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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提升璧山城区照明景观品质的建议(第54号)的复函

日期:2023-10-12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璧山城区照明景观品质的建议》(第54号)收悉。经与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璧堿街道、璧泉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照明规划,提升夜景品质

2009年区城市管理局邀请专业设计单位编制完成《璧山县城市照明总体规划》《璧山县城市照明详细规划),《规划》明确景观照明建设目标、发展方向,规范景观照明表现手法和相关技术指标,并针对不同区域、地段制定不同的照明标准,充分发挥规范和引领作用。2012 年12月印发了《璧山县城市夜景灯饰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璧山府办发[(2012] 249号)。为加强城市照明管理,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重庆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的通知》(璧城综办发(2022号), 《通知》结合现阶段璧山区城市照明工作实际,重点对城市照明设计、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管理机制和责任主体,规范建设维护管理,强化节能环保。

二、注重节能减排,坚持绿色发展

2010年7月起完成四期景观灯饰建设任务,最观照明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实行“三同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实施和投入运行,严格方案审批和竣工验收,促进了我区景观照明工程规范有序发展。同时,对灯具要求节约能源,秉承绿色环保节能理念,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遵循以人为本、绿色照明、与周边环境协调的设计理念,统一 规划,统一实施,采用LED节能环保光源电器,积极倡导使用高效节能的符合绿色照明要求的产品。截至2021年底,我区共建成楼宇灯饰1000余幢,建成朱家桥至聚金桥约13.7公里河堤、28座桥梁、125座休闲亭灯饰景观,共安装景观灯60余万套,其中LED景观灯总数约为50万套,LED景观灯具使用率为90%,有力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三、打造精品灯饰,彰显夜景魅力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档次和整体形象,加快璧山景观灯饰建设,近年来,按计划、分批次逐步完成景观照明改造和提升,打造了一批灯饰精品。2020年实施节点景观灯饰改造,对行政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建筑进行景观照明建设; 2021 年完成了秀湖公园钟楼、鼓楼、龙隐阁3座仿古建筑,黛山大道、虎峰大道、东林大道等沿线s座主要桥梁景观照明灯饰新建改造。今年,拟计划对双星大道绿化带(双星桥头至黛山大道)区委党校办公楼实施景观照明建设,美化城市夜景,全面提升城市档次和形象。

四、规范路灯照明,扮靓城市环境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规定,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安全规范、简洁大方、利于通行,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家具等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璧山城区道路照明满足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经济合理等要求,照明设施采用单臂灯杆、玉兰灯型,颜色为深灰色,符合道路照明相关规定,既“扮亮”了城市道路,也“扮靓”了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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