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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74XW/2026-0004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11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聘用工作人员1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员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对象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511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类别为公共管理类;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非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513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行政中心2号楼602办公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1(重庆市户籍居民、在渝登记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都可在“警快办”平台在线申办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选择在线下载或邮寄到家。关注“警快办”微信公众号,并发送“无犯罪记录证明”关键字至公众号后台。收到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链接后打开链接,也可在“警快办”主页“常用服务”事项中选择办理,在页面经过实人认证后即可在线自助办理)。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考核面试

按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拟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资格者,则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如经调查核实确实影响招聘的,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和工作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均为劳务派遣用工,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3-41423418,伍老师。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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