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复函(璧司函〔2024〕40号)
罗强代表:
一、吸收政法系统等退休干部担任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他们从业经验优势提升调解专业化水平。
印发《关于推荐退休干部加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通知》,新增1名司法局退休干部加入法律服务志愿者,将参与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纠纷化解工作。
二、吸纳乡贤、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壮大调解队伍。
我区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26个,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94个,担任村居调委会的715名人民调解员,均以村干部为主,并吸纳乡贤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修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
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进行修订,在区政府网 站进行了公开。
四、持续做好重庆村居法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和应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目前,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在线注册群众6.37万,累计服务群众1.62万人次。
五、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法律服务工作站印发《璧山区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名册》,为群众寻求法律服务做好指引。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广泛开展进村社、进企业法治宣讲10余次。
重庆市璧山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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