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9号建议的复函(璧文旅函〔2025〕33号)
骆成勇代表:
一、加强文体活动宣传引导
一是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挖掘区域特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歌咏、读书、文艺演出、陈列展览、书画摄影等群众文化活动,并在壁山发布、璧山文旅等区级媒体宣传,引导群众参与文体活动。二是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广场舞”“坝坝舞”活动健康开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委宣〔2023〕61号)精神,对辖区镇街广场舞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向市民宣传广场舞“三限”规定(限定区域、时段、音量)和公共场所管理有关要求并引导市民文明健身娱乐,减少对他人健康生活的影响。
二、创新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原则,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体验为目标,积极开展群众喜爱、参与度高、可持续强的图书阅读、文艺演出等群众文体活动,推动公共文体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培养、激励机制,整合有爱好群众、志愿者文艺协会等资源,加大对社区、小区文艺爱好者业务培训力度,壮大群众文化活动队伍。
三、做大做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一是深挖状元文化、抗战文化、红色文化、古道文化等我区特色文化内涵,以参加市级比赛为引领,推动创作更多有力量、有骨气、有温度的群文精品。二是依托“百姓大舞台璧定更精彩”区级品牌化群众文化活动,引导镇街结合区域特点打造特色文艺作品。三是推进全民艺术知识普及、欣赏普及、技能普及和活动普及,把文化馆打造成为城乡居民的终身美育学校。以文化馆为主导,联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组建全民艺术普及联盟,搭建推广平台。四是引导各镇街结合本地资源和活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多主题多形式的群文活动。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