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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复函(璧财函〔2024〕71号)

日期:2024-06-28

邹燕代表:

一、加强宣传

区财政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等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力度,持续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区国资中心将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对企业的年度考核。在日常监管中,紧盯企业资产管理的动态,通过召开会议以及工作中交流互动等多种方式,向企业传递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

二、压实工作责任

区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璧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 法》建立了区财政局实施综合管理,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实施具体管理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压实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责任。

区国资中心根据《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盘活方案》结合《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盘活方案》制定《璧山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盘活方案》。“一资一策”制定资产盘活计划,分项目、分时序细化具体工作 任务、进度安排。按照各企业闲置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任务分配,并 将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逐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督促企业建立“领导包片、职工包点”的工作机制,聚焦长期闲置、低效利用的国有资产,灵活运用整体出租、以租代售、先租后返等方式开展盘活,通过赛马比拼晾晒盘活成效。

三、摸清资产底数

截至2023年3月,已完成全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完善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各项基础数据,确保国企资产档案清晰。

初步拟定盘活方案。以资产盘活为目标,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进行了详细清查,全面梳理待盘活存量资产情况。2023年10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 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进行了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待盘活存量资产底数。

四、推进资产变现

(一)推动确权登记。

积极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符合办理产权的未确权 资产,将其纳入符合确权条件清单,积极推动确权登记。区属国有企业已完成16项资产的确权工作,确权面积达13.95万平方米。行政事业单位已完成4处资产的确权工作,确权面积达3.08万平方米。

(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统一经营管理。

结合我区国有企业经营范围、发展定位的差异,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划入国有企业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好资产运营公司 作用,确保资产精准化、专业化运营。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划转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做到成熟一批划转一批。截至目前,已完成两批可盘活经营性资产的划转工作,涉及资产135处。

(三)多举措盘活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深化交流合作,引导各类企业参与我区资产盘活。区属国有 企业共向市级部门推介12个国资民企协同发展项目,并争取了2个指标作为重点项目进行推介。探索引入专业团队等社会力量,积极与东原地产、久恒地产、阿里资产等企业洽谈合作事宜,多渠道寻找投资人。二是加强与金融机构联动。积极对接重庆发展投资公司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和信达公司央企),探索以基金方式盘活国有资产。

五、推广信息化管理

区财政局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资产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相结合,为资产配置提供准确的 存量资产数据。

区国资中心已搭建“璧山区国资大数据监管平台”要求企业明确专人动态更新资产情况,将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纳入对企业的年度考核。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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