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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关于切实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的建议(第98号)的复函

日期:2023-08-15

一、我区古树名木基本情况

我区2017年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成果资料显示,全区古树共有240株,涉及15个镇街和1个国有林场,建成区内79株,建成区外161株。其中一级古树3株、二级古树24株、三级古树213株。从植物分类角度来看,全区古树共涉及10个科,10个属,11个种。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规定,“县级以上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等部门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分工负责,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广大乡村和城市规划区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我区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我局具体负责建成区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区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

二、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2020年,根据《重庆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作的通知》(渝绿委办[2020]3号)精神,为保护古树名木免受人为损害,减少自然灾害影响,改善其生长环境,消除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不利因素,恢复古树生长势头,同时消除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安全隐患,达到人树和谐共存的目标。我局制定了《古树名木复壮保护工作方案》,对全区所有古树名木进行了全面调查,结合现场调查实际情况,对需进行保护的207株古树采取“一树一策”的方式制定了复壮保护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底完成了复壮保护。共投入复壮保护资金102.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5万元,区级自筹资金87.5万元。

2021年,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安排开展了第五次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并于2021年10月全面完成,对管辖范围内调查的79株古树名木按照统一要求,对树木的数量、种类、分布情况、健康状况、权属、责任单位及传说记载等情况进行了调查,拍摄了古树名木照片并采集GPS定位数据,形成了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料档案并报市城市管理局建档备案。2022年4月,区城市管理局完成了79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落实了具体管护单位和管护责任人,并不定期开展回访。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图片展、电视专题片、报刊系列报道等形式,系统宣传有关古树名木保护的内容,让公众熟悉、了解古树名木的丰富内涵,增强全民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和日常监管,依法保护古树名木。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资料档案(文字、位置图、表、照片等),健全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压实镇街属地责任,落实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做好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确保古树有人管,保护经常化。同时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盗挖、非法移栽、收购倒卖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活动。

(三)完善审批流程,规范古树名木排危和移植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目前为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古树名木排危和移植实施管理。当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经区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适当修剪、支架等防护措施消除危害。当国家和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无法避让或者进行有效保护的;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且采取防护措施后仍无法消除危害的,才能实施移植。移植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的,向市人民政府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植二级、三级保护古树的,向区人民政府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古树名木排危和移植过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园林单位实施,并由专家进行指导,我局或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

(四)依靠科学技术,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结合林长制全面推行,建设“智慧林长”的契机,积极探索开展古树名木的数字化管理方式,使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势、保护现状等能实现实时动态监测,跟踪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探索开展保护古树名木抗衰老、抗病虫、复壮及古树名木树龄测定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推广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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