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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复函(璧规资函〔2024〕89号)

日期:2024-07-05

黄常见代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底和清理情况。

2023年8月,我局对全区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其附属设施占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梳理,上报项目146个, 总占地面积262966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143平方米、占用一般耕地132506平方米、占用园地4249平方米、占用林地3263平方米、占用采矿用地1873平方米,占用村镇建设用地78176平方米、占用其他用地38082平方米。2023年底,全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已建房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的,由各镇街上报后,开展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查工作。

(二)核实项目情况。

上报146个项目租用国有土地19个涉及农村用地的127个,属于《璧山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山委发〔2012〕18号中新建项目78个、维持33个、改扩建11个、无项目的5个。其中丁家街道涉及11个村,其中八寿村、红学村、天灯村、新民村、杨寺村、走马村、竹林湾村、龙安村为新建项目,凉风村为维持,铜瓦村为改建、长五村为扩建。

(三)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

以上127个项目中除小部分已办理规划审批等相关手续外,其余大部分项目均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按照项目立项、 农用地转用、规划、用地等手续是否齐全,分类推进全区党群服务中心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对项目立项、农用地转用、规划、用地手续齐全的,及时完成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对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等限制性因素,指导各镇街完善项目立项、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用 地等相关手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项目立项手续。

对维持、改扩建、无项目的村党群服务中心由各镇街先行完善项目立项手续或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完善农用地转用手续。

未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的,我局将指导各镇街完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首先,需要各镇街联系勘界单位对用地范围进行勘测定界,核实项目用地范围的村规划情况,不符合规划的及时进行调规,对各镇街还未上报的村庄规划编制方案的,要求各镇街将村党群服务中心一并纳入新增的村建设用地范围之中。目前,丁家街道已上报并通过的新民村、龙安村村庄规划方案,以上两个村党群服务中心用地均为村建设用地,村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872平方米、2396平方米。然后,联系评估单位对用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果涉及矿产资源需要进行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另外,涉及占用林地的需要提供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资  料齐备的项目,由我局组件上报市规资局审核,审核无误后再由市政府下达  批复文件,在取得批准文件后,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

(三)完善规划手续。

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建议在符合村庄规划情况下,且符合房屋安全、消防等规定,各镇街报区政府同意后,由我局按照 现状出具规划认定意见。

(四)完善用地手续。

未取得用地手续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处理好与占地相关权利人补偿相关事宜,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填写《重庆市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申报审批表》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认定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意见、建设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或者压 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准文件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审查并报区政府同意后,下达用地批准文件。

(五)做好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

项目立项、农用地转用、规划、用地等手续齐全的,我局将及时做好确权登记和发证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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