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027401/2026-002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4-29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招聘1名非编聘用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璧山区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综合辅助岗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对象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428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清理出村(社区)干部队伍的人员。

4.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用人单位领导成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用工方式和工作待遇

1.本岗位为非编聘用用工,与我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按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

五、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84017685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姓名]”

六、招聘截止日期

招聘截止时间为20265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面试和体检

1.按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应聘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简历情况择优通知面试时间,未入围者恕不另行通知。

3.拟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公示入职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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